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州市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
2
天
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
金额
19.0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rhp-c232402133842-1
预算金额
19.01万元
招标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招标联系人
孙媛0311-69698901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周搏伟0311-6905203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31
公告正文
晋州市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RHP-C23240213384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晋州市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190155 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晋州市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州市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州市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269 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采购事业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5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5号)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就晋州市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项目进行采购。现公 开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晋州市智慧医保资金监管系统项目
二、采购编号:RHP-C232402133842-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晋州市医保体系提供医保资金监管系统支持,将医保用户现有设 备进行物联整合,配置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上传等模块,转手动录入为自动采集,提 高效率和质量,使医保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预算:190155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安装部署并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30天。 (二)采购流程: 1.初步评审:由评分专家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 格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 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现场将组织不少于两轮磋商,供应商需在每一轮磋商结束后递交相 关报价和服务承诺。评分专家组将依据供应商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结 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 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至竟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 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 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接受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 11:00 以及14:00-17:00。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 领取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 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采购事业部。 领取文件时需提供的登记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 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5号)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 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311-69698913 举报邮箱:zhgllcsjz_he@bank-of-china.com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5号 联系人:孙媛 电 话:0311-696989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 周搏伟 电 话: 0311-69052039 电子邮件: 175782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入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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