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DZB-2022021
项目名称: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651.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55651.00元
采购需求:
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 2022年12月0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五 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https://www.chinabidding.cn/)、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网站: /)。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街道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
联系方式:刘小姐,0769-23198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0769-27283171-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工
电 话:0769-27283171-817
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DZB-2022021
项目名称: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651.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55651.00元
采购需求:
- 标的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
1 | 第三方监测 | 1项 |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监测任务完成为止,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其一或以上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 2022年12月0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五 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https://www.chinabidding.cn/)、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网站: /)。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街道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
联系方式:刘小姐,0769-23198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0769-27283171-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工
电 话:0769-27283171-817
发布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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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竞争性磋商)件文商磋
项目名称: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
项目编号:YXGDZB-2022021 |
采购单位: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YXGDZB-2022021项目基本情况: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标的内容: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355651.00元预算金额:355651.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
1 | 第三方监测 | 1项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监测任务完成为止,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售价:¥150元方式:现场获取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其一或以上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时间: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一楼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响应文件提交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http://www.jxyinxin.com/)。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限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刘小姐,0769-23198327地址:南城街道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名称: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信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769-27283171-817项目联系人:兰工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69-27283171-817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二楼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工作量及费用1、本项目基坑总占地面积约52052平方米,由D01-01、D01-02、D05-01、D06-01、D07-01五个地块组成。基坑整体开挖,整体支护,最大开挖深度约20米,基坑安全等级、环境等级均为一级。项目概况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发布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监测服务期涵盖基坑开挖准备、基坑开挖及回填阶段的监测,总工期暂定6个月,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如服务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应免费额外延长3个月服务期。超过免费顺延的3个月服务期后,若有费用增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工程监测项目单价按《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的收费标准执行,结合实际监测项目、监测数量和中标单价,计算最终监测费用。(1)本招标文件中的监测项目、监测数量为暂定的,最终实际监测项目、监测数量以经采购人确认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的监测方案(含监测方案变更)须通过专家论证,经采购人确认,报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审核备案。2.2暂定工作量及费用2.1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基准网、位移工作基点埋设及监测;②坑顶沉降、水平位移测点埋设及监测;③立柱沉降观测点埋设及监测;④深层水平位移观测点埋设及监测;⑤地下水位观测点埋设、清孔及观测;⑥支撑轴力监测(含材料及安装)等。
序号 | 监测项目 | 测点 数量 | 合计监测次数/公里数 | 费用参数 | 单价(元/km、元/点、元/点*次) | 测试费 | 备注 |
小计(元) | |||||||
1 | 基准网 | 3 | 2 | 监测费 | 2181 | 6543 | 布置3个基准点,每三个月复核一次 ,预估共2次 |
控制点埋设费 | 4500 | 13500 | |||||
位移工作基点 | 1 | 2 | 监测费 | 74 | 148 | 布置1个位移工作基点,每三个月复核一次,预估共2次 | |
工作基点埋设费 | 3500 | 3500 | |||||
2 | 坑顶水平位移 | 14 | 120 | 监测费 | 62 | 104160 | 1、监测次数预估共120次(含3次初始值观测);2、坑顶位移和沉降共点 ,不重复收取测点埋设费 。 |
测点埋设费 | 250 | 3500 | |||||
3 | 坑顶沉降 | 14 | 120 | 监测费 | 42 | 70560 | |
测点埋设费 | 0 | 0 | |||||
4 | 立柱沉降 | 4 | 120 | 监测费 | 42 | 20160 | / |
测点埋设费 | 250 | 1000 | |||||
5 | 深层水平位移 | 1 | 120 | 监测费 | 600 | 72000 | 预估测斜管埋设深度为 15m |
测点埋设费 | 380 | 5700 | |||||
6 | 地下水位 | 3 | 120 | 监测费 | 200 | 72000 | 预估水位管埋设深度为 10m |
测点埋设费 | 180 | 5400 | |||||
清孔费 | 420 | 1260 | |||||
7 | 支撑轴力 | 8 | 120 | 监测费 | 116 | 111360 | 连接到中控箱,平均每个测点约20m |
测力材料费 | 1600 | 12800 | |||||
安装费 | 400 | 3200 | |||||
导线 | 6 | 960 | |||||
8 | 监测费合计 | 386371元 | |||||
9 | 技术费 | 监测费合计×22%=85001.62元 | |||||
10 | 测试费合计 | 507751元 | |||||
11 | 采购预算价 | (测试费合计+技术费)×60%=355651元 |
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程序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监测适用标准(包括但不有限于)监测适用标准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并结算完毕后,按结算价一次性支付余款。第一阶段:成交供应商监测方案获得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20%项目款。付款方式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等(5)《广东省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2016;(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监测方案、监测报告等监测成果以及监测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以及东莞市有关工程监测、试验的标准规范的规定,符合现行规范、标准、政策文件以及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并对监测报告等监测成果负完全责任。若因监测成果不实或达不到现行规范、标准、政策文件以及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负责重新监测,并赔偿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1)成交供应商应为本工程监测提供鉴定合格、手续完备的监测仪器设备以及安排符合工程需要的技术人员,并及时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监测报告。质量要求注:以上标准,若有最新标准,则以最新标准为准。(8)本项目设计文件等。(7)原勘察成果资料
