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2024年)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在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家底的基础上,力争解决生态环境重难点问题,协助工业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发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嘱托,推动“一江一湖四水”系统治理,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改善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二、相关标准: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
《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1〕31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考核的通知》(湘环办〔2023〕212号)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1〕31号),2021年在国家级产业园区,有色、化工产业定位的省级园区以及位于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的省级园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纳入对市州的绩效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和园区年度综合评价;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园区,当年在园区年度综合评价中不得评为先进园区,在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考核中不得被评为诚信园区,发改部门暂缓受理园区调扩区申请、生态环境部门暂停受理园区调扩区规划环评审查及园区建设项目审批。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五、服务标准:
一、主要服务内容
(一)协助建设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
1.协助建设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
(1)按照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版),优化平台服务器,新增独立数据服务器建立国产数据库。具体要求如下:
(2)升级国产化系统,进行系统底层架构改造和优化,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国产化标准,数据库国产化改造并适配,将现有数据库系统迁移至国产数据库平台,并通过调整和优化,确保系统在新平台上的稳定运行和性能提升,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一致性,确保软件在国产环境中能够正常运行、功能完备且性能稳定。具体服务明细如下:
(3)更新完善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对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提供运维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确保平台正常运行,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完整率考核工作。
2.开展企业用电监测设备运维
对园区投资安装的企业(约40家)用电监测设施提供运维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确保正常运行;对长沙经开区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云平台提供运维服务,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
3.开展企业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维
对园区投资安装的企业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提供运维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确保正常运行;对长沙经开区大气污染监管平台运维提供运维服务,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
(二)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咨询服务、制度建设
1.协助园区开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
协助园区完成环保督察预查和指导企业整改,做到未督先查,未督先改,协助园区进行信访投诉举报件的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及案件回复等工作。
2.协助园区做好“五好”园区相关工作
按要求做好“五好”园区之绿色园区自评相关材料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指标工作,配合做好定期重点工作任务汇报。
3.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和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
对园区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编制《年度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年度自评估报告》《年度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组织专家审核,并提交至省市县相关部门,确保通过省市县相关部门现场抽查核查,指导园区力争获评环保信用园区。
4.协助开展项目预审
根据“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有需要的招商入园项目提供环保咨询和专家意见。
5.指导企业披露环境信息
协助园区确定年度披露环境信息企业名单并适时更新,指导园区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
6.完善园区环保管理制度及做好环境档案管理
更新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及其他环境管理及服务方面的文件。协助园区参照生态环境部“一园一档”(针对省级以上园区)等有关要求,完善园区环境档案。同时,协助管理其它环境档案、入驻企业环境档案等。
7.申报资金项目审核
协助园区完成生态文明专项资金及上级各类环保资金申报项目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8.开展环境数据统计
根据上级要求及园区需求,构建园区排污总量核算体系,指导企业填报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归口管理园区各类环境统计数据、减排数据。协助园区完成年度环保产业统计和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9.推进排污权管理工作
协助园区完成企业主要排污权核算、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催缴、排污权证登记发放,协助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及开展排污权收回工作。
10.日常驻点服务。
驻点人员协助园区开展环保日常工作,听从园区的调配。
