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河沂水城区段滩地整理延续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河沂水城区段滩地整理延续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驻地。
2.3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采砂船采砂及堆存工程,最高限价772.84万元
二标段为:滩地清理整治、滩地生态绿化、生态步道、新建生态护岸等,最高限价396.79万元。
2.5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标段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河道清淤工程或水污染治理。
3.3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山东鼎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淮河路9号313室)报名及资格预审。
4.2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标段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六个月,明细准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票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以上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未经招标人批准严禁更换。
二标段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六个月,明细准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票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以上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未经招标人批准严禁更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贰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河沂水城区段滩地整理延续工程( )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山东鼎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淮河路9号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3月21日10:00分,地点为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淮河路9号304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万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金额:陆万元整)
7.2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3700182760105015613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 沂河沂水城区段滩地整理延续工程”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沂水县鑫华路北中区(县财政局沿街楼37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75398060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鼎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淮河路9号313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31858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