(3)在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阶段,成交供应商应每7个日历天汇总一次监测数据资料形成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采购人一式6份;基坑监测工作结束后10天内,需提交6份监测总报告至采购人。(2)监测项目、监测内容、监测数量、监测频率以及技术要求按经专家论证以及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审核备案的监测方案执行,监测方案未有规定或说明的则根据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和政策执行,从严执行。(1)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之日后的15天内完成方案评审并获得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审核通过。服务要求(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监测所需辅助劳务及相关费用。(3)监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应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成交供应商通过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工程问题,积极配合采购人和项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保障施工人员及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成交供应商对可能出现的安全危险性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
人员岗位数量要求3、采购人对项目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服务质量与招标的要求和投标文件规定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限定时间内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除服务费不再支付外履约保证金也不再退回给成交供应商。2、在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验收要求(4)成交供应商应全程配合本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以及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工作,根据各阶段验收工作要求提交相关监测报告等成果资料。
序号 | 岗位 | 人数(人) | 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上工程师职称 |
3 | 测量人员 | 4 | / |
适用范围说明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须知注明: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件(如有要求)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在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意连续3个月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现场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评标 |
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供应商需按照暂定工作量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汇总成总报价。 |
6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整。 开户单位: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户账号:44001770089052500952开户银行:建行东莞鸿福支行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各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3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
14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不足六千元的按六千元计。 |
15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6 | 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保证金信封一个。 |
17 | 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18 | 履约担保 | 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担保 |
合格的供应商是指:详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采购人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定义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或工程,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等有关规定。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所投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合格的货物和服务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其他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费用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或工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磋商文件共六部分,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本磋商文件的编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磋商文件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第四部分评审方法、步骤、标准第三部分磋商须知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采购期间,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收到澄清(更正/变更)公告,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磋商文件的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编写的磋商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编排顺序参见磋商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的构成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磋商的语言响应文件的编制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响应文件的编写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磋商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磋商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磋商报价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供应商”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满足“合格的供应商”的特殊条款要求;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响应的,则必须满足:联合体响应供应商的首次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采购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适用服务类项目)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适用货物类项目)证明货物或服务或工程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货物或服务或工程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供应商。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作为供应商参见磋商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为:(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担保对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适用工程类项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任何未按第17.1款和第17.4款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予以拒绝。采用《采购投标担保函》递交的,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的,请务必按以下信息填写汇款单:(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账户上;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供应商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包号。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的式样: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文件、保证金信封和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算,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响应将被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磋商有效期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多个包组进行参加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署。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文件要求盖章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序号 | 文件名称 | 装订 | 包装 |
1 | 响应文件 | 每份独立装订 | 正本、副本、电子文件一起密封包装 |
2 | 保证金信封 | 独立装订 | 单独密封包装 |
包装封套均应注明: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含正、副本、电子文件)一起密封包装,且在信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的字样。电子文件须同时提交以下文件:①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格式文件。②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或U盘储存。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注明:“于年月日北京时间:(详见磋商邀请)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项目编号:(详见磋商邀请)项目名称:(详见磋商邀请)响应供应商名称:收件人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磋商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磋商邀请中指明的地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竞争性磋商流程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过程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磋商小组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
如出现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评审方法、步骤、标准,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响应才是有效响应,只要不满足资格、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磋商文件评审方法、步骤、标准中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询问询问、质疑、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认成交与授权
