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洛市商州区卫生健康局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8天
金额
272.4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xzc2024039
预算金额272.46万元
招标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1800914929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媛媛177914151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ZC2024039
项目名称: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24,671.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24,671.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24,671.2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年内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商州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黄沙桥通江路北段
联系方式:18009149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
联系方式:17791415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媛媛
电话:17791415127
陕西信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采购清单.pdf
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ZC2024039
项目名称: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24,671.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24,671.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24,671.2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普通诊察器械 | 货物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24,671.20 | 2,724,671.2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州区大荆等4个卫生院院前急救分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年内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商州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黄沙桥通江路北段
联系方式:18009149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长丰国际广场A座609室
联系方式:17791415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媛媛
电话:17791415127
陕西信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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