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JG2023-3162]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7-06 00:00 至 2023-07-11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金龙峰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
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 | 0.36% | 0.35% | 0.95% |
综合得分 | 96.57 | 56.16 | 37.58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张佳加/粤2442021202214277 | 邝思敏/粤2442011201203652 | 张明健/粤1442020202101767 |
工期 | 90个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 联系人:钟先生
- 联系电话:0753-3261672
-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 联系电话:0753-3261672
-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 招标人名称: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 日期:2023年07月06日
附件: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能力条件-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pdf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1).pdf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能力条件-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pdf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兴宁市宁江水质保护综合整治项目(一期)(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