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xy-zb-2023005-016
预算金额3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187512713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文卉1800520362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宁淮智能制造 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
(招标编号:JSXY-ZB-2023005-01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5万元,招标人为国网江苏 省电力有限公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涉及双回10k V架空线路改电缆入地约1600米、环网柜安装、箱变移位、拆除旧线路等施工。建设地点: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最高投标限价:365万元。工期要求:
60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 相应顺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 承包能力;
(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取得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 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的单位介 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在上述时间内发送至2702888658@qq.com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的报名资料),资料发送且缴纳报名费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则视为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淮安市济南路3号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且鲁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济南路3号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已由盱眙县行 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2〕48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 限公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宁淮智能制 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 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 地 址:盱眙县淮河北路66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751271377
电子邮件:18751271377@189.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8西单元6楼 联 系 人: 鲍文卉
电 话: 18005203627
电子邮件: 27028886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 发展项目(一期)
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JSXY-ZB-2023005-016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月
第 4 页
目 录
招标文件.....................................................................................................................................................1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1.招标条件........................................................................................................................................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 3.投标人资格要求............................................................................................................................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7 5. 投标截止时间.............................................................................................................................8 6.资格审查 .......................................................................................................................................8 7. 评标方法 .....................................................................................................................................8 8. 发布公告的媒介.........................................................................................................................8 9.其他 ...............................................................................................................................................8 10.联系方式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第三章(综合评估法)...........................................................................................................................15 评标办法前附表...............................................................................................................................15 1. 评审标准.....................................................................................................................................20 2. 评标程序.......................................................................................................................................20 第四章 合同格式.....................................................................................................................................24 一、工程概况..................................................................................................................................25 二、工程的标准依据......................................................................................................................25 三、合同的组成..............................................................................................................................25 四、合同价款、计价标准、款项支付及结算..............................................................................25 五、施工准备..................................................................................................................................27 六、工程期限..................................................................................................................................28 七、质量目标..................................................................................................................................28 八、安全文明施工..........................................................................................................................29 九、双方职责..................................................................................................................................29 十、竣工验收..................................................................................................................................31 第 5 页
十一、质量保证与保修..................................................................................................................31 十二、拆旧资产归属与处置..........................................................................................................31 十三、违约责任..............................................................................................................................31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32 十五、不可抗力..............................................................................................................................32 十六、所有权的转移......................................................................................................................33 十七、保密条款..............................................................................................................................33 十九、合同的生效与变更..............................................................................................................33 二十、订立时间..............................................................................................................................34 二十一、合同份数..........................................................................................................................3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36 第六章 技术标准以及要求...................................................................................................................39 一、项目概况..................................................................................................................................39 二、 项目目标................................................................................................................................39 三、施工依据..................................................................................................................................40 四、费用计价标准:......................................................................................................................45 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4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7
第 6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
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已由盱眙县行 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2〕48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 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南京淮 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 迁改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涉及双回10kV架空线路改电 缆入地约1600米、环网柜安装、箱变移位、拆除旧线路等施工。
2.1.3最高投标限价:365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 顺延)
2.1.5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落实工程设计技术原则,保证 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保证竣工后顺利移交供电部门管理。
(2)具体要求
安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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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 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 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 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 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 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 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安全负面清单”陷入期限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涉及双回10kV架空线 路改电缆入地约1600米、环网柜安装、箱变移位、拆除旧线路等施工。包括:该项 目全部工程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 承包能力;
(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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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 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 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 起已超过5年的。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及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的情形。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2018)第
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 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 信息为准)。
3.7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 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 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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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 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 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 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投标人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 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 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在招 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 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需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5 月19日至2023年6月6 日17时 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的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招标代理将根据授权委托书中预留邮箱,将投标文件电子 档发送至邮箱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5 月19日至2023年6月6 日17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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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费缴纳方式:
