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1082000552
预算金额71.5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202108200055-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励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宁乡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10820005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合计金额小写: 715116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壹万伍仟壹佰壹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一办主楼、会议中心及政清接待中心

1

办公大楼约克模块机

YCAE61H

710

66

46860

2

会议中心约克模块机

YCAE61H

710

29

20590

3

政清接待中心约克模块机

YCAE61H

710

25

17750

4

政清接待中心燃气锅炉

CWNSL4-85

1900

2

3800

5

风机盘管设备

25

800

20000

6

风柜

85

65

5525

7

空调水泵

Y180-2

200

25

5000

东一栋

8

约克模块机

YCAE61RMC-B

600

17

10200

9

空调水泵

Y160-2

200

7

1400

10

电辅

60KW

1600

1

1600

11

电辅

20KW

1450

1

1450

12

风机盘管设备

25

220

5500

东二栋

13

螺杆机

LSWD200A(704)KW

17626

1

17626

14

燃气锅炉

3800

1

3800

15

冷却水泵

Y180-2

200

2

400

16

冷冻水泵

Y180-4

200

3

600

17

冷却塔

YHA-200

9500

1

9500

18

风机盘管设备

25

160

4000

东三栋

19

麦克维尔模块机

MAC230DR

715

21

15015

20

空调水泵

Y180-2

199

4

796

21

风机盘管设备

25

220

5500

东四栋

22

格力多联机系统

GMV-450WM/A

860

17

14620

23

多联机内机

GMV-N56PL

47

150

7050

西三西四栋

24

格力风冷模块机

LSQWRF130M/D

2040

6

12240

25

空调水泵

Y160-4

200

3

600

26

电辅

20KW

1450

1

1450

27

风机盘管设备

25

220

5500

合计

238372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9-01 —— 2024-08-31
3.2 履行地点:宁乡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项目内容:一办主楼及东西裙楼、会议中心、政清接待中心、一办东一东二栋、西三西四栋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乙方承包甲方YORK(约克)YCAE61H模块式风冷热水泵机组主机132台、格力风冷模块机6台、燃气锅炉3台、螺杆机1台、冷却塔1台、风机盘管1400台、风柜65台、水泵40台以及辅助系统的维护、维修。具体内容包括:

1、中央空调主机的检修服务

2、空调器、风机盘管检修服务(一年至少一次清洗);

3、末端设备的检修服务;

4、空调新风系统、循环水系统检修服务;

5、控制机房托管运行、检修服务。

6、循环水系统水质处理服务。

7、负责空调主机、水泵等前端设备检修清洗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按季度付款,每季度费用为年度维保服务费总额的25%,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依次类推。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政支行(湖南励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023403370201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水处理清洗按国家质量标准监督检验疫总局GB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定执行,主机系统维护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及技术参数执行,水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业标准《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标准》(HG/T2387-92执行,循环水经水质处理稳定后达到GB50050-95工业循环处理设计规范要求。

2、其他保养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保养,检修单由管理物业公司工程部签字确认。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必要的服务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无正当理由不得拖欠。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乙方不听取甲方意见、服务不到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检修、水处理等过程中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如有物件损坏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服务质量,在维护事项发生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质量保证期内,对维护、维修、更换部件等事项承担责任,如有更换的设备部件在保质期内再次出现损坏、更换或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凡更换或维修的部件,应当由用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签字验收,在更换或维修过的物体上作出标记。

4、乙方在系统设备运行、检修、保养过程中应及时发现、排除小故障,避免积累损坏大件,发现有缺陷或不合同的地方,应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提出改造措施。

5、乙方在一个工作季度结束,应对设备实施保养,并对系统工作状态作出评估,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维护原有环境,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废料,垃圾。

7、乙方有按本协议约定获取服务报酬的权利。

8、因如地震、水灾、冰灾等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其它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凡更换单件、单次50元以上的零配件、主件,须经甲方现场核实、核价认可配件入库后方可安装。且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确认,结算时以书面确认单据为依据,未经书面确认不予作为结算依据。

3、维护维修中所需零配件由乙方采购,价格由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常用配件报价表只作为参考。

4、配件、辅助材料单件、单次市场价5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单价、单次50元以上零配件、主件材料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部分由甲方在主配件预算价格经费中按实支付给乙方,乙方承担安装工资。

5、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金维保服务标书,均作为本协议质量、要求、价格结算等的依据。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现场,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偿付年度合同总款额的0.1%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配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且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无故延期支付服务费的,七天内乙方不应追究,超过七天的每超过一天按延期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三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应直接在本项目款项中追加。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宁乡市人民法院管辖处理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1年9月1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路行政中心 地址: 枫林路裕园大厦807室
法定代理人: 谢建华 法定代理人: 黄亿飞
委托代理人: 欧波 委托代理人: 黎希
电话: 0731-88980689 电话: 0731-88681816
传真: 0731-88980689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空调维保服务)(1).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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