(三)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1.涉气企业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开展涉气重点企业监督帮扶、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修订及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核查等工作,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2.废水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对园区涉废水排放企业开展废水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协助相关部门对园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改。
3.危险废物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制定园区危险废物年度评估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园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清单,按季度、年度排查园区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一般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环境管理自查登记情况等;对园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指导督促问题整治。协助开展园区企业危废废物产生年报、一般固废年度申报催报、审核等工作。
4.污染物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园区相关企业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开展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5.土壤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对园区企业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6.其他调查排查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协助园区完成排污许可调查、环评报告书(表)调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调查、强制性清洁生产调查、环境风险应急排查、环保设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等其他工作。服务期间,环保管家需协助园区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及其他专项排查调查工作。
7.协助更新园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结合辖区精准治污工作实际,通过“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信息平台”更新、完善和填报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针对纳入长沙市的约30家水环境、气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重点监管单位,形成企业年度核查报告。
8.指导推进企业环保绩效提级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指导推进园区企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水环境管理绩效提级,开展绩效分级评定材料预审工作。
9.对园区及企业开展补充监测
根据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按需对园区补充开展水、气、声及土壤手工监测等,对园区企业开展补充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补充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可依据实际情况相互调剂费用预算。汇总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出具《长沙经开区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调查及评估服务
1.开展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调查
鉴于园区已具备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调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
2.开展排水评估
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园区企业排水及水质水量调查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相关论证工作。
(五)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1.积极应对处置事件和投诉
协助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指导处置园区突发环境事件,提升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策划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六)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一是开展环保培训,结合工作重点每年开展面向园区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不少于2次的环保培训;二是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三是做好日常宣传,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通过长沙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长沙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产经周刊等渠道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含党政报刊)上对园区环保工作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
二、服务要求
★1、就近办公。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派驻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就近办公,拟派驻场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及以上环保咨询类工作经历,提供24小时随叫随到服务,对相关部门及入园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第一时间为园区企业答疑解惑。为保障各项排查调查工作便利开展,中标人应安排2台车辆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拟派驻场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2年及以上环保咨询类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组建专家团队。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组建包含注册环评工程师、环境应急、环境工程(大气、噪声、水、土壤、危险废物等)、环境监测、软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需要提供随叫随到服务)等专家团队不少于30人。
