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委托,对[线上营销活动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SXZB2022042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资格条件(适用于合同包1~包4)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服务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投标人须具备自有的互联网平台,该平台域名的ICP备案的主办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分支机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及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上的ICP备案信息及网站查询截图。(仅适用合同包1、包4)
3.3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及以上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还需提供由法人直接授权给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证明。(仅适用合同包2)
3.4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2021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由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7投标人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转包。
-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2022年 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 (节假日除外) [每天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用其对公账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贵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并填写清楚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5、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8: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标记、递交规定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7、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10月10日][8:3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本公司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2)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sxzb.com/index.asp)
10、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邮 编:350003
项目负责人:刘菁菁、刘丽丹 电话:0591-87600110/13044583070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网址:http://www.fjsxzb.com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方式:
电话: 0591-88012899 传真:0591-87600010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 期限 |
预估数量 (张)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含税) |
采购估算金额 (万元,含税)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线上观影类营销活动服务 |
40元券 |
2年 |
70093 |
42.4 |
/ |
280 |
执行费率 |
/ |
1% |
28037.38 |
||||
2 |
线上话费充值类营销活动服务 |
1元话费 |
458715 |
1.06 |
/ |
7100 |
|
10元话费 |
137614 |
10.6 |
|||||
20元话费 |
4587 |
21.2 |
|||||
30元话费 |
515290 |
31.8 |
|||||
50元话费 |
66972 |
53 |
|||||
100元话费 |
31192 |
106 |
|||||
执行费率 |
/ |
3% |
715596.33 |
||||
3 |
线上加油类营销活动服务 |
10元加油优惠券 |
280701 |
10.6 |
/ |
11000 |
|
20元加油优惠券 |
140350 |
21.2 |
|||||
30元加油优惠券 |
93567 |
31.8 |
|||||
50元加油优惠券 |
56140 |
53 |
|||||
100元加油优惠券 |
28070 |
106 |
|||||
执行费率 |
/ |
8% |
1122807.02 |
||||
4 |
线上商户类营销活动服务 |
每场营销活动客户权益费用≤10万元的部分执行费率 |
/ |
10% |
4389652.17 |
43000 |
|
10万元<每场营销活动客户权益费用≤50万元的部分执行费率 |
9% |
||||||
每场营销活动客户权益费用>50万元的部分执行费率 |
8% |
注:1、合同包一(线上观影类营销活动服务)中40元券指的是:影院官方售价40元以下的影片通兑,无须补差价;40元以上影片可抵值,补差价兑换。
2、合同包四(线上商户类营销活动服务)每场营销活动客户权益费用结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例:当项营销活动客户权益费用为60万,则计算公式为:10万元*10%+(50-10)万元*9%+(60-50)万元*8%)。
3、所有类别的营销活动执行费用结算均为实际营销活动客户权益总费用(不含税)*活动执行费率(含税)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不含权益费用,仅为执行费;投标人须承诺后期权益费用单价不得超过投标人本次权益报价,另行签订合同结算。
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合同结算时按税率为6%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