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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2年8月3日拟对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2000Nm3/a氙气、20000Nm3/a氪气精炼提取装置及其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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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2年8月3日拟对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2000Nm3/a氙气、20000Nm3/a氪气精炼提取装置及其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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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2000Nm3/a氙气、20000Nm3/a氪气精炼提取装置及其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蓝天路以南、衢化路以西、纬二路以北A-41-8#地块

建设单位: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拟在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A-41-8#地块建设1套2000Nm3/a氙气、20000Nm3/年氪气装置及其配套的贮存、充装、纯化、气瓶处理系统,新建一幢2层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的稀有气体厂房,形成年产2000Nm3/a氙气、20000Nm3/a氪气规模的产能。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保证落实好环评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达标排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资金,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环保设施待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企业只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企业不产生污染性废气,不排放废气。 企业依托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固废:新建一座危废暂存库,面积为5m2,用于暂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新建一般固废堆放场所 噪声: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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