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采用电子反拍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反拍。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商务车电子反拍项目
(二)项目编号:DZFP-2023-001329
(三)预算金额:279,6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采购品目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限价(元) |
---|---|---|---|---|---|---|
1 | 商务车 | 商务车 广汽传祺/GACMOTOR KT1D-0W7-06-W7-F 汽油/白色/7座/双离合变速箱(DCT) | 广汽传祺/GACMOTOR | KT1D-0W7-06-W7-F | 2 | 139800.00 |
发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河南省 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南段2号安阳市人民检察院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反拍公告时间:2023-10-09 ~ 2023-10-11 09: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10-11 09:00 ~ 16:00
(七) 最低报价降幅固定值:100元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反拍(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应根据反拍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提交报价。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反拍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反拍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反拍规则
(一)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单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轮次报价,但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系统每小时公布1次当前最低报价;
(4)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有3家,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反拍终止。
采购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