户名:李雪华
账号:621787 610004959310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解放南路支行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7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址:淮安市济南路3号一楼会议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 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 地 址:盱眙县淮河北路66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7512713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鲍文卉 电 话: 18005203627
202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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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 地址:盱眙县淮河北路6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75127137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鑫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30号963室 联 系 人:鲍文卉 电 话: 18005203627 |
1.1.4 |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 称 | 项目名称: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 展项目(一期) 标段名称: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
1.2.1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4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见合同专用条款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要求工期 | 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 | 分包 | 分包要求:符合建市【2016】93号文件、建市规【2019】12号 等相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有关分包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 |
第 12 页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求的相关专业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当于 2023 年5 月27日 17:00 之前以邮件方式发至2702888658@qq.com答疑邮箱,并电话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请各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前将需要答疑澄清的问题,一 并集中提出 (不要分散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 时间 | 招标人应当于 2023 年5月 30 日 17:00 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发送成功即代表投标人接收成功 ,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备注: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上述时间发布的澄清文件,并 不改变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在澄清文件发布时间之前,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视情 况,可能发出澄清文件,请投标人及时通过“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 3、在澄清文件发布时间之后,发包人视情况发布可能 出现的需要发出的澄清文件,如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也不改变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4 | 最高投标限价(招 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65万元 |
3.2.1 | 合同价格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递交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江苏鑫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解放南路支行 |
第 13 页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行号:104303000194 账号:526174279917 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 1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 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 以银行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 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第二日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 式 |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告次日 起开始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 日内,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开始退还。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 讼及仲裁情况 | 投标截止日之前3个自然年 |
3.7.4 | 技术标暗标要求 | 不采用暗标 |
3.7.5 | 其他编制要求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7日15时00分 |
4.2.3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人须提供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送达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送达地址:同开标地点 接收人:鲍文卉 联系电话:18005203627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济南路3号一楼会议室。 |
5.1.2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 人代表 | 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与 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 其交纳任意连续 |
第 14 页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6个月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 ||
5.2.1 | 开标程序 | 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标书递交情况;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拆封投标文件; 4、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 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 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负责。 |
6.1.2 |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service.com)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上述媒介发布评标结果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保函(含保险、担 保)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
8.5.2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 | 投诉提出时间: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投诉提出方式: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 |
9 | 无效投标条款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 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 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第 15 页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企业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 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 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 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 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 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 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 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 定的期限的; 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 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 |
第 16 页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 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9.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 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注:1、凡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投标条款,评标 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招标 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如作为实质性条款,应标明未响应 者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标明的一律不得作为重大偏差 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有关规定 需要作出无效投标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 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无效投标应当由评标委 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 ||
10.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 02>1980号》规 定 的 100%收取,评委发按时记取,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计列,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中 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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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 致(若不一致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盖公章、法人章有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 ||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 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 提供证书,加盖公章有效 |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 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 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提供证书,加盖公章有效 | ||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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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 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 ③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 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 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 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 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 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 项目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 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章有效) | ||
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 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 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1日以来由劳动部门出具的 连续缴纳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 |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 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 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及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可认定为串 通投标的情形。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章有效) | ||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 法人章有效 | 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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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投标人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 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 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 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 约评价不合格的。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 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 |||
投标人需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 函 | 加盖公章有效 | ||
由招标人在评标时查 询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 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 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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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 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 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 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工程施工报价:87分 业绩:1分 | ||
序 号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施工组 织设计(10分) | 3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 分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
2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