提交要求: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私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兰工联系电话:0769-27283171-81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起投诉。投诉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二楼
授予合同《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成交结果和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将所签订的合同原件或者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处归档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至磋商有效期结束期间,采购人、代理机构及成交供应商关于本项目的各类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均视为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的订立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磋商之前拒绝任何磋商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磋商的权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相关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相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
成交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成交人的汇入账户。、成交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履约担保
采购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不足六千元的按六千元计。)。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后,开具发票时,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发票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询问函附件1询问函格式磋商文件中,带“★”符号的内容为必须响应条款,偏离将导致废标;带“▲”符号的内容为采购需求重点技术参数,若未能响应,则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内容作扣分处理。带“◆”号的内容为核心产品。磋商文件符号说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转帐或电汇。
二、_(事项二)(3)(建议)(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1)(问题或条款内容)一、(事项一)我单位已获取磋商文件并准备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询问人:(公章)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附件2质疑函格式年月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评审方法评审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步骤、标准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磋商小组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原则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2)对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价格修正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修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附表一),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只有全部满足《资格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响应才是有效响应,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程序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小组对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商务、技术评审细则》(附表二)。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出现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
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分权值分配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分及其统计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分项目 | 价格部分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合计 |
权值(%) | 10% | 35% | 55% | 100% |
23.1.4成交价的确定:成交价以最后磋商报价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成交价中。23.1.3如果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响应资料造假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采购。23.1.2如果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采购。23.1.1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将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23.1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
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注明:附表一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注:本表无需供应商填写)23.1.5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序号 | 供应商审查内容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1 | 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
2 |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
3 | 首次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 | |||
4 |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有效期); | |||
5 |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 |||
6 | 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7 | 采购需求当中的★条款满足要求;(若本项目无★条款,此项通过) | |||
8 |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 |||
9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 | |||
结论 | ||||
不通过原因说明: | ||||
评委签署: |
合同编号:(本格式编排在磋商文件中,供供应商参考,响应文件不需填写)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附表二详细评审表(含商务、技术评审细则)对结论为“不通过”的磋商响应,要说明原因。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商务评审细则(35分) | |||
1 | 企业认证 | 6分 | 供应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每证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业绩情况 | 20分 | 2017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基坑监测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20分。注: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关键页括: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3 | 拟投入人员 | 9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4分):①具有岩土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②具有岩土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4分; (2)技术负责人(1人,满分2分):具备建筑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2分。(3)测量人员(满分3分):拟投入测量人员具有测量员证书或建筑类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一证得1分,最高得3分。注:1、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在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意连续3个月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以上人员每人只计一证,不重复计分。) |
技术评审细则(55分) | |||
1 | 对本工程项目的理解和分析 | 9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熟悉情况、工作目标明确情况、对重点和难点工程认识,及相应的对策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及所在地工作条件认识深刻,总体工作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熟悉工程情况、工作目标明确、对重点和难点工程认识充分,理解得当,得9分;对项目及所在地工作条件认识较好,总体工作思路表述清晰、完整,对重点和难点工程认识较好,得6分;对项目及所在地工作条件认识一般,总体设计思路不完整,对重点和难点工程认识一般,得3分;对项目及所在地工作条件认识较差,总体设计思路不完整,对重点和难点工程认识较差,得1分。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1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次监测工作内容理解是否深刻、全面,工作布置和流程可行性,针对性,安全预见性,成果报告提交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准确,监测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有效进行综合评审:监测方法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有效,得10分;监测方法较科学、措施较有效,得7分;监测方法基本合理、措施基本有效,得4分;监测方法不合理、措施不得力,得1分。 |
3 | 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 9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监测进度方案和质量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可行性强,对项目进度有切实保障的得9分; 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可行性较强,对项目进度、质量有较高保障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对项目进度、质量保障差的得1分。 |
