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重大疾病险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TEPC-FW-ZBJC-ZBZX-2024-020
项目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重大疾病险
截标/开标时间:2024/12/30 10:0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采购单位为总部人力资源部。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服务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拟为其用工人员采购商业保险(团体重疾险),用工总人数约 5640人。
2、采购范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拟为在用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代理员工等在用的人员采购重疾险。此次购买用工人员约5640余人。注:采购数量以甲方提供的人数清单为准,合同以实际需要量为准。
3、招标范围:招标的险种为团体重疾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的 分支机构 ;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保险许可证。
1.1.2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须为人民币30亿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的中间价折算),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1.3投标人总公司须为已纳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内财产险合格供应商名单库的财产险公司。
1.1.4投标人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应达到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偿付能力标准(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1.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7投标人没有认定在最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认定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在处罚期内通报投标人停止投标活动或暂停经营非车险业务资格的企业、接受行政处罚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1.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招标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
联 系 人:张杉杉;王飞
电 话:022-58766158;022-58766056
项目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重大疾病险
截标/开标时间:2024/12/30 10:0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采购单位为总部人力资源部。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服务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拟为其用工人员采购商业保险(团体重疾险),用工总人数约 5640人。
2、采购范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拟为在用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代理员工等在用的人员采购重疾险。此次购买用工人员约5640余人。注:采购数量以甲方提供的人数清单为准,合同以实际需要量为准。
3、招标范围:招标的险种为团体重疾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的 分支机构 ;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保险许可证。
1.1.2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须为人民币30亿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的中间价折算),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1.3投标人总公司须为已纳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内财产险合格供应商名单库的财产险公司。
1.1.4投标人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应达到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偿付能力标准(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1.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7投标人没有认定在最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认定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在处罚期内通报投标人停止投标活动或暂停经营非车险业务资格的企业、接受行政处罚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1.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招标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
联 系 人:张杉杉;王飞
电 话:022-58766158;022-5876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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