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416-38820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女士155665009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02日 14: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三段1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55.9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566500990
采购单位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金瑞尚品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88201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6-14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66500990
附件:
附件1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的采购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05 至 2024-08-09
撰写单位: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倩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0-04142
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9,400.00
最高限价(元):559,4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三段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请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金瑞尚品1号
联系方式: 0416-388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6-143号
联系方式: 15566500990
邮箱地址: lnclgczjzxyxgs@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55725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
电  话: 1556650099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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