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村街西湾和苑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服务单位询价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单位
西村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概况
西湾和苑地下停车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和苑一街3号,建筑面积79139平方米,包括地下汽车车库面积56434平方米(共有1661个停车位)、地下自行车车库面积6412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6293平方米。西湾和苑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服务包括:车场管理、消防管理、卫生清洁保洁、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收费服务。
三、项目最高限额
年服务费人民币130万元,按月支付。
四、采购服务内容
(一)车管服务
1.人员素质
(1)车管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2)主管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
(3)车管人员个人素质条件: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4)所聘用的车管人员能够吃苦耐劳,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采购人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中标人要加强对车管业务的管理,确保车管人员在服务区内无违规、违法行为。
2.工作要求
(1)服务范围包括日常收费门岗值勤,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车管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整个物业管理范围安全、有序。
(3)重要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做到24小时有车管人员巡查。
(4)加强管理,预防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旦发现事件苗头必须立即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5)其它与管理服务有关事项。
3.消防管理
(1)负责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各级消防责任人。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等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3)中标人须负责消防系统的各项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消防维保工作记录,并将记录资料和检测结果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停车场区域配装的各种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烟感、喷淋设施以及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通风设施等由中标人负责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4)消防中心全天24小时值班,24小时消防主机监管。出现消防报警时1分钟内辨别消防报警的信息,5分钟内到达报警点。
(5)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出现消防事故5分钟内应有5人及以上到达现场,并进行必要的扑救。
(6)每周对全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密切关注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出口畅通。重大节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7)做好消防知识培训和宣传,服务期内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
(8)做好其它防火灭火工作及消防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
(二)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1.清洁保洁范围:具体负责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清洁及保洁。
2.工作要求:
(1)每天对停车场进行清扫,确保停车场卫生干净整洁。
(2)对主要通道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
(3)下雨天应及时清扫地面,确保车场无积水,地下排水渠道无堵塞。
(4)每个月按停车场所划分区域,每个区域冲洗一次,每季度至少冲洗一次停车场全部区域。
(5)每月至少打扫一次地下停车场的墙壁、天花板。
(6)在完成必要的清洁工作后,各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共域进行巡查保洁,以保证整个服务区的整洁。
(三)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服务
1.至少配备一位持有电工证的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水电维修。
2.负责范围:本车场所有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包括照明线路维护、安装更换灯管、各种电线插座、排水设施等设备维护。
3.每天除了及时维修损坏的水、电等设施外,早上和下午各巡查一次。
4.每天检查各电线及电器开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排除。
(四)收费服务
1.中标人配备收费员及智能收费系统代采购人收取停车费用,收费系统需接受采购人联网及随时介入监督。
2.中标人需设立视频监控系统,监督收费情况,如发现收费异常应及时汇报采购人。
3.中标人需每月10日前将收入扣除应缴税项及停车场固定电费支出后向采购人缴交上月代收停车费及收费台账。
4.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现有批文执行,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或另行设立,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缴所有未缴款项,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若有未全额、及时向采购人缴交上月代收停车费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缴所有未缴款项,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物业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违反政策规定、协议约定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具体要求
1.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符合要求。
2.中标人不得单方将本物业服务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以便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
4.中标人要加强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着装规范,文明履职,不得有打架斗殴或群体事件发生,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三)如因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需要,需要采购人单方面取消管理委托的,采购人在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后,终止委托合同关系,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如因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需要,需要采购人单方面将采购协议整体移交新管理单位时,可由新管理单位承接本采购协议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原中标人应尽力配合采购人的移交工作。
六、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1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财务人员1人,维修人员1人,车管员6人,收费员3人,清洁工3人。
七、费用支付方式
本次服务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费用按月支付,双方签订协议起1个月内付清当月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通用机打发票。
八、报价服务单位资质基本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广东省广州市内注册的企业,有物业管理相关资质;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若报价人(单位)本体或相关联企业有相关服务经验可优先选择。
九、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7日。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协和路1号夹层B101房;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760767342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四)资料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必备);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备);
3.报价清单原件(必备);
4.规范的停车场物业管理办法(必备);
5.报价人(单位)或相关联企业同类服务合同(选备)
备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十、中标单位确定
(一)本次询价须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采购单位成立询价领导小组投票确定中标单位。不足2家报名单位,则重新组织公开询价活动。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结合合理的报价,综合比较意向单位的资质、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服务单位。
十一、签订合同
