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94.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麻章区湖光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
标段(包)名称 麻章区湖光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
性质 正常 文件发布人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文件发布时间 2024-12-25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麻章区湖光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人名称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1100710235XT
中标人名称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07173B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75949759.18
合同单位(甲方)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 合同单位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年) 2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8-27
质量要求 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范合格标准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
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麻章区湖光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 二期)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n一、工程概况\n1.工程名称:麻章区湖光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 二期)\n2.工程地点: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n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湛麻发改(2023〕10 号。\n4.资金来源:政府债券。\n5.工程内容:麻章区湖光镇世乔、料村、体村、那柳、蔡屋、金兴、赤忏、高 梅、外坡、园坡、云脚、杨雪 12 个村委会、28 条自然村的基础设施改造等相关配 套设施,二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路面道路面积 1586 ㎡,道路硬底化面积 94566 ㎡;De500 雨水管 136.92 米,De300 污水管 35603.58 米,De110 污水管 67778 米, 污水检查井 1487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10 套,一体化资源化利用处理池 1 座;配套工程占地面积:7804.8 ㎡;生态驳岸长度 320.2 米;仿木栏杆长度 1159 米。\n6.工程承包范围:麻章区湖光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 二期)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n二、合同工期\n工期: 270 日历天。\n三、质量标准\n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收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级标准。\n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n1.签约合同价为:\n人民币(大写) 75,949,759.18 (¥ 柒仟伍佰玖拾肆万玖仟柒佰伍拾玖元壹角捌分);\n其中:\n(1)安全文明施工费:\n人民币(大写) 2,435,476.08 (¥ 贰佰肆拾叁万伍仟肆佰柒拾陆元零捌分 );\n(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n人民币(大写) 2,909,530.98 (¥ 贰佰玖拾万零玖仟伍佰叁拾元玖角捌分);\n(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n人民币(大写) 3,754,441.85 (¥ 叁佰柒拾伍万肆仟肆佰肆拾壹元捌角伍分);\n(4)暂列金额:\n人民币(大写) 5,539,829.69 (¥ 伍佰伍拾叁万玖仟捌佰贰拾玖元陆角玖分)。\n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n五、项目经理\n承包人项目经理:李伟 ,资证书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等级,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n六、合同文件构成\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n(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n(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n(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n(4)通用合同条款;\n(5)技术标准和要求;\n(6)图纸;\n(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n(8)其他合同文件。\n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n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n七、承诺\n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n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n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n八、词语含义\n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n九、签订时间\n本合同于2024 年 8月27日签订。\n十、签订地点\n本合同在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兴湖路1号 签订。\n十一、补充协议\n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n十二、合同生效\n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n十三、合同份数\n本合同一式 八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四份,承包人执四份。
其他内容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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