4 | 信息、档案管理方案 | 9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档案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对项目实施有促进作用的得9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性较强,对项目实施有一定促进作用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对项目实施促进作用不明显的得1分。 |
5 | 应急处理方案 | 9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情况、应急事件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所列出的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应急事件详尽完整,相对应的处理方案详细完整,可行性高,得9分;所列出的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应急事件详尽完整,相对应的处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5分;所列出的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应急事件简单不完整,相对应的处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差,得1分。 |
6 | 安全、文明监测的方案和环保保护措施 | 9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案和环保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措施完善有力、责任到位、方案合理可行,得9分;措施较完善、方案较合理,得5分;措施一般、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 |
乙方:甲方:工程地点:工程名称:建设工程监测合同
1.1工程名称:第一条:工程概况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受托人):甲方(委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1.6预估的工作量:即乙方投标方案所含工作量1.5承接方式:1.4任务(内容):。1.3工程规模、特征:。1.2工程地点:
序号 | 资料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监测布置总平面图 | 1 |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 |
5.1甲方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监测服务期涵盖基坑开挖准备、基坑开挖及回填阶段的监测,总工期暂定6个月,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服务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应免费额外延长3个月服务期。超过免费顺延的3个月服务期后,若有费用增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四条:工期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 | 资料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基坑监测方案 | 6 | 符合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 | 甲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后的10天内完成方案评审并获得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审核通过。 |
2 | 监测周报 | 6份/次 | 符合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 | 每周监测工程完成后一周内提交 |
3 | 监测总报告 | 6份 | 符合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 | 基坑监测工作结束后10天内 |
5.2.2基准点和监测点埋设好,稳固后,进行第一次观测。按照监测方案中施测周期完成各周期的沉降观测测量。5.2.1合同签订后,组织方案报批工作,方案需通过市主管部门的审查,并组织人员按监测方案埋设沉降观测点并作醒目标志和必要的保护措施。5.2乙方权利和义务:5.1.2协调乙方与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工作。5.1.1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①基坑监测技术总结;5.2.7基坑监测按设计要求施测结束后按监测方案向甲方提交有效的观测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观测成果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内容:5.2.6如观测发现建筑物有异常变形或沉降,应及时与甲方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5.2.5乙方增加或减少监测频率、点位的,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审核确认。5.2.4依据监测方案向甲方提交阶段性观测成果。5.2.3依据监测方案按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要求精度完成各周期施测工作。
6.1合同价款:根据暂定监测工程量计算的含税合同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其中各项工作单价详见附件1:单价明细表。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5.2.8甲方通知(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到现场,乙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未能按时到达现场的,视为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④基坑监测“位移量——时间曲线图”。③监测成果表;②基坑监测点平面布置图;
7.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基坑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服务或未按合同第三条约定时间(日期)完成规定工作的,每超过一日,应按合同价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同时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7.1因乙方提供的监测报告、数据、文件等与事实不符、不合格、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标准、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发现和汇报监测异常,未及时增加监测频率,导致工程未及时采取措施而发生事故的,乙方按本合同价的8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另行追偿。第七条:违约责任第二阶段: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并结算完毕后,按结算价一次性支付余款。第一阶段:在乙方监测方案获得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20%项目款。6.2付款方式
开户银行:8.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乙方必须保证资金以其乙方的名称(以乙方分公司或子公司名称汇款无效)在乙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汇入到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缴交账号如下:8.1.1银行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并合同结算完毕经合同双方签字确定后30日内保持有效。如担保银行的履约保函在有效期届满时服务期限未届满或监测服务费未结算完毕的,乙方必须在履约保函到期前15日内无条件办理办妥延期手续或重新提供银行保函,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保函到期前向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提取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未在到期前向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提取履约保证金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重新提供履约保函,或按保函金额为限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未付监测服务费中扣除。8.1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本监测合同采取以下第1种履约担保方式。第八条:履约担保7.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赔偿、罚款或其他应付费用等款项,以现金方式上交甲方或启用履约担保予以支付。
②在合同履行期间,经甲方通知或予以承担违约金后仍拒不改正的,甲方可没收或适当扣除其履约担保。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目分包给第三人的,甲方可没收其履约担保。8.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依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有权要求开具保函向银行支付担保金额或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的违约赔偿款:8.3乙方在依法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后,可向甲方提交退回履约担保的申请。甲方审核无异议后,办理履约担保退还手续。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履约保证金退回时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无息退回到乙方本合同中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人名称:账号:
第十条:免责条款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争议解决⑤其他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可启用履约担保的情形。④合同期内,乙方不能及时完成某项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在履约担保中提取违约、赔偿款。③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监测报告、成果数据、文件资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或乙方所雇用员工与乙方发生劳资纠纷、乙方服务人员出现人身损害事故需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乙方未及时处理事故的赔偿、救援等情况的,甲方有权启用履约担保予以支付。
11.3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招标代理执一份。11.2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及事项双方协商解决。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其他10.2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政策调整或其它原因导致本项目工程规模和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的、项目不再执行的,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乙方不能以此为理由作为索赔依据。10.1本合同签订后,若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目延期或暂停的,待条件允许后再启动,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相关的工作,保护好工地现场已完工的工程。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申请,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作为索赔依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私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私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编号:)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正本/副本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资格性与符合自查索引表资格性与符合性自查索引表日期:年月日(封面格式仅供参考)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全称: | |
