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射阳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射阳县县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感染楼室外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射行审投资审[2020]15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4
公告正文


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感染楼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感染楼室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射阳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射阳县县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0]1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感染楼室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感染楼(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附属配套工程(室外附属土建工程、室外附属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将在开标前 5 天,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下载该文件,由投标人未下载该文件造成的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4工期要求:65 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感染楼室外工程

本项目为射阳县新城区人民医院感染楼(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附属配套工程(室外附属土建工程、室外附属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10 24 9 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射阳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12号 地 址:盐城市西环路158号宏图伟厦综合楼7

邮 编:2243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 丁盛 栾旭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3515132448 19962394555 电 话:19952886237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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