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城区维修市政设施工程第五标段(包)
递交时间:2024-03-14 15:0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3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民权县城区维修市政设施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民权县城区维修市政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权县城区维修市政设施工程 2.2 项目编号:民建招[2024]004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 040 号 2.3 项目地点:民权县境内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项目概况及规模:主要内容为:侧石拆除修复、混凝土道路拆除修复(包合含基层)、混凝土道路拆除修复(不包含基层)、沥青道路拆除修复(包含基层)、沥青道路拆除修复(不包含基层)、平石拆除修复、墙面乳胶漆拆除修复、人行道拆除修复、树池石拆除修复、雨水口拆除修复、石质栏杆拆除修复、不锈钢栏杆拆除修复、冷铺料沥青道路拆除修复。(具体位置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2.6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施工标段(第一至十三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第十四、十五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7 质量要求:施工标段(第一至十三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标段(第十四、十五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工 期 :施工标段(第一至十三标段):30天; 监理标段(第十四、十五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第一片区):1072435.96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923524.96元;措施项目费为39313.64元;规费为 21047.6元;增值税为 88549.76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23325.28 元。) 第二标段(第二片区):9076204.30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7872674.39元;措施项目费为245905.54元;规费为 208213.01元;增值税为 749411.36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229917.18 元。) 第三标段(第三片区):1943151.5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1668377. 42元;措施项目费为67181.47元;规费为 47148.94元;增值税为 160443.7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51193.11 元。) 第四标段(第四片区):1283640.11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1101398.3元;措施项目费为46148.52元;规费为 30104.66元;增值税为 105988.63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30160.16 元。) 第五标段(第五片区):1711976.16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1442568.02元;措施项目费为74555.57元;规费为 53496.74元;增值税为 141355.83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58567.21 元。) 第六标段(第六片区):3465195.1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942404.46元;措施项目费为127747. 31元;规费为108926.33元;增值税为 286117.03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116670.70 元。) 第七标段(第七、十二片区):612919.9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508402.96 元;措施项目费为38419.7元;规费为15489.21元;增值税为50608.07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6266.48 元。) 第八标段(第八片区):550609.4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59981.1 元;措施项目费为29046.29元;规费为16118.92元;增值税为 45463.17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17969.68元。) 第九标段(第九片区):967518.01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819128.34 元;措施项目费为41366.67元;规费为 27136.19元;增值税为79886.81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30290.06 元。) 第十标段(第十片区):656305.5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569395.64元;措施项目费为21965.21元;规费为 10754.35元;增值税为 54190.37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10888.60元。) 第十一标段(第十一片区):683087.8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573927.13 元;措施项目费为30147.26元;规费为 22611.69元;增值税为 56401.75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19070.65 元。) 第十二标段(第十三片区):493332.55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39575.58 元;措施项目费为6890.65元;规费为 6132.44元;增值税为 40733.88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6890.65 元。) 第十三标段(第十四片区):565948.9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77578.54元;措施项目费为27176.2元;规费为14464.50元;增值税为 46729.73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16099.59 元。) 第十四标段(第一、二片区):施工中标金额的1.0% 第十五标段(第三至十四片区):施工中标金额的1.0%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5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第一至十三标段)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3 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标段)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不存在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1.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个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3.2 监理标段(第十四、十五标段) 3.2.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 3.2.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监理标段)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每个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 请在规定时间内下载。 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签字或盖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一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 04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 月08 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网上转账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03月 15日09:00分至2024年04月07日17:00分;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登陆后在投标管理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投标人工具箱2023-12-13(V6.7.0)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12.13)首页-通知公告。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工具箱版本需与代理使用同一版本的投标工具箱,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投标人须对第七项所有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标。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民权县秋水路中段北侧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18438313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哲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民权县双塔镇人民政府院内16号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729231463 监督单位:民权县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定额站 地 址:民权县和平东路环保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370-8688868 邮 箱:mqxzhbb@126.com
河南哲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03月1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