3、建立会商制度。园区和中标人双方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汇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困难问题,开展下阶段工作任务。
4、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按半年度、年度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园区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5、保密要求。中标人应按国家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任何保密内容和企业商业相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工作纪律。在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干涉园区企业正常生产,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干涉园区企业开展环保业务。
7、考核考评。合同约定园区与环保管家双方职责。环保管家的考核由产业发展局牵头组织,制定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项目费用结算挂钩,年度考核不达标,园区有权解除剩余合同。具体考核内容及频次中标后由园区制定,考核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20%,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考核要求。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
1)快速响应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7×24的技术问题解决服务,做到1小时内响应,并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
2)定期跟踪服务
投标人应定期跟踪和定期回访,及时了项目运行中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迅速给予解决。
3)热线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7×24的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热线电话或微信、QQ、E-mail、传真等途径,随时回答与项目有关的技术问题,并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2、按各个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
3、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付款方式
5.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项目团队进场服务1个月之后,凭中标人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1笔费用(含税),为项目合同总金额扣除考核资金后的30%;
(2)服务时限和服务内容完成并通过考核和验收后,凭中标方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笔费用(含税),即剩余合同金额(扣除未完成项目的服务费、扣除未达考核目标的考核资金)。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购置费、产品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宣传费、人工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8、其他特别规定
根据《长沙经开区领导干部“三零”廉洁承诺实施办法》(长经开工发[2023]26号)的有关规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全体副科级以上负责干部;集团公司、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亲友投标或承接本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企业,在本园区外注册公司后回本园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托等变相参与)本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名义承租等变相承租)本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在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家底的基础上,力争解决生态环境重难点问题,协助工业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发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嘱托,推动“一江一湖四水”系统治理,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改善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二、相关标准: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
《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1〕31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考核的通知》(湘环办〔2023〕212号)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1〕31号),2021年在国家级产业园区,有色、化工产业定位的省级园区以及位于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的省级园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纳入对市州的绩效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和园区年度综合评价;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园区,当年在园区年度综合评价中不得评为先进园区,在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考核中不得被评为诚信园区,发改部门暂缓受理园区调扩区申请、生态环境部门暂停受理园区调扩区规划环评审查及园区建设项目审批。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工作内容 | 服务内容 |
1 | 协助建设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 | 1、按照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版),优化平台服务器,新增独立数据服务器建立国产数据库。 2、升级国产化系统,进行系统底层架构改造和优化,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国产化标准,数据库国产化改造并适配,将现有数据库系统迁移至国产数据库平台,并通过调整和优化,确保系统在新平台上的稳定运行和性能提升。将所有数据从原存储位置转移到适配后的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一致性。确保软件在国产环境中能够正常运行、功能完备且性能稳定。 3、更新完善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对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提供运维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确保平台正常运行,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完整率考核工作。 |
