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岭市新河镇长屿中学静心居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9.7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8万元
招标联系人颜丹阳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卫飞0576-865111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温岭市新河镇长屿中学静心居修复工程      
招标人名称: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镇级财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走廊修复工程      
二、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地址:温岭市新河镇长屿中学
工程预算造价:297892元 
工期要求:35日历天内(含35日历天)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新河镇长屿中学静心居修复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土建:拆除二、三层走廊处护栏,卸除老旧多孔板,凿除原走廊处所有挑梁混凝土保留钢筋进行除锈处理;挑梁端需新增框架柱,新增柱下基础;二、三层外廊楼板重新浇筑等;安装:开关、照明线路、吸顶灯安装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资格预审,并应至少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的复印件;
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6、本工程拟提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是原件完整的复印件且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用于X X工程资格预审”的字样;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在下述时间前到温岭市建联大厦14楼(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递交申请文件,超过时间送达的申请资料将被拒绝。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7:00之前。
      2、递交资料不完整或不按要求的,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 月17日下午17时整。    
2、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附件三)。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位: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颜丹阳                    联系电话:17858692259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卫飞                    联系电话:0576-86511187
 
招标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招标文件温岭市新河镇长屿中学静心居修复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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