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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汕头市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所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73107
(三)预算金额:5,928.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设备类型:台式计算机 设备数量:1-50台(含) |
计算机维护及保养服务,服务期限2年。 | 9 | 456 | 台 |
2 | 设备类型:笔记本电脑 设备数量:1-50台(含) |
计算机维护及保养服务,服务期限2年。 | 4 | 456 | 台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1.现场服务响应时效:按障后乙方技术支持人员需在10分钟内响应服务要求,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时效定义:接到服务需求后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期间为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时间为12小时内到达现场。2.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需要更换配件的服务单,在配件到货后12小时内完成服务需求。新增配件所需费用另行收取,在合同到期后由乙方提供提供报账单向甲方申请所需费用。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服务期限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许锦秀 13531254136
采购单位:汕头市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所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