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mgj-(2023)-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胡燕0931-7662927
招标代理机构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亚宁0931-77029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HMGJ-(2023)-005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
1.2项目编号:HMGJ-(2023)-005
1.3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1.4工程规模:
1.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7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398.721752万元
1.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或2022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6.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无在建工程,出具承诺函,格式自定;
7.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
四、竞价方法:
1、低价成交(定标由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确定,公示期满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2、各竞价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项目成交后5日内,所有竞价人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造价文件须签字盖造价人员专用章),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一副)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5时00分(投标人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
2.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6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价标准,按工程类费率下浮40%计取,由成交人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胡燕
电话:0931-7662927
招标代理机构: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永新华世界湾1号楼1单元1703室
联 系 人:郝亚宁、张霖
联系电话:0931-7702991
2023年4月14日
附件信息
附件1:外墙干挂竞价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4.155)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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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4-14 16:37:01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4-17 16:00:00 |
采购单位 |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001 | HMGJ-(2023)-005 | 工程-施工 | 3987217.52(元) |
公告内容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建设项目1#-5#、7#-10#楼暂估价(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工程)
1.2项目编号:HMGJ-(2023)-005
1.3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1.4工程规模:
材料、分项工程 | 总量 | 其中各栋楼工程量(单位:m2) | ||||||
1#、2# | 3#、4# | 5# | 7# | 8# | 9# | 10# | ||
商业外立面装饰保温一体板 | 9893.84m2 | 1964.56 | 1264.65 | 1761.82 | 1720 | 1163.04 | 927 | 1092.77 |
1.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7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398.721752万元
1.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或2022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6.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无在建工程,出具承诺函,格式自定;
7.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
四、竞价方法:
1、低价成交(定标由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确定,公示期满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2、各竞价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项目成交后5日内,所有竞价人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造价文件须签字盖造价人员专用章),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一副)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5时00分(投标人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
2.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6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47.110.4.155/a/login)。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价标准,按工程类费率下浮40%计取,由成交人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胡燕
电话:0931-7662927
招标代理机构: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永新华世界湾1号楼1单元1703室
联 系 人:郝亚宁、张霖
联系电话:0931-7702991
2023年4月14日
附件信息
附件1:外墙干挂竞价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4.155)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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