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91-876723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福建省新增4A级景区旅游VR资源采集、制作及可视化展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新增4A级景区旅游VR资源采集、制作及可视化展示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拍摄和制作VR全景数据资源,建设成果录入福建省旅游VR资源管理系统并进行管理, PC 端和移动端展示,VR全景沉浸式体验服务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我中心拟针对我省新增的4A级景区,拍摄和制作VR全景图片和全景视频数据资源,建设成果支持录入福建省旅游VR资源管理系统并进行管理,为公众提供VR全景沉浸式体验服务。
  (二)项目要求:
序号 
内容 
说明 
1
VR全景图片采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全景图片支持各个景点任意漫游,也可支持“智能向导”按特定路线浏览;
2.投标人在全景图片拍摄设备方面,可自有或租用地拍全景设备、航拍无人机、全景视频设备、POI采集设备;
3. 全景图片点位选择能根据旅游线路浏览顺序或导览图确定采集点位;
4. 全景图片能够采用8焦段5张拍摄或15焦段9张拍摄的拍摄方法;
5. 全景图片拍摄格式支持RAW、JPG、CR2、DNG;
6. 全景图片分辨率能够达到流畅6000*3000、标清10000*5000、高清15000*7500。
2
VR全景视频采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全景视频输出成果为4K超清全景视频,可在手机端播放,支持主流视频播放软件和全景视频播放软件,同时支持在Cardboard、三星Gear VR、HTC VIVE、Oculus、3Glasses等主流VR设备上正常播放;
2.全景视频分辨率达4096*2048;帧率达60fps;格式mp4;全景视频时长能满足5-90秒。
3
航拍鸟瞰采集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航拍鸟瞰全景图片或视频支持360全程无死角任意观看,可以观看前后左右上下多个角度的全景,且全景图片分辨率达8000*4000,单张图片满足2000万像素,并格式支持JPG。
4
POI兴趣点
在全景图片、全景视频上人工标记POI兴趣点。

  (三)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中标方提供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70%款项;(2)项目执行结束后,中标方提供完整的结案报告和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款项。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5分、商务部分25分、价格部分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6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 
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
投标响应
30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提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制定总体技术方案,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和打分,投标人全部响应“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30分;若出现不满足某项要求或不响应的,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2
VR全景图片采集指标体系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VR全景图片采集指标体系,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VR全景图片采集设备齐全且相机不低于2000万像素全画幅并搭配鱼眼镜头者得1分;拍摄参数设置适配场景合理者得1分;采集图片质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且单张影像之间的重合度不低于40%者得1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
VR全景视频采集指标体系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VR全景视频采集指标体系,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VR全景图片采集设备齐全且全景相机镜头数不低于6个者得1分;全景相机分辨率不低于8K者得1分;拍摄参数设置适配场景合理且数据分辨率不低于4096*2048者得1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
高空鸟瞰VR数据资源采集指标体系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高空鸟瞰VR数据资源采集指标体系,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航拍机可搭载全景相机及云台且载重不低于5KG者得1分;采集数据的全景图片分辨率不低于8000*4000,全景视频分辨率不低于4096*2048者得1分;拍摄参数设置适配多种场景且合理者得1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
三维数字模型数据资源采集指标体系
3
根据投标人提出得三维数字模型数据资源采集指标体系,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满足1:200比例尺DOM的成图精度要求者得1分;正射影像图像素分辨率小于10cm且定位精度小于1m者得1分;飞行质量及影响质量控制方法合理者得1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
POI兴趣点采集指标体系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POI兴趣点采集指标体系,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具备手持GPS智能终端设备且采集地理信息的精准度误差不超过10m者得1分;图片信息采集的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者得1分;采集对象具有多样性且完备者得1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
VR全景图片数据采集整合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出得VR全景图片数据采集整合方案,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者得3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较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较完善者得2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合理性一般、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性一般者得1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不规范且缺乏合理性、内业数据整合制作不完善者不得分。
8
VR全景视频数据采集整合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VR全景视频数据采集整合方案,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者得3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较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较完善者得2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合理性一般、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性一般者得1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不规范且缺乏合理性、内业数据整合制作不完善者不得分。
9
高空鸟瞰VR数据资源采集整合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高空鸟瞰VR数据采集整合方案,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者得3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较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较完善者得2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合理性一般、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性一般者得1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不规范且缺乏合理性、内业数据整合制作不完善者不得分。
10
三维数字模型数据资源采集整合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三维数字模型数据采集整合方案,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者得3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较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较完善者得2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合理性一般、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性一般者得1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不规范且缺乏合理性、内业数据整合制作不完善者不得分。
11
POI兴趣点采集整合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POI兴趣点数据采集整合方案,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者得3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较规范合理、内业数据整合制作较完善者得2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合理性一般、内业数据整合制作完善性一般者得1分;外业数据采集流程不规范且缺乏合理性、内业数据整合制作不完善者不得分。
12
VR数据资源采集标准与应用规范制定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VR数据资源采集标准与应用规范制定的说明情况,在0-2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投标人提供的VR数据资源采集标准与应用规范制定的说明合理、可行、实用者得2分;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实用者得1分;不合理、不可行、不实用者不得分。
13
VR数据采集设备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VR数据采集设备情况,在0-3分之间评分。
评分标准:投标人自有航拍无人机者得1分;投标人自有全景视频拍摄设备者得1分;投标人自由POI信息采集设备者得1分,不满足要求或不提供者不得分。(投标人所有自有设备均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商务部分满分2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
企业资质
3
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
企业能力
3
(一)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信息化科研或产业技术平台,本项满分3分,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平台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二)投标人具有主持或参与制定省部级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案例或经验,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能够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
(三)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四)投标人具有旅游目的地数字化资源数据采集案例或经验的情况进行打分:有1项得1.5分,满分3分。(应提供相关案例或经验的合同书或任务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项目团队
3
(一)投标人的技术团队成员中须具有无人机操作培训结业证书或无人机驾驶员证书,每提供一名具有相应证书的飞手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至投标截止时间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
(二)投标人的技术人员中有发表过旅游资源三维数字化或旅游虚拟导览相关论文或专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3分。(需提供论文期刊封面、封底、目录以及论文的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4
售后服务
3
(一)投标人获得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二)为保障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情况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无犯罪、违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7)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 5 月 18 日17: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306室)
  联系人:吴永桂
  联系电话:0591-87672385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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