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营业部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2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营业部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ZJZB-2023-12249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投资金额:123.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4-2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营业部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营业部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为分行营业部本部及部分网点员工提供工作日期间的三餐食材采购配送、现场加工配餐以及我行要求的其他临时餐饮服务,服务期内至少提供4个服务人员。
早餐以白粥、面包、豆浆、鸡蛋、杂粮等为主,辅以杂咸小菜;
午、晚餐至少四菜(二荤、一荤素、一素)一汤,荤素搭配要合理,确保营养均衡,午餐采取半自助餐的形式(其中一个纯肉类的菜品可采用一人一碟的形式分装,其他菜品不限量提供,由员工自行按需拿取)。
每人每餐标准(含油、米等主食)为:早餐单价6元(其中由用餐员工自付1元),人民币大写:陆元整;
午餐单价17元(其中由用餐员工自付2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元整,另加配餐水果或牛奶或酸奶每人不高于4元,人民币大写:肆元整;
晚餐单价17元(其中由用餐员工自付2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元整。
油、米、配餐水果/牛奶/酸奶等按招标人指定的品牌和品种采购,每月结算时应剔除由用餐员工自付部分的菜金。
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23.00万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其中,饭堂服务费用23.00万元(每个月服务费用为19,166.00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费用99.00万元(合同有效期内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节假日(不含周六)提供餐饮服务的加班服务费用约1.00万元(按中标人实际提供的服务人数结算)。
2.4 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出资。
2.5 服务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4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报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合作经验。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7 利害关系: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第六章)。
3.7.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详见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3.9.1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2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4.3.1电汇/转账:将开票信息(含售卖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汇款底单打包发以邮件方式发送给购买文件联系人。
4.3.2现场购买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注:1.若没有三证合一加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广州市购买文件,填写文件获取信息。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汕头市。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参加。
5.4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ZJZB-2023-12249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投资金额:123.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4-2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营业部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营业部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为分行营业部本部及部分网点员工提供工作日期间的三餐食材采购配送、现场加工配餐以及我行要求的其他临时餐饮服务,服务期内至少提供4个服务人员。
早餐以白粥、面包、豆浆、鸡蛋、杂粮等为主,辅以杂咸小菜;
午、晚餐至少四菜(二荤、一荤素、一素)一汤,荤素搭配要合理,确保营养均衡,午餐采取半自助餐的形式(其中一个纯肉类的菜品可采用一人一碟的形式分装,其他菜品不限量提供,由员工自行按需拿取)。
每人每餐标准(含油、米等主食)为:早餐单价6元(其中由用餐员工自付1元),人民币大写:陆元整;
午餐单价17元(其中由用餐员工自付2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元整,另加配餐水果或牛奶或酸奶每人不高于4元,人民币大写:肆元整;
晚餐单价17元(其中由用餐员工自付2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元整。
油、米、配餐水果/牛奶/酸奶等按招标人指定的品牌和品种采购,每月结算时应剔除由用餐员工自付部分的菜金。
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23.00万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其中,饭堂服务费用23.00万元(每个月服务费用为19,166.00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费用99.00万元(合同有效期内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节假日(不含周六)提供餐饮服务的加班服务费用约1.00万元(按中标人实际提供的服务人数结算)。
2.4 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出资。
2.5 服务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4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报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合作经验。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作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7 利害关系: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第六章)。
3.7.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详见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3.9.1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2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4.3.1电汇/转账:将开票信息(含售卖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汇款底单打包发以邮件方式发送给购买文件联系人。
4.3.2现场购买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注:1.若没有三证合一加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广州市购买文件,填写文件获取信息。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汕头市。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参加。
5.4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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