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江流域(始兴县墨江流域段)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太平镇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7552.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52.44万元
招标公司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吴工0751-3332334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2023-06-16 18:00:00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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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投标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07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7-07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X44020008320001h41go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邓梅花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邓梅花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3-06-16 17:15:22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7-07 09: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6-16 18:00:00 |
公告标题 | 北江流域(始兴县墨江流域段)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太平镇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6-16 18: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X44020008320001h41go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X44020008320001h41go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020006517604XU-20230616-000011-2 | ||
https://portal.ythpt.sg.gov.cn/detail?firstTab=06&secondTab=01&category=Ggwz&id=0de12df8976544639d2f25409209e168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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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北江流域(始兴县墨江流域段)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太平镇片区施工 1.2项目业主: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1.3项目批准部门: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始发改投审〔2021〕10号 1.5项目代码:2109-440000-04-01-839959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和县级财政资金100% 1.7招标人: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1.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工程地点:始兴县太平镇。 2.1.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始兴县太平镇江口村、东湖坪村农村面源污染水体治理、污水直排口截污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修复、提质。 2.1.3 项目估算总投资7552.44万元,本次招标8861495.06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3.2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 中 级)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2人。 3.3.4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指社保证明)。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5)未在指定的时间递交相关资料的(如有); 6.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到场人员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备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一致;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可以不是同一人。 7.开标 本项目为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北侧89号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1-3332334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部门):李工 联系电话:0751-8219991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联系人(部门):邓工 联系电话:0751-3315236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始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址:始兴县沿江北路1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3315107 第二节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招标人: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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