2 | 开展企业用电监测设备运维。对园区投资安装的企业(约40家)用电监测设施提供运维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确保正常运行;对长沙经开区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云平台提供运维服务,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 | |
3 | 对园区投资安装的企业(约40家)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提供运维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确保正常运行;对长沙经开区大气污染监管平台运维提供运维服务,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 | |
4 | 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咨询服务、制度建设 | 协助园区开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协助园区完成环保督察预查和指导企业整改;协助园区进行信访投诉举报件的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及案件回复等工作。 |
5 | 按要求做好“五好”园区之绿色园区自评相关材料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指标工作,配合做好定期重点工作任务汇报。 | |
6 | 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和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组织专家审核,并提交至省市县相关部门。 | |
7 | 协助开展项目预审,根据相关要求,对有需要的招商入园项目提供环保咨询和专家意见。 | |
8 | 协助园区确定年度披露环境信息企业名单并适时更新,指导园区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 | |
9 | 协助园区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做好环境档案管理。 | |
10 | 协助园区完成生态文明专项资金及上级各类环保资金申报项目审核。 | |
11 | 开展环境数据统计,指导园区企业填报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协助园区完成年度环保产业统计和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 |
12 | 协助园区推进排污权管理工作。 | |
13 | 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 涉气企业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
14 | 协助园区对涉废水排放企业开展废水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协助相关部门对园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问题整治。 | |
15 | 协助开展园区危险废物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 |
16 | 协助开展园区相关企业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 |
17 | 协助园区对企业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 |
18 | 协助园区完成排污许可调查、环评报告书(表)调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调查及其他专项排查调查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及其他专项排查调查工作。 | |
19 | 协助更新园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形成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年度核查报告。 | |
20 | 指导推进企业环保绩效提级,开展绩效分级评定材料预审工作。 | |
21 | 按需对园区补充开展水、气、声及土壤手工监测等,对园区企业开展补充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 | |
22 |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调查及评估服务 | 开展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调查。 |
23 | 开展园区企业排水及水质水量调查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相关论证工作。 | |
24 | 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 协助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指导处置园区突发环境事件。 |
25 | 策划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26 | 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 每年开展面向园区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不少于2次的环保培训;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做好日常宣传,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含党政报刊)上对园区环保工作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五、服务标准:
一、主要服务内容
(一)协助建设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
1.协助建设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
(1)按照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版),优化平台服务器,新增独立数据服务器建立国产数据库。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业务系统 | 子系统模块 | 功能描述 |
1 | 服务器 资源 | 安全应用服务器(一台) | 1*12*3.5英寸/EXP扩展/L6平台/2*( 5221K,32Core@2.6GHz,8DIMM)/4*GE/ 内存:≥8*32GB/DDR4/RDIMM内存-ECC,SATA/SAS SSD,2*480G-SATA SSD-读取密集型-2.5寸 RAID:1*4GB缓存RAID卡/支持RAID,1,5,6,10,50,60,支持超级电容和边带管理 IO模组:1* 3*16* SLOT(PCIE X8) RISER1&2模组 电源模块:2*电源模块/服务器白金900WPAC900S12-B2版本交流电源 服务器配件:2*硬盘转接支架-3.5安装2.5寸 服务器配件:2*3.5英寸硬盘托架/宝德样式托架 服务器配件:1*2U静态滑轨套件 已包含一年操作系统费用(目前采购单位设备操作系统为银河麒麟)。 |
