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53.1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rb-ncz2022009
预算金额54万元
招标公司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杨晓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超0951-8995013
中标公司武汉博视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吉林省科英激光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宁夏威高固恒医药科技有先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宁夏威高固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3.1万元
中标联系人-15121970057
公告正文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NXRB-NCZ2022009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2822
二、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宁夏威高固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南街快客辅房一层东2-东7号房 | 15121970057 | 531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标的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武汉博视 | CBS-908 | 1 | 148000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科英 | KL-L(N) | 1 | 347000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科英 | ZYS型 | 2 | 36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邱洪流(组长)、李华、杨宝云、马民伟
采购人代表: 杨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300.00元。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中标人支付,二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73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8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2号
联系方式: 0951-619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25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 0951-8995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晓鹿
电话: 0951-61920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超、罗米米
电话: 0951-8995013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招标文件二标段(二次招标).pdf招标文件二标段(二次招标).pdf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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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ng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代理机构 : 宁夏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8-10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
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2822
招标编号:NXRB-NCZ2022009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
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
采购单位: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宁夏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2822
项目编号:NXRB-NCZ2022009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招标)
预算金额(元):54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二标段 | 电子皮肤镜诊断系统 | 1套 | 150000.00元 | 国产 |
二标段 | 强脉冲光治疗仪 | 1套 | 350000.00元 | 国产 |
二标段 | He-Ne激光治疗仪 | 2台 | 40000.00元 | 国产 |
预算金额 | 540000.00元 | 540000.00元 | 540000.00元 | 54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
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
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
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
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
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
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
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只需提
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
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
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备注: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14点30分
3、地点:银川市兴庆区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25号楼二层开标厅。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14:3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6日,每天
00:00至23:59(节假日除外),将特定资格要求(1)-(6)项报名资料发送邮箱至
1962874060@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中标人支付,二标段中标服务
费金额为73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银川市利群西街2号
联系方式:张晓鹿0951-619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25号楼二层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王超、罗米米0951-8995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罗米米
电话:0951-8995013
代理机构:宁夏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9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
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1 | |
1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2822项目编号:NXRB-NCZ2022009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2 | 采购人: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银川市利群西街2号电话:0951-6192067 |
3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25号楼二层招标二部业务联系人:王超、罗米米电话:0951-8995013 |
4 |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上网查询; |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1)以上3-5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须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
5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6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 |
7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
9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10 | 项目预算金额:540000.00元;最高限价:540000.00元(如有) |
11 | 保证金:二标段:10000.00元缴纳时间:2022年8月9日(14时30分)之前缴纳保证金缴纳方式一:公户转账开户名称:宁夏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清和北街支行帐号:64050112240000000551 |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保证金缴纳方式二:保函缴纳根据(宁财(采)发【2019】65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降低各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本项目鼓励各投标人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 | |
12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 |
13 |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是、否) |
14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 |
15 | |
15 | 及投标文件PDF版)2.投标文件要求:①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②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单独密封封装。③正、副本密封袋标识:交:(招标代理机构全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编号:(按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及电话:投标文件在年月日: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开标截止时间到达开标现场 |
投标文件(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25号楼二层
注: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U盘形式:含Word版
时,能原封退回。备注:1、如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拆封后,如发现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份数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视为无效投标,并退回投标人。 | |
16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25号楼二层开标厅 |
17 | |
17 | (由代理机构查询) |
18 | 核心产品:强脉冲光治疗仪 |
19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20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
21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是、否) |
22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否) |
23 | |
23 | 务费金额为7300.00元。收取形式:公户转账收取时间:中标后3个工作日 |
24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是、否) |
25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 |
信用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期间。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是、否)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中标人支付,二标段中标服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内容 | 货物内容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
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
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
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
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
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
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6.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的(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电子皮肤镜诊断系统),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博视电
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35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微型企业);
2.(强脉冲光治疗仪、He-Ne激光治疗仪),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
为(吉林省科英激光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70)人,营业收入为(10256)
万元,资产总额为(55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3.(二标段:电子皮肤镜诊断系统、强脉冲光治疗仪、He-Ne激光治疗仪),
属于(制造业)行业;供货商为(宁夏威高固恒医药科技有先公司),从业人员
(7)人,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恒医
投标人:宁夏威高固恒医药科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2
年/9日
420200557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中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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