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永康市城西新区林草装备科创园核心区金蓝领公寓建设项目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相关服务内容的招标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金额
8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cg2021054
预算金额8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先生18257866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24

根据有关规定,受招标人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永康市城西新区林草装备科创园核心区金蓝领公寓建设项目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相关服务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YCG202105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3.1本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41660.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4095.90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664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266平方米(不计容)),架空层面积3658平方米(不计容),最高建筑高度80米。建筑面积包含不小于1550平米的邻里中心和3230平方米的9班幼儿园等项目估算投资85000万元,工程概算76700万元

3.2招标范围:项目分两个标段:Ⅰ标段: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Ⅱ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相关服务内容

3.3工程建设地点:永康市321省道以北,规划环湖南路以南(暂定路名)

3.4建设周期:39个月

3.5咨询费用:Ⅰ标段:1315800元,Ⅱ标段:2390200元(不含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3.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3.7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出具在投标人单位 6 个月(2021 6-2021 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11227日至2021123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地址: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Ⅰ标段:20221140930(北京时间)。Ⅱ标段:2022115093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Ⅰ标段:20221140930(北京时间)Ⅱ标段:20221150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会议室

十、十、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单位认为本招标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5)两个标段分别报名,如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提供两套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金典大厦19-20

联系人:吕舫 联系方式:13858905911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地址: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方式:182578668770579-87180777

3、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的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第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附件信息:

  • 报名表.xls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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