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2017年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韶山分公司2017年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 项目概述
1.1 采购范围:中国电信韶山分公司2017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
1.2 项目性质:广告宣传用品制作
1.3 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交货地点:韶山分公司及各支局
1.5 交货期:需求发出后1日内
1.6 技术要求:符合韶山电信公司相关标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全年预计采购金额16万元
1.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9 定标原则:综合排名前二名为中选人,广告宣传用品份额分配原则为:第一名70%;第二名30%;
1.10 服务范围:韶山市
2.广告宣传用品名称、数量及主要规格型号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6%增值税价) | 金额(元) |
丝质横幅,条幅 | 牛筋布0.75M的宽度(安装) | 米 | 1000 | ||
丝质横幅,条幅 | 牛筋布(不安装) | 米 | 100 | ||
电脑写真(胶120克) | 写真背胶(安装) | 平米 | 300 | ||
电脑写真(胶120克) | 相纸(安装) | 平米 | 80 | ||
背喷灯片1.2-1.5米 | 包安装 | 平米 | 50 | ||
高精度喷绘车贴 | 包安装(过膜) | 平米 | 100 | ||
电脑巨龙布喷绘(32) | 高位安装 | 平米 | 550 | ||
电脑普通精度喷绘(28s) | 低位安装 | 平米 | 300 | ||
单面透制作 | 低位安装 | 平米 | 250 | ||
X展架(80*180) | 带架子 | 张 | 10 | ||
X展架(60*160) | 带架子 | 张 | 30 | ||
门型展架(80*180) | 带架子 | 张 | 50 | ||
KT板广告牌 | 户外写真裱KT板(单面安装4MM厚) | 平米 | 600 | ||
PVC广告版 | 户外写真裱PVC板(单面安装4MM厚) | 平米 | 250 | ||
纸板包边 | 写真裱纸板框小包边(安装) | 平米 | 50 | ||
亚克力广告牌 | 彩色丝印(单面安装3MM厚) | 平米 | 30 | ||
型材超薄灯箱(不带LED灯) | 40MM*28MM*1MM超薄型材 | 平米 | 40 | ||
灯箱布 | 包安装 | 平米 | 150 | ||
宣传展板 | 木框+底版+户外写真 | 平米 | 30 | ||
宣传栏 | 不锈钢材质,整体规格:260宽*220高*9(厚),箱体高度120*240 | 个 | 4 | ||
电梯广告框 | 铝合金包框,超薄灯箱片,pvc备板,45CM*60CM | 个 | 50 | ||
铁架子 | 框架用铁架子,用喷绘布,单层 | 平米 | 30 | ||
气球 | 1天一次,一对 | 次 | 5 | ||
拱门 | 1天一次 | 次 | 10 |
以上为预估数量,采购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3、参赛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台湾、香港、澳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 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3 业绩要求:具备类似比选项目供货经验,(以及提供类似本比选项目合同为依据,不提供者视为无,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参选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材料(如税务机关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走、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选的。
(5)参选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有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
4 获取比选文件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8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40分〕,下午〔14时30分至15时4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东方红办公大楼8楼采购供应中心〕。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2017年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韶山分公司2017年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 项目概述 1.1 采购范围:中国电信韶山分公司2017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 1.2 项目性质:广告宣传用品制作 1.3 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交货地点:韶山分公司及各支局 1.5 交货期:需求发出后1日内 1.6 技术要求:符合韶山电信公司相关标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全年预计采购金额16万元 1.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9 定标原则:综合排名前二名为中选人,广告宣传用品份额分配原则为:第一名70%;第二名30%; 1.10 服务范围:韶山市 2.广告宣传用品名称、数量及主要规格型号 以上为预估数量,采购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3、参赛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台湾、香港、澳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 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3 业绩要求:具备类似比选项目供货经验,(以及提供类似本比选项目合同为依据,不提供者视为无,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参选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材料(如税务机关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走、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选的。 (5)参选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有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 4 获取比选文件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8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40分〕,下午〔14时30分至15时4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东方红办公大楼8楼采购供应中心〕。 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和获取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应是已发布作品,不存在虚假以及假借别人的作品或者某人历任公司的非自主创作作品(包括隐瞒)。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招标人因此而进行二次招标的一切损失。 一、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密封后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采购供应中心〕。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比选将于上述应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____(____)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三、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单位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电信大楼 邮编:411100 联系人:盛俊钦 联系电话:18975240376 电子邮件:18975240376@189.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日期:2017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