中标服务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服务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服务单位。
西村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概况
西湾和苑地下停车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和苑一街3号,建筑面积79139平方米,包括地下汽车车库面积56434平方米(共有1661个停车位)、地下自行车车库面积6412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6293平方米。西湾和苑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服务包括:车场管理、消防管理、卫生清洁保洁、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收费服务。
三、项目最高限额
年服务费人民币130万元,按月支付。
四、采购服务内容
(一)车管服务
1.人员素质
(1)车管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2)主管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
(3)车管人员个人素质条件: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4)所聘用的车管人员能够吃苦耐劳,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采购人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中标人要加强对车管业务的管理,确保车管人员在服务区内无违规、违法行为。
2.工作要求
(1)服务范围包括日常收费门岗值勤,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车管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整个物业管理范围安全、有序。
(3)重要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做到24小时有车管人员巡查。
(4)加强管理,预防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旦发现事件苗头必须立即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5)其它与管理服务有关事项。
3.消防管理
(1)负责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各级消防责任人。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等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3)中标人须负责消防系统的各项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消防维保工作记录,并将记录资料和检测结果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停车场区域配装的各种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烟感、喷淋设施以及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通风设施等由中标人负责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4)消防中心全天24小时值班,24小时消防主机监管。出现消防报警时1分钟内辨别消防报警的信息,5分钟内到达报警点。
(5)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出现消防事故5分钟内应有5人及以上到达现场,并进行必要的扑救。
(6)每周对全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密切关注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出口畅通。重大节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7)做好消防知识培训和宣传,服务期内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
(8)做好其它防火灭火工作及消防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
(二)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1.清洁保洁范围:具体负责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清洁及保洁。
2.工作要求:
(1)每天对停车场进行清扫,确保停车场卫生干净整洁。
(2)对主要通道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
(3)下雨天应及时清扫地面,确保车场无积水,地下排水渠道无堵塞。
(4)每个月按停车场所划分区域,每个区域冲洗一次,每季度至少冲洗一次停车场全部区域。
(5)每月至少打扫一次地下停车场的墙壁、天花板。
(6)在完成必要的清洁工作后,各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共域进行巡查保洁,以保证整个服务区的整洁。
(三)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服务
1.至少配备一位持有电工证的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水电维修。
2.负责范围:本车场所有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包括照明线路维护、安装更换灯管、各种电线插座、排水设施等设备维护。
3.每天除了及时维修损坏的水、电等设施外,早上和下午各巡查一次。
4.每天检查各电线及电器开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排除。
(四)收费服务
1.中标人配备收费员及智能收费系统代采购人收取停车费用,收费系统需接受采购人联网及随时介入监督。
2.中标人需设立视频监控系统,监督收费情况,如发现收费异常应及时汇报采购人。
3.中标人需每月10日前将收入扣除应缴税项及停车场固定电费支出后向采购人缴交上月代收停车费及收费台账。
4.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现有批文执行,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或另行设立,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缴所有未缴款项,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若有未全额、及时向采购人缴交上月代收停车费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缴所有未缴款项,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物业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违反政策规定、协议约定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具体要求
1.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符合要求。
2.中标人不得单方将本物业服务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以便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
4.中标人要加强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着装规范,文明履职,不得有打架斗殴或群体事件发生,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三)如因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需要,需要采购人单方面取消管理委托的,采购人在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后,终止委托合同关系,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如因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需要,需要采购人单方面将采购协议整体移交新管理单位时,可由新管理单位承接本采购协议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原中标人应尽力配合采购人的移交工作。
六、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1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财务人员1人,维修人员1人,车管员6人,收费员3人,清洁工3人。
七、费用支付方式
本次服务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费用按月支付,双方签订协议起1个月内付清当月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通用机打发票。
八、报价服务单位资质基本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广东省广州市内注册的企业,有物业管理相关资质;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若报价人(单位)本体或相关联企业有相关服务经验可优先选择。
九、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7日。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协和路1号夹层B101房;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760767342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四)资料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必备);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备);
3.报价清单原件(必备);
4.规范的停车场物业管理办法(必备);
5.报价人(单位)或相关联企业同类服务合同(选备)
备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十、中标单位确定
(一)本次询价须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采购单位成立询价领导小组投票确定中标单位。不足2家报名单位,则重新组织公开询价活动。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结合合理的报价,综合比较意向单位的资质、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服务单位。
十一、签订合同
中标服务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服务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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