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 项目初步设计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 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1459
三、招标人: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473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3622478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2号龙光·玖珑臺(三期)22#办公楼四层407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71-318440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月24日
六、更正日期:2022年1月29日
七、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总投资“ 113280.15 万元”更正为“113455.19万元”。
2、业绩时间要求:2019 年1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 更正为:业绩时间要求:2019 年2 月18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更正为: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1.2.5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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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服务期限 |
1.1.4.3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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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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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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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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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中
设计说明书“优:(5 分),良:(4 分),中:(3 分),差:(1 分)”更正为“优:(4.1-5.0 分),良:(3.1-4 .0分),中:(1.1-3.0 分),差:(0-1.0 分)”。
总平及景观规划设计“优:(20.0 分),良:(15.0 分),中:(10.0 分),差:(5.0 分)”更正为“优:(15.1-20.0 分),良:(10.1-15.0 分),中:(5.1-10.0 分),差:(0-5.0 分)”。
单体建筑设计“优:(25.0 分),良:(15.0 分),中:(10.0 分),差:(5.0分)”更正为“优:(15.1-25.0 分),良:(10.1-15.0 分),中:(5.1-10.0 分),差:(0-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