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机场物业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7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3091606
预算金额97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勇150449616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包头机场物业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309160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机场物业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78.00816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78.0081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机场物业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机场物业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持有有效营业
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垃圾清运许可证;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提供近 3 年来(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 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2 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 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
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下同时投标;6.信誉要求 6.1 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6.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3 在近三 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6.4 参加招 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者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包头机场物业外包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物业服务采 购,包含航空器清洁、国内航站楼保洁、国际航站楼研学区域保洁,办公区域室内保洁、办
公区域室外保洁(含清雪)、安保服务等内容。
2.2 服务期:3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 服务地点:包头东河机场。
2.4 项目预算金额:978.0081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内 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垃圾清运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 3 年来(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 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2 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 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 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3.5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下同时投标;
3.6 信誉要求
3.6.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6.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3.6.4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30 时(北 京时间)。
4.2 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
(4)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垃圾清运许可证;
(5)近 3 年来(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2 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
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截图;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10)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4 接受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 448355181@qq.com。4.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6 标书款办理方式:
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行
帐号:1500170667705250671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04 日 9 时 30 分,地 点为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地 址:包头东河机场
联系人:张敏
电 话:18604723011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 联系人:薛勇
联系电话:1504496169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地 址:包头东河机场
联 系 人:张敏
电 话:18604723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 联 系 人: 薛勇
电 话: 15044961696
电子邮件: 4483551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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