2 | 安全数据库服务器(一台) | 1*12*3.5英寸/EXP扩展/L6平台/2*( 5221K,32Core@2.6GHz,8DIMM)/4*GE/ 内存:≥8*32GB/DDR4/RDIMM内存-ECC,SATA/SAS SSD,2*480G-SATA SSD-读取密集型-2.5寸 RAID:1*4GB 缓存RAID卡/支持RAID 0,1,5,6,10,50,60,支持超级电容和边带管理 IO模组:1*3*16*SLOT(PCIE X8) RISER1&2 模组 电源模块:2*电源模块/服务器白金900W PAC900S12-B2版本交流电源 服务器配件:2*硬盘转接支架-3.5安装2.5寸 服务器配件:2*3.5英寸硬盘托架/宝德样式托架 服务器配件:1*2U静态滑轨套件 已包含一年操作系统费用(目前采购单位设备操作系统为银河麒麟)。 | |
3 | 国产数据库 | 国产数据库 (一套) | 具备数据存储、访问控制、身份鉴别、安全审计和数据备份恢复等功能。产品部署在服务器,以后台服务形式运行,数据库管理员及用户在管理主机上通过图形化管理工具或命令行工具可实现对数据对象(表、视图、约束、索引、触发器、存储过程等)的配置管理。开发人员可通过标准化数据库访问接口,开发基于数据库的应用系统和软件产品。支持国产化硬件平台。 |
(2)升级国产化系统,进行系统底层架构改造和优化,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国产化标准,数据库国产化改造并适配,将现有数据库系统迁移至国产数据库平台,并通过调整和优化,确保系统在新平台上的稳定运行和性能提升,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一致性,确保软件在国产环境中能够正常运行、功能完备且性能稳定。具体服务明细如下:
序号 | 业务系统 | 子系统模块 | 功能描述 |
一、系统集成 | |||
1 | 统一认证 | 统一认证组件 | 对外部接口服务模块进行访问控制、资源授权管理 |
2 | 数据交换共享 | 数据存储组件 | 支持多种不同的存储方式,以适应不同形式的数据存储需求和不同效率的访问需求 |
3 | 数据服务引擎 | 是平台数据提供方,亦支持对数据存储方式的封装,通过对不同数据存储方式进行封装,提供统一的、可视化的数据访问、数据共享的接口,供上层业务系统使用。 | |
4 | 大数据中心 | 公共基础数据库 | 部署环保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 |
5 | 公共业务数据库 | 部署动态感知库、信息交换库、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 | |
二、应急防控模块升级 | |||
1 | 固危废监控 | 固危废监控设备管理 | 对固危废信息进行管理,如有摄像头可关联摄像头设备 |
2 | 视频监控 | GIS地图固危废监控位置,点击可查看监控详情 | |
三、电力系统 | |||
1 | 总体监控情况 | 总体监控情况 | 对电力企业、产污设施、污处理设施等进行统计,对异常信息进行报警显示,对近30天用电量进行统计通过折线图进行显示 |
2 | 企业及产污设施 | 企业及产污设施统计 | 列表显示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承建单位、企业状态、产污设施数量、污处设施数量、监测点数量、地址等信息 |
3 | 企业明细 | 可查看选定企业的各个设施或监测点的工况数据,污处异常记录,减排异常记录,企业档案详情,工艺流程图等 | |
4 | 企业地图 | 在GIS地图上展示企业位置,通过不同颜色标识,区分企业状态 | |
5 | 治污设施监控 | 运行状况分析 | 根据时间段来统计污处异常企业、有效申报企业及无效申报企业,点击可查看明细;可通过折线图、饼状图进行展示 |
6 | 事前申报情况 | 列表展示企业申报记录,可对申报进行审核等操作 | |
7 | 异常申报情况 | 列表展示企业异常记录,如企业对异常进行申报,可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受理 | |
8 | 现场执法检查 | 列表显示企业在筛选时间段内异常次数统计等信息 | |
9 | 异常企业统计 | 对筛选时间段内企业邮产污告警次数、申报次数、审核次数的企业进行列表显示 | |
10 | 设备启停分析 | 对每个企业所属设备当前状态、运行时间、运行时长、停运时间、停运时长进行统计显示 | |
11 | 治理设施运行分析 | 对企业生产总时长、产污治污设施工作总时长等信息进行统计 | |
12 | 污染管控 | 管控类型 | 对管控类型进行管理,支持数据的增删改查 |
13 | 预案配置 | 可对企业发布限产预案,列表展示已添加的方案信息,支持方案信息的增删改查 | |
14 | 企业管控措施 | 列表展示已添加的企业管控措施,可对企业不同产线进行分类管控 | |
15 | 执行情况分析 | 对企业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统计方案执行次数、参与企业和异常企业,以及数据通过折线图进行展示 | |
16 | 异常企业统计 | 对企业异常告警次数、检查次数和处理次数进行统计 | |
17 | 设施事件 | 事件查询 | 列表显示所有企业在筛选时间段内设备设施异常信息 |
18 | 预告警查询 | 展示所有企业污处异常与告警记录,可根据企业和异常类型进行筛选 | |
19 | 采集器断上电事件 | 对采集器异常断电上电信息进行显示,可根据企业、采集器名称和类型进行筛选 | |
20 | 数据统计 | 采集率统计 | 对采集器应采数量和已采数量进行统计,可按企业行业类型进行统计也可以按照企业进行统计 |
21 | 档案配置及数据质量 | 对园区内用电监管企业进行统计分析 | |
22 | 报表管理 | 企业电量报表 | 类别显示企业每日用电总数 |
23 | 系统管理 | 企业账户管理 | 对企业电力平台账户进行管理 |
24 | 账户登录统计 | 对平台账户登录次数进行统计 | |
四、电力系统企业端 | |||
1 | 总体监控情况 | 总体监控情况 | 对企业监产污设施、监测点数量进行统计,对污处设施异常记录进行统计,折线图展示企业昨天和今天实时用电数据,折线图展示企业昨天和今天产污设施运行数量 |
2 | 用电数据对比 | 用电数据对比 | 折线图展示企业各设施电量变化趋势,也可选多个设施进行对比 |
3 | 工况数据 | 工况数据 | 对企业各个设施昨天和今天企业用电情况进行显示 |
4 | 异常信息 | 异常信息 | 列表显示企业污处异常、减排异常等异常数据信息,可对异常进行申报 |
5 | 分路用电 | 实时用电数据 | 企业内各监测点负荷、示数、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实时数据进行显示 |
6 | 日用电数据 | 企业内各监测点负荷、示数、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日数据进行显示 | |
7 | 月用电数据 | 企业内各监测点负荷、示数、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月数据进行显示 | |
8 | 污染治理分析 | 异常申报 | 列表展示企业设施异常记录,可对此进行申报 |
9 | 企业申报 | 对设备维护信息进行申报 | |
10 | 统计报表 | 抄见电量日报表 | 企业内各监测点日用电量统计报表 |
11 | 抄见电量小时报表 | 企业内各监测点小时用电量统计报表 | |
12 | 设施事件 | 事件查询 | 列表显示企业在筛选时间段内设备设施异常信息 |
13 | 预告警查询 | 展示企业污处异常与告警记录,可根据异常类型进行筛选 | |
14 | 采集器断上电事件 | 对采集器异常断电上电信息进行显示,可根据采集器名称和类型进行筛选 | |
15 | 企业档案 | 企业档案 | 对企业档案进行显示 |
16 | 错峰生产管理 | 限产分析 | 列表展示在限产时间内排放异常记录 |
17 | 方案执行记录 | 列表显示限产方案执行情况 | |
五、大气监测系统 | |||
(1)污染数据监测 | |||
1 | 全域地图 | 全域地图 | GIS地图显示无组织、有组织和废水点位信息,点击可查看最近24小时监测数据,支持站点查询定位 |
2 | 实时监测 | 实时监测 | 折线图或列表显示监测点实时监测数据,根据预警值来判读是否超标 |