响应供应商地址: | |
响应供应商联系人: | |
响应供应商固话: | |
响应供应商传真: |
序号 | 审查内容 | 自查结论 | 响应文件响应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详细评审索引表详细评审索引表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步骤、标准之附表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相对应条款填写。自查结论处请填写:通过/不通过;注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商务评审细则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响应文件响应页码 |
技术评审细则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响应文件响应页码 |
注明:首次报价表首次报价表注明: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步骤、标准之附表二详细评审表相对应条款填写。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首次总报价(单位:元) | 备注 |
1 | 大写: 小写: |
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表为准。首次总报价栏须用文字和数字两种方式表示的总价。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私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合计 | 小写: 大写: | ||||
报价依据和说明(可另附页): |
磋商函响应供应商应列明按“采购需求”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报价项的价格明细。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此表为报价总表的明细表。注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应商名称)提交保证金信封、响应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份。致: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磋商函
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响应供应商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项目联系人: | 手机: |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私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须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致: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 |
附: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主营(产): | |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正面 | 背面 |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致: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 |
身份证号码: | |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私章): | |
身份证号码: | |
日期: 年 月 日 |
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须附:被授权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背面 |
本单位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本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特此声明!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单位承担。本单位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响应供应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或荣誉:(如需)公司基本情况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 | 公司固话: | |||
单位地址: | 公司传真: | |||
注册资金: | 单位性质: | |||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账号: | |||
营业注册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 ||||
公司财务状况:(如需)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
年 度 | 总资产(元) | 年营业额(元) | 年净利润(元) |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业绩表业绩表9.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时间 | 完成情况 | 备注 |
注明: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注明:需提供证明资料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步骤、标准之附表二详细评审表相对应条款)。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根据“采购需求”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偏离的,则说明偏离的内容。“采购需求”内容中若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使用年限 | 备注 |
注明:需提供证明资料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及评审办法)。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注明:需提供证明资料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及评审办法)。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持何种资格证件 | 发证时间 | 学历 | 经验年限 |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可选)注明:需提供证明资料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及评审办法)。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相关经验年限 | |||||||||||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 | ||||||||||||
目前在任及以往服务项目情况 |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所任职务 | 起止时间 | ||||||||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若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条款中规定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须按要求提供,并作为附件附于表格后。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完整的,视为负偏离处理。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条款(即★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表格;注明: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采购需求实质性条款要求 | 供应商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及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索引页码 |
1 | ||||
2 | ||||
3 | ||||
4 | ||||
… |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汇出时间:年月日;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本单位已按(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致: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开户银行:省市银行支行帐号:(必须是响应时使用的账号)汇款账户名称:(必须是响应时使用的账户名)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单位电话:联系人手机:联系人:(供应商财务)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年月日(单位公章)
附件一: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单位公章)本单位已按(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以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致: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担保函递交情况说明采购投标担保函递交情况说明注:本情况说明手写无效。
单位电话:联系人手机:联系人:(供应商财务)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年月日
附件:《采购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投标担保函相关保函格式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自签定编号为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厦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采购履约担保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约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超,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保证金信封(项目编号:)东莞国际商务区壹号基坑项目坑中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保证金信封格式
响应供应商全称: | |
响应供应商地址: | |
响应供应商联系人: | |
响应供应商固话: | |
响应供应商传真: |
银行汇款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采购投标担保函递交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保证金信封内装: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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