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06014048 | ||
项目名称: | 鹰潭市胜利西路2号人防大厦二楼(原人防管理房)非住宅房租赁权的公开拍卖 | ||
标的名称: |
鹰潭市胜利西路2号人防大厦二楼(原人防管理房)非住宅房租赁权,挂牌价729,82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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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0月2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1月05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否 | ||
项目简介: | 拍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位于鹰潭市胜利西路2号人防大厦二楼(原人防管理房)的非住宅房的租赁权(三年租赁权)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竞买保证金 1.拍卖标的为位于鹰潭市胜利西路2号人防大厦二楼(原人防管理房)的非住宅房的租赁权(三年租赁权)。该标的物建筑面积约844.7平方米、钢混结构。 2.起拍价:729,828.00元/3年租金。 3.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 4.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如只有一人报名,可竞价成交;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则按价高者得原则。竞价不达保底价的不成交。 (2)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物展示咨询时间、报名时间、拍卖时间及拍卖地点 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时整止,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只审核相关报名材料;报名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时前到账)。 竞租人在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前到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凭相关证件办理竞拍手续,领取号牌后方有资格参与竞拍。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整。 拍卖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拍;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竞租人应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竞拍的应提供有效、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上述留存的复印件及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签名或加盖公章。 五、网上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租)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租)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2、竞买(租)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竞买(租)人的竞买保证金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租)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凭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拍卖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请竞买(租)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本场拍卖文件资料,拍卖会现场不再发放纸质拍卖文件资料。 7.取得竞拍资格的竞租人持身份证明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地点办理进场登记手续,领取竞价号牌,每个竞价号牌限进2人。进场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8.成交后,竞得人按照约定付清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委托人将出具竞买保证金退款函,交易中心收到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租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六、联系咨询电话 业主咨询:18970192588 拍卖公司:0701-6221696 18970187536 15727718649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江西嘉实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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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本须知专为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的拍卖会制定,并将作为拍卖人、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内容。 一、拍卖标的为坐落于鹰潭市胜利西路2号人防大厦二楼(原人防管理房)的非住宅房的租赁权(三年租赁权)。本次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竞买保证金、拍卖方式等详见拍租公告、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 二、拍卖会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整。 三、拍卖会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四、参与竞拍注意事项 1.竞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合法有效证件,签署竞买(租)承诺书、交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号牌,方有资格参与竞拍。 2.竞租人领取竞买(租)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竞买(租)号牌,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因竞租人出借、遗失、泄露竞买(租)号致使他人使用的后果由报名人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竞租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内秩序及相关规定。竞租人不得阻扰其他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拍卖工作,更不能有串价、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及拍卖师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买(租),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资料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在拍卖前应亲临标的物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情况,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竟价的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或者委托专人到标的物现场踏勘、认证分析;未看样的竞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租人自主决定应价价位,一旦应价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及投资风险。委托人(出租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风险。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状态、品质以及任何瑕疵等不作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样本附后)。本次拍卖成交的标的,竞得人在运营期间应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6.拍卖标的如只有一人报名,可竞价成交;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则按价高者得原则。竞价不达保底价的不成交。 7.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拍卖会 1.拍卖会当天,竞租人凭竞买号牌进入拍卖厅。 2.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开始之前有权依法更正拍卖设备、信息,撤除、撤回拍卖标的,并且不受竞租人追索。 3.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有保底价。拍租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及增加幅度,竞租人可以凭竞买(租)号应价,即表示接受此时的价位,不得撤回。当拍卖现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确认再无人加价后,拍卖师敲击拍卖槌表示拍租成交。 4.拍卖师有权调整增价幅度,有权对现场出价进行确认,在出现纠纷时对竞得人进行确认。 5.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按照合同付清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交易中心收到委托人出具的竞买保证金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租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6.未竞得标的的竞租人,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5个工作日)由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六、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1、竞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中第一年份额(成交价款/3年),并汇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中第二至第三年份额竞得人按每半年一交(年份额/2),并于下一租赁期限(半年)开始前的一个月内一次性汇入出租人的指定账户。 2、竞得人应按成交价款及佣金比例(5.0%)计付拍卖佣金,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拍卖成交价款交清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 七、违约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不依本规则及拍卖会资料中的说明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价款,均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拍卖人有权依照《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拍卖人无需违约人同意即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租)。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竞得人需交纳的拍卖佣金,由原竞得人承担。 2.成交价款中第二至第三年份额,如竞得人逾期缴纳的,经出租人限期七个工作日催缴一次无效后,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承租期为三年,一楼楼道(面积约16㎡)在租赁期间由竞得人使用,但竞得人不得随意拆除楼梯或改变其用途。承租期限届满后,房屋内(外)的装修由出租人无偿收回,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 2.竞得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支付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竞得人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期限届满后经竞得人申请,由出租人将竞得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竞得人。如竞得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按合同履行义务,如竞得人不予履行,出租人将代竞得人履行相关义务,履约保证金将抵扣出租人支出的费用,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补足,剩余部分退回竞得人。 3.竞得人(承租人)、委托人(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及租赁期间的责任等条款按竞得人(承租人)、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江西嘉实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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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拍;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竞租人应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竞拍的应提供有效、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上述留存的复印件及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签名或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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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承租期为三年,一楼楼道(面积约16㎡)在租赁期间由竞得人使用,但竞得人不得随意拆除楼梯或改变其用途。承租期限届满后,房屋内(外)的装修由出租人无偿收回,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 2.竞得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支付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竞得人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期限届满后经竞得人申请,由出租人将竞得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竞得人。如竞得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按合同履行义务,如竞得人不予履行,出租人将代竞得人履行相关义务,履约保证金将抵扣出租人支出的费用,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补足,剩余部分退回竞得人。 3.竞得人(承租人)、委托人(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及租赁期间的责任等条款按竞得人(承租人)、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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