3 | 历史数据 | 历史数据 | 根据数据类型、时间点、监测因子等数据进行筛选,可查看数据列表或者数据图表,支持数据的导出 |
4 | 统计报表 | 单点报表 | 对单个监测点位数据进行统计,可以查看单个站点的日报、月报或自定义时间段查询,支持数据的导出 |
5 | 多站单参 | 对多个站点不同监测因子数据进行对比查询,折线图展示变化趋势 | |
6 | 数据环比 | 数据环比 | 对单个监测点单因子不同时间点,小时数据和日数据环比展示 |
7 | 数据趋势 | 数据趋势 | 列表和折线图展示单个监测点小时数据不同监测因子在选定时间段内变化趋势 |
8 | 三率统计 | 三率统计 | 按照时间段内查询数据传输条数,计算数据传输率、有效率和传输有效率 |
9 | 数据审核 | 数据修约 | 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可设置数据为有效或无效数据,也可对数据进行修正,对修正后的数据可进行重新计算 |
(2)扬尘在线监测 | |||
10 | 站点地图 | 站点地图 | GIS地图显示监测点点位信息,点击可查看最近24小时监测数据,支持站点查询定位 |
11 | 实时监测 | 实时监测 | 列表显示监测点实时监测数据 |
12 | 数据查询 | 单站多参 | 列表和折线图展示单个监测点小时数据、日数据、月数据和季数据不同监测因子在选定时间段内变化趋势 |
13 | 多站单参 | 列表和折线图展示多个监测点相同监测因子在选定时间段内变化趋势对比 | |
14 | 站点排名 | 站点排名 | 对比多个站点相同监测因子日数据、月数据、季数据和年数据排名数据展示 |
15 | 统计分析 | 月度值同比环比 | 对多个和站点相同因子,同比环比数据进行展示查询,支持数据的导出 |
16 | 三率统计 | 按照时间段内查询数据传输条数,计算数据传输率、有效率和传输有效率 | |
17 | 颗粒物浓度分析 | 多站点对比PM10、PM2.5浓度分析 | |
18 | 多站报表 | 列表或图表展示各站点小时数据、日数据、月数据、季数据和年数据统计,支持数据的导出 | |
(3)空气质量检测 | |||
19 | 电子地图 | 电子地图 | GIS地图显示监测点点位信息,点击可查看最近24小时监测数据,支持站点查询定位 |
20 | 数据查询 | 数据查询 | 列表或图表展示各站点小时数据、日数据、月数据、季数据和年数据 |
21 | 数据排名 | 数据排名 | 对比多个站点相同监测因子日数据、月数据、季数据和年数据排名数据展示 |
22 | 数据分析 | 空气质量分析 | 列表或图表对比多个站点相同监测因子数据展示 |
23 | 污染日历 | 日历展示每个月内每天AQI或各个因子污染情况 | |
24 | 对比分析 | 对多个和站点相同因子进行展示查询,支持数据的导出 | |
25 | 同比环比分析 | 对多个和站点相同因子,同比环比数据进行展示查询,支持数据的导出 | |
26 | O3滑动数据查询 | 列表或图表展示O3小时数据,支持数据的导出 | |
27 | 数据报表 | 多站报表 | 列表或图表展示各站点小时数据、日数据、月数据、季数据和年数据统计,支持数据的导出 |
28 | AQI报表 | 列表或图表展示各站点小时数据、日数据AQI数据,支持数据的导出 | |
29 | 污染监测 | 空气达标情况 | 列表或图表展示各站点空气达标统计,支持数据的导出 |
30 | 数据审核 | 数据修约 | 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可设置数据为有效或无效数据,也可对数据进行修正,对修正后的数据可进行重新计算 |
(4)系统设置 | |||
31 | 报警规则设置 | 报警规则设置 | 对各个监测因子设置报警规则 |
32 | 报警查询 | 报警查询 | 列表展示各监测点报警记录 |
33 | 推送规则设置 | 推送规则设置 | 对报警消息推送设置对应的接收人等信息 |
34 | 推送查询 | 推送查询 | 对报警推送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查看是否推送成功 |
35 | 报警日志管理 | 报警日志管理 | 对每月报警类型进行按日统计,列表展示报警日常记录 |
36 | 站点报警统计 | 站点报警统计 | 对各个站点报警次数进行统计 |
六、系统运维 | |||
1 | 定期巡检 | 定期巡检 | 对客户的软件系统进行定期巡检,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
2 | 故障响应 | 故障响应 | 在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响应并处理故障,确保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
3 | 安全加固 | 安全加固 | 对客户的软件系统进行安全加固,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
4 | 性能优化 | 性能优化 | 根据客户的系统运行情况,提供性能优化建议,帮助客户提升系统性能 |
5 | 升级和更新 | 升级和更新 | 跟踪软件的最新版本和补丁,并及时升级和更新系统。测试新版本的兼容性和稳定性,确保升级过程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
6 | 数据管理 | 数据管理 | 管理软件的数据,包括备份、恢复、迁移和归档。建立定期的备份策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需要迁移或归档的数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操作 |
7 | 文档整理 | 文档整理 | 为客户提供详细的运维文档包括巡检记录、故障处理记录、安全加固方案等 |
七、系统国产化适配 | |||
序号 | 功能清单 | 功能描述 | |
1 | 应用底层架构改造并适配 | 按照技术方案进行系统底层架构改造和优化,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国产化标准 | |
2 | 数据库国产化改造并适配 | 数据库国产化改造并适配,将现有数据库系统迁移至国产数据库平台,并通过调整和优化,确保系统在新平台上的稳定运行和性能提升。 | |
3 | 数据迁移 | 将所有数据从原存储位置转移到适配后的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一致性。 | |
4 | 国产兼容性测试与验证 | 确保软件在国产环境中能够正常运行、功能完备且性能稳定。 |
(3)更新完善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对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提供运维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确保平台正常运行,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完整率考核工作。
2.开展企业用电监测设备运维
对园区投资安装的企业(约40家)用电监测设施提供运维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确保正常运行;对长沙经开区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云平台提供运维服务,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
3.开展企业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维
对园区投资安装的企业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提供运维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确保正常运行;对长沙经开区大气污染监管平台运维提供运维服务,确保平台数据安全性,运维稳定性。
(二)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咨询服务、制度建设
1.协助园区开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
协助园区完成环保督察预查和指导企业整改,做到未督先查,未督先改,协助园区进行信访投诉举报件的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及案件回复等工作。
