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大洼区农村供水达标巩固工程(一期)项目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622.3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110021927590
预算金额4622.3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旭东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鹏飞0429-3152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
招标人名称
盘锦恒汇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盘锦市大洼区农村供水达标巩固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110021927590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40% 其他资金 :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6857.5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水厂一期占地面积50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新建一座4万吨/天净水厂,本次设计的建(构)筑物主要有稳压配水井室、稳压配水井、净水车间、混合池、絮凝池、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加药加氯间、综合提升水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换热站、机修间及仓库、二泵房及变电所、门卫室等。2)新建原水输水管线约1.5公里(辽西北输水管大洼区分水点线至净水厂),采用DN1000球墨铸铁管。3)新建配水管网约11.1公里,管径DN500-DN1000。4)新建供水中途加压泵站1座,规模7500吨/天,(不包括高压电部分)。
标段(包)名称
盘锦市大洼区农村供水达标巩固工程(一期)项目土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32111002192759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主要有稳压配水间、净水车间、清水池、加氯间、综合提升水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换热站、机修间及仓库、吸水井、二次泵房及变配电所、门卫、大门、总图建筑与装饰工程、照明、通风、道路、围墙等。
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0-23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6-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4622.329267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9-28 01:00至2023-10-10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19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开标时间
2023-10-19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http://202.97.171.222/pj-jsgc-tb)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远程网络开标,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监督部门
盘锦市水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齐智
监督部门电话
13942749958
招标人
盘锦恒汇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洼区
联系人
张旭东
电话
0427-6900103
邮箱
1332427044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9楼902
联系人
高鹏飞
电话
0429-3152555
邮箱
jctb7777@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高鹏飞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盘锦市大洼区
招标人名称
盘锦恒汇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盘锦市大洼区农村供水达标巩固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110021927590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40% 其他资金 :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6857.5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水厂一期占地面积50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新建一座4万吨/天净水厂,本次设计的建(构)筑物主要有稳压配水井室、稳压配水井、净水车间、混合池、絮凝池、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加药加氯间、综合提升水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换热站、机修间及仓库、二泵房及变电所、门卫室等。2)新建原水输水管线约1.5公里(辽西北输水管大洼区分水点线至净水厂),采用DN1000球墨铸铁管。3)新建配水管网约11.1公里,管径DN500-DN1000。4)新建供水中途加压泵站1座,规模7500吨/天,(不包括高压电部分)。
标段(包)名称
盘锦市大洼区农村供水达标巩固工程(一期)项目土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32111002192759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主要有稳压配水间、净水车间、清水池、加氯间、综合提升水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换热站、机修间及仓库、吸水井、二次泵房及变配电所、门卫、大门、总图建筑与装饰工程、照明、通风、道路、围墙等。
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0-23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6-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4622.329267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9-28 01:00至2023-10-10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19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开标时间
2023-10-19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http://202.97.171.222/pj-jsgc-tb)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远程网络开标,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监督部门
盘锦市水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齐智
监督部门电话
13942749958
招标人
盘锦恒汇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洼区
联系人
张旭东
电话
0427-6900103
邮箱
1332427044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9楼902
联系人
高鹏飞
电话
0429-3152555
邮箱
jctb7777@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高鹏飞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