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道路改造提升授求代石床道路新建排水沟简支预应力砼空心板桥节能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开发接口开发手册XXXXXXXX扬尘治理桥梁进行养护和维修管养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地下管线地下设施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结算防噪石料砾石粘土料场路基填料弃土场劳务材料试验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其他物品临时设施建造试运行道路维护拆除水源排污通讯工具电源临设用地临时用水用电管线从供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环卫施工噪声管理夜间施工照明取土场加工水文和气候条件临时道路施工机械设备测量放线质检仪器设备修建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交通运输施工控制网交通设施缺陷修复施工运输临时施工道路施工安全治安保卫环境保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绘系统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救助物资治安管理计划防尘治理扬尘防治扬尘整治材料设备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工艺试验工程保险工伤事故的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永久工程材料检验接管工程道路畅通工程人员压证施工路面特大桥大中桥隧道工程分包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金额
166.1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43
预算金额195.51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黄利萍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833-2192933
中标公司重庆顺翔申能2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仁寿佳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6.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43
二、项目名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文件全 (第二次结果).rar 文件全 (第二次结果).rar 中型.jpg 中型.jpg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3幢1单元14-3 | 1,661,891.10元 |
合同包1:
工程类(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其他建设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剑峰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位于剑峰镇,涉及四家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四家沟村境内1条路道路改造提升,道路总长约 4km。其中道路 白加黑长约 4km,道路断版更换约 0.065km.道路新建排水沟约 1.1km。其中涉 及现状简支预应力砼空心板桥一座,长约 12.7m,宽约 4.4m,本次设计只对桥 梁护栏进行改造。道路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5km/h,路基宽度 4.5m, 路面宽度 4.5m,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采购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范围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详见附件) | 60日历天 | 苏凯 | 二级建造师 | 1,661,891.10 |
舒博、程璐、李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乐山市剑峰镇白马埂街177号
联系方式:黄利萍:180806788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三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833-2192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3-2192933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文件全 (第二次结果).rar 文件全 (第二次结果).rar 中型.jpg 中型.jpg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二次二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43,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性审查 | 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仁寿佳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仁寿佳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第二成交候选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 |
2 | 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仁寿佳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第二成交候选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 |
3 | 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仁寿佳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第二成交候选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61891.1(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玖拾壹元壹角整)。2022-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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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
(N5111022022000043)
6
注:1、用“人”和“×”分别表示通过和未通过:2、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的,才允许其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采购结果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
(N5111022022000043)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要求)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
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3
人,营业收入为27320.334409万元,资产总额为12372,81968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上人,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L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30日
注:
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
的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50
谈性争竞项目名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编号与邀请书一致
共同编制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人民政府件文判
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8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7第二章谈判须知5第一章谈判邀请3目录2022年9月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第一章谈判邀请第八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74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5第六章评审方法3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9
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资金情况2.采购项目名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1.项目编号:编号与邀请书一致。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途径: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8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被随机抽中的供应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发出的邀请书并加盖公章,否则做无效处理)。本项目采购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行业。剑峰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位于剑峰镇,涉及四家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四家沟村境内1条路道路改造提升,道路总长约4km。其中道路白加黑长约4km,道路断版更换约0.065km.道路新建排水沟约1.1km。其中涉及现状简支预应力砼空心板桥一座,长约12.7m,宽约4.4m,本次设计只对桥梁护栏进行改造。道路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4.5m,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八、谈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22号3楼)。2、供应商不属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的或者未按要求获取谈判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注: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3、方式:在线免费获取
联系人:黄利萍;联系电话:18080678874通讯地址:乐山市剑峰镇白马埂街177号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人民政府。十、联系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财政监督投诉电话:0833-2192245联系人:李先生、徐先生0833-2192933;通讯地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3楼,邮编:614000。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2本项目是通过从四川省财政厅建立的供应商库(“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因供应商库系统设置的原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何人都无权获取被抽中供应商名单,我中心也无法将采购文件(含附件)的澄清或者更正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抽中的供应商。因此,请被抽中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查看本项目是否有澄清或者更正内容发布。因供应商自身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谈判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谈判文件包括谈判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1.谈判文件的构成二、谈判文件
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三、响应文件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3.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3.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3.报价(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未完全响应工程量清单,作无效处理;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项目单价。3.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3.3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五)谈判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四)谈判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三)谈判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4.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则最终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按最终总报价与首轮总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
4.6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4.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4.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4.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4.2(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4.1(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5.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5.2响应文件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5.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4.8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4.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
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6.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6.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的递交5.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
五、成交事项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四、评审7.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1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成交结果1.2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按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实行优先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节能、环保产品数量相同的,采购人采用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1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确定成交供应商
1.签订合同六、合同事项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成交通知书
2.1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4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1.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1.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7.履行合同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6.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5.合同公告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8.2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8.1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验收方式、验收时间、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等事项,按主管部门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8.验收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七、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规定的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应当自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9.资金支付8.4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8.3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九、其他询问、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执行。八、询问、质疑和投诉4.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计划工期:60日历天。二、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一、采购范围:采购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范围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详见附件)以下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未尽事宜可在此处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压证施工制度。项目单位应当在成交人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且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才能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七、建设管理:六、质量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项目建设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开设、留有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五、付款方式:进度付款:监理签发开工令后施工单位进场7天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四、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2年。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针对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九、其他未尽事项:按《乐山市市中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乐中府发[2020]9号)文件执行。2、新增项工程以财政评审结果按最终报价与最高限价比例同比例下浮结算。1、因材料、工艺等变化,或因预算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存在偏差造成整个工程量变更,变更程序按《乐山市市中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乐中府发[2020]9号)文件执行。八、工程量变更:
“响应文件”格式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注:工程量清单不属于谈判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名称:响应文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提升项目(第二次)项目(正本/副本)封面: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实质性要求)格式1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编号: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格式2注: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包括正反两面)或护照(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或户口本。日期: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
授权代表(签名):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XXXX附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参加“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合法代表,代表我方与谈判小组进行线下谈判。XXXXXXXX(采购人名称):
1.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应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33、授权代表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包括正反两面)或护照(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或户口本。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四、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XX天内不撤销响应文件。三、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二、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十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十一、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属于同一单位,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八、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相关事宜。七、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
格式4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我方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十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如我方成交:XX(¥)的总报价,工期XX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报价函(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公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格式5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传真: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通讯地址:XXX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要求)格式6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要求进行填报。1.报价保留两位小数。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7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格式9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八、监狱企业证明格式8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格式10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据实逐条应答,共九大项,不得虚假陈述。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格式11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注:每个业绩项目单独填表并编号,应按要求填报工程业绩表并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盖章方式不作要求。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