2.协助园区做好“五好”园区相关工作
按要求做好“五好”园区之绿色园区自评相关材料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指标工作,配合做好定期重点工作任务汇报。
3.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和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
对园区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编制《年度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年度自评估报告》《年度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组织专家审核,并提交至省市县相关部门,确保通过省市县相关部门现场抽查核查,指导园区力争获评环保信用园区。
4.协助开展项目预审
根据“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有需要的招商入园项目提供环保咨询和专家意见。
5.指导企业披露环境信息
协助园区确定年度披露环境信息企业名单并适时更新,指导园区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
6.完善园区环保管理制度及做好环境档案管理
更新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及其他环境管理及服务方面的文件。协助园区参照生态环境部“一园一档”(针对省级以上园区)等有关要求,完善园区环境档案。同时,协助管理其它环境档案、入驻企业环境档案等。
7.申报资金项目审核
协助园区完成生态文明专项资金及上级各类环保资金申报项目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8.开展环境数据统计
根据上级要求及园区需求,构建园区排污总量核算体系,指导企业填报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归口管理园区各类环境统计数据、减排数据。协助园区完成年度环保产业统计和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9.推进排污权管理工作
协助园区完成企业主要排污权核算、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催缴、排污权证登记发放,协助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及开展排污权收回工作。
10.日常驻点服务。
驻点人员协助园区开展环保日常工作,听从园区的调配。
(三)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1.涉气企业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开展涉气重点企业监督帮扶、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修订及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核查等工作,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2.废水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对园区涉废水排放企业开展废水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协助相关部门对园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改。
3.危险废物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制定园区危险废物年度评估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园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清单,按季度、年度排查园区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一般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环境管理自查登记情况等;对园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指导督促问题整治。协助开展园区企业危废废物产生年报、一般固废年度申报催报、审核等工作。
4.污染物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园区相关企业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开展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5.土壤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对园区企业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6.其他调查排查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协助园区完成排污许可调查、环评报告书(表)调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调查、强制性清洁生产调查、环境风险应急排查、环保设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等其他工作。服务期间,环保管家需协助园区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及其他专项排查调查工作。
7.协助更新园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结合辖区精准治污工作实际,通过“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信息平台”更新、完善和填报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针对纳入长沙市的约30家水环境、气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重点监管单位,形成企业年度核查报告。
8.指导推进企业环保绩效提级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指导推进园区企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水环境管理绩效提级,开展绩效分级评定材料预审工作。
9.对园区及企业开展补充监测
根据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按需对园区补充开展水、气、声及土壤手工监测等,对园区企业开展补充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补充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可依据实际情况相互调剂费用预算。汇总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出具《长沙经开区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调查及评估服务
1.开展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调查
鉴于园区已具备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调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
2.开展排水评估
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园区企业排水及水质水量调查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相关论证工作。
