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将乐县人民法院关于将乐县南口乡陈晋村境内的森林资源资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信诚法拍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3110时至2022年9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将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将乐县南口乡陈晋村境内的森林资源资产,估价对象为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查询档案》,林权证号为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0号、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2号所登记的地上的所有森林资源资产,共计446亩(实际有林地312亩)。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上述446亩(实际有林地312亩)其地上的所有森林资源资产经调查,委托调查的森林资源资产小班面积446亩,有林地面积312亩,林木总蓄积3432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量982立方米、马尾松蓄积量1392立方米、阔叶树蓄积量1058立方米,调查森林资源资产都为商品林。

价值时点:20220420

提醒意向买受人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自行评估可能存在的标的物移交风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房屋租赁、标的物移交等方面的纠纷,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上述风险及瑕疵有充分认识,且责任自负。

详情参见附件评估报告。

起拍价:70224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7000

评估总价:1170400


《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报告》附表为《将乐县人民法院拟拍卖小班调查一览表》,其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行政村

不动产权证号

林班

大班

小班

权证面积

小班面积

有林地面积

地类

林种

林权

1

陈厝

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0

27

11

1

326

91

43

林分

用材林

吴桃芳 村委会

2

陈厝

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0

27

10

4

157

102

林分

用材林

吴桃芳 村委会

3

陈厝

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0

27

10

6

22

11

林分

毛竹林

吴桃芳 村委会

4

陈厝

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0

27

10

3

40

40

林分

用材林

吴桃芳 村委会

5

陈厝

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2

27

10

3

120

10

10

林分

用材林

吴桃芳

6

陈厝

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2

27

10

1

77

74

林分

用材林

吴桃芳

7

陈厝

将政林证字(2013)第00102

27

10

5

34

32

林分

用材林

吴桃芳

446

431

312

序号

立地质量等级

起源

树龄

龄组

优势树种

树种组成

郁闭度

坡度

平均胸径

平均树高

亩株数

1

天然

56

过熟

阔叶树

91-

0.8

38

13.3

11.2

120

2

天然

56

过熟

阔叶树

631

0.8

38

12.9

11.5

100

3

天然

39

过熟

杉木

10

0.6

38

14.7

13.8

100

4

人工

39

过熟

杉木

91+

0.8

40

14.9

13.5

130

5

人工

39

过熟

杉木

64

0.8

40

14.3

13.1

120

6

天然

56

过熟

马尾松

721

0.7

40

20.7

17

100

7

天然

56

过熟

马尾松

721

0.7

40

20.5

16.5

100

序号

亩蓄积

林分蓄积

经营

类型

合计

杉木

马尾松

硬阔

合计

杉木

马尾松

硬阔

1

10.4

0.1

1.1

9.2

447

4

47

396

天阔中

2

7.5

0.7

2.2

4.6

764

71

224

469

天阔中

3

12.1

12.1

133

133

0

0

一般竹

4

13.4

11.6

1.3

0.5

536

464

52

20

一杉中

5

11.5

7.3

4.2

115

73

0

42

一杉中

6

13.7

2.3

10.2

1.2

1014

170

755

89

天马中

7

13.2

2.1

9.8

1.3

423

67

314

42

天马中

3432

982

1392

1058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信诚法拍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信诚法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70-8508(信诚法拍公司)预约看样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他人参拍的(含父子、夫妻等关系)须在竞买开始24小时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需先办妥委托手续后再报名,否则系统无法录入委托信息)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在竞买开始前向将乐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将乐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确定,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垫付税、费的,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请提前向本院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提交的且未向本院提出延期申请的,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水电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费用及未明确交付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果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需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有关费用的具体金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8、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9、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华信用社,账号:3914000000010000069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需通过贷款方式延迟一个月缴纳尾款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拍卖成交7日内向法院提供首付款缴清证明,并提交法院认可的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交款时间可放宽至30日,否则应于拍卖成交7日内缴纳尾款。贷款未及时发放不能免除买受人的缴款义务,买受人未在3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仍按悔拍处理。)

拍卖贷款:如需代办(咨询)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请联系三明阳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5280715759 0598-5028193

地址:将乐县碧水庄园小区5#一层08店“阳光房产”

买受人在办理贷款前需了解自身征信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如因此造成贷款受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拍卖款项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8-2337276 400-870-8508(卢法官、信诚法拍公司)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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