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处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处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n\n
\n\n采购编号:2024-105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处置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处置。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n\n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依法合规处置化验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滴定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需具备化验室废液处置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晶达、盐云、元通)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进行合规处置。
\n \n\n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n \n\n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九)“采购金额小(20万元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规定,拟就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晶达、盐云、元通)处置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与青海格绿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n \n\n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格绿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n \n\n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n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 \n\n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处置。
\n \n\n2.2履约期限:一年。
\n \n\n2.3履约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
\n \n\n2.4 质量目标:合格
\n \n\n2.5安全目标:零事故
\n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 \n\n(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n \n\n(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n \n\n(3)其他要求:
\n \n\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n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 \n\n(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 \n\n4.发布公告的媒介
\n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 \n\n5.其他
\n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 \n\n6.公示
\n \n\n6.1公示期: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30日
\n \n\n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n \n\n
\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n \n\n联系电话:0979-8448333
\n \n\n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n \n\n
\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 \n\n电 话:0979-8449024
\n
\n
\n\n
\n\n采购编号:2024-105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处置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处置。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n\n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依法合规处置化验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滴定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需具备化验室废液处置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晶达、盐云、元通)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进行合规处置。
\n \n\n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n \n\n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九)“采购金额小(20万元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规定,拟就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晶达、盐云、元通)处置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与青海格绿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n \n\n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格绿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n \n\n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n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 \n\n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2024年化验室废液、化验药品包装物处置。
\n \n\n2.2履约期限:一年。
\n \n\n2.3履约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
\n \n\n2.4 质量目标:合格
\n \n\n2.5安全目标:零事故
\n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 \n\n(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n \n\n(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n \n\n(3)其他要求:
\n \n\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n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 \n\n(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 \n\n4.发布公告的媒介
\n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 \n\n5.其他
\n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 \n\n6.公示
\n \n\n6.1公示期: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30日
\n \n\n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n \n\n
\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n \n\n联系电话:0979-8448333
\n \n\n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n \n\n
\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 \n\n电 话:0979-8449024
\n
\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