(五)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1.积极应对处置事件和投诉
协助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指导处置园区突发环境事件,提升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策划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六)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一是开展环保培训,结合工作重点每年开展面向园区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不少于2次的环保培训;二是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三是做好日常宣传,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通过长沙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长沙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产经周刊等渠道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含党政报刊)上对园区环保工作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
二、服务要求
★1、就近办公。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派驻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就近办公,拟派驻场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及以上环保咨询类工作经历,提供24小时随叫随到服务,对相关部门及入园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第一时间为园区企业答疑解惑。为保障各项排查调查工作便利开展,中标人应安排2台车辆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拟派驻场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2年及以上环保咨询类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组建专家团队。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组建包含注册环评工程师、环境应急、环境工程(大气、噪声、水、土壤、危险废物等)、环境监测、软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需要提供随叫随到服务)等专家团队不少于30人。
3、建立会商制度。园区和中标人双方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汇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困难问题,开展下阶段工作任务。
4、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按半年度、年度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园区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5、保密要求。中标人应按国家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任何保密内容和企业商业相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工作纪律。在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干涉园区企业正常生产,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干涉园区企业开展环保业务。
7、考核考评。合同约定园区与环保管家双方职责。环保管家的考核由产业发展局牵头组织,制定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项目费用结算挂钩,年度考核不达标,园区有权解除剩余合同。具体考核内容及频次中标后由园区制定,考核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20%,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考核要求。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
1)快速响应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7×24的技术问题解决服务,做到1小时内响应,并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
2)定期跟踪服务
投标人应定期跟踪和定期回访,及时了项目运行中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迅速给予解决。
3)热线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7×24的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热线电话或微信、QQ、E-mail、传真等途径,随时回答与项目有关的技术问题,并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2、按各个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
3、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付款方式
5.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项目团队进场服务1个月之后,凭中标人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1笔费用(含税),为项目合同总金额扣除考核资金后的30%;
(2)服务时限和服务内容完成并通过考核和验收后,凭中标方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笔费用(含税),即剩余合同金额(扣除未完成项目的服务费、扣除未达考核目标的考核资金)。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购置费、产品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宣传费、人工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8、其他特别规定
根据《长沙经开区领导干部“三零”廉洁承诺实施办法》(长经开工发[2023]26号)的有关规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全体副科级以上负责干部;集团公司、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亲友投标或承接本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企业,在本园区外注册公司后回本园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托等变相参与)本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名义承租等变相承租)本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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