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2-01560 | 组配分类:政府采购 |
发布机构:海洋处 | 发文日期:2022-10-15 |
名 称:工程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报告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报告技术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H-ZC-ZB-2022032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报告技术咨询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按委托方要求开展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交技术评估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不采用现场获取方式,只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扫描发送至邮箱40608617@qq.com。邮件请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注:以上提交报名材料的纸质版请于开标当天,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于代理公司)。
售价:500元。(支付宝账号:jszhzb@sina.com,转账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7日14: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联系方式:025-86266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联系方式:025-83756356-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露
电 话:025-83756356-819 15261826151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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