发布正文: 21项医疗设备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疗设备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采购要素论证: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鼓励线下报名方式参与,对于线下报名供应商(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人),将有机会被邀请现场参与我部组织的采购需求调查活动和论证环节; 4.对于线上报名参与供应商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由于无法现场与论证专家进行沟通核实相应情况,可能会产生歧义和误解,将有可能影响意见建议的采纳; 5.参与需求调查和论证,提出的意见建议,如能提供佐证资料,将有利于意见建议被采纳。 6.参加参数论证时默许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人,厂家工程师),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一、有参与意向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包括: 1.厂家正式授权证明(厂家授权原件),厂家经营资质及产品注册证,须包含产品经销授权信息、培训支持、售后服务等事项内容; 2.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及产品注册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含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厂家、供应商近三年军队釆购网“军队釆购失信名单”、“政府釆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査询结果截图(提供军队釆购网三个截图),以及非“军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5.设备所需耗材、试剂明细,注册证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厂家授权设备的基本参数; 7.按附件2模板格式填写,需现场报名提供盖章后的纸质文件; 无意见则写无,纸质版同报名资料一起递交我部;有意见提出需求参数中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的供应商;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我部将拒收。 8.按附件3模板格式填写,需现场报名提供盖章后的纸质文件。 二、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并审核材料,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三、公示期限 自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9-84756425 附件:1、初步技术参数 2.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统计表 3.设备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