1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
2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 方案 | ||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 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 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2 | 工程施 工报价(86分) | 87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 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 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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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1-Q1。 Q1值取值范围:65%、70%、75% K1值取值范围:96%、97%、98%, K2值为:100% 开标时随机选取投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 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 准价每偏离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3 | 业绩 | 1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 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杆线迁改 或外线接入工程的施工业绩,得1分。 注: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和发票原 件扫描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 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 被认可)作为支撑材料;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送 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原 件扫描件作为业绩支撑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 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2018)第 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 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 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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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评标程序
2.1评标准备(清标)
2.1.1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 关信息;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 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 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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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 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 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 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 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 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 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 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 行补正。
2.2初步评审
2.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 效标处理。
2.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 效标处理。
2.2.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 效标处理。
2.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 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第 24 页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 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 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第 25 页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 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 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 式投标的;
(2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 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详细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 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 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 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第 26 页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5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5.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 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 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
发展项目(一期)
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
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第 27 页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第 28 页
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因项目建设原因,需进行电力线路迁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该 迁改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承接该 工程。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主要规模:
二、工程的标准依据
1、中标通知书(若有)及规划设计条件等。
2、国家现行电力、施工规范及标准。
三、合同的组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相关图纸、价格清单、工程签单等与本工程 有关的文件一并为该合同的组成文件与主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价款、计价标准、款项支付及结算
第 29 页合同价款
1.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2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依据乙方中标价确定,除本招标文件规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外,其他均不调整。但除以下情 况:
(1)额外增加或附加的工程量;
(2)甲方工程方案的设计发生变更;
调整的方式:
(1)乙方将价款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 甲方按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后由驻工地代表或相关授权人签字,以作 为价款调整的依据。
(2)对于新增或附加工程量的单价,应按以下原则组价:①采用签约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同样子目的单价;
②采用签约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子目的单价;
③签约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的,应根据新 增或附加工程量提出时的信息价格和乙方报价时的计价办法,双方 协商确定综合单价。计价标准
第 30 页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年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 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支付方式
3.1
合同生效后一个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至合同价30%,即人民币(大写) (¥ 元);
3.2
完成该项目的土建工程量并通过验收,付至合同价的70%,即人民 币(大写) (¥ 元);
3.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前,付至合同价的90%,即人民币(大写) (¥ 元);
3.4
最终审计审量不审价,审计完成并移交供电部门后付清余款(发包 人应在承包人报送结算资料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审计)。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认可的 等额增值税发票。
五、施工准备
1.非乙方施工的土建受电建筑物(装置),甲方必须在工程开 工前提供该土建受电建筑物(装置)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验收合格
第 31 页
达到乙方施工要求。
2.非乙方负责的接地网、预埋管道等土建施工,甲方应负责做 好障碍物的清除工作,且经验收合格达到乙方施工要求。
3.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提供经地方规划等部门批准的施工文书,以确保乙方及 时开工。
六、工程期限
1.
本合同中所涉及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乙方于合同签订后,在甲方 完成施工准备、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并具备送电条件。
2. 有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所提供施工现场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因素,达不到施 工准备条件影响施工的;
(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款而影响工程进度的;(3)非乙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4)施工中遇天气或居民阻拦施工等原因而取消停电的;
(5)因政策处理而延误工期的;
(6)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七、质量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
第 32 页
章制度,严格执行行业有关规定。
工程施工结束后,按照《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602—1996、《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5106—
20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173-2014、《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10370—
2016等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 性条文规定,符合现行的标准、规范、定额、办法、示例等规范进 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乙方无条件整改至验收合格。
八、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确保:
1. 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
2.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和电力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4.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跨(坍)塌事故;5.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 不发生因业务承(发)包作业引起的电网、设备事故;7. 不发生违反治安条例的事件。
8. 不发生对施工承包人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火灾、机械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在施 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乙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
第 33 页
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江苏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 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保护 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1 负责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1.2 负责办理施工规划红线等相关批准手续;
1.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进场道路、路基开挖、绿化损毁、农田及与 第三方交叉施工等相关政策处理问题;
4、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政处 受阻等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滞,工期可以延期,但甲方无需因此 而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增加工程量的情况除外)。乙方职责
2.1 乙方委派
同志,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工作,处理项目实施过程 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2
乙方负责及时组织人员、工器具和机械进场施工,进场人员应具备 相应的技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范。
2.3
第 34 页
乙方负责按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和工期完成本工程(项 目)。
2.4
隐蔽工程施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项目)竣工后现场不能遗留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问题。
2.6
乙方施工中如由于自身原因发生压坏道路、管线等,费用自行承担,因甲方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由乙方报甲方审核签认 后计入结算。
2.7
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及乡规民俗,若在施工中发生违法乱 纪行为或因此而造成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2.8
乙方应在规定的作业面内施工,减少对农田和苗木造成的损伤,因 乙方超范围实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竣工验收
本工程施工结束,由甲乙双方组织并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共同 对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文件。
十一、质量保证与保修
1.本合同所委托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投运一年内,如出现
第 35 页
施工安装或乙供设备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设备出现质量问 题,乙方可以有偿维修。
十二、拆旧资产归属与处置
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负责将旧设备、材料拆除,运输至 资产归属方指定的地点。
十三、违约责任
1. 甲方
1.1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每逾期一周,支付逾期付款部 分 3 ‰违约金,在甲方付清费用前,乙方有权拒绝进场施工。
1.2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返工、窝工、倒运、二次进场、材料和构件 积压损坏等乙方损失,甲方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3
甲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及乙方的,由此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将由 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与此相关的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2. 乙方
2.1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的,每逾期一周,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 3 ‰违约金。
第 36 页
2.2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期延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将根据其 与甲方共同认定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条款,不履行或不完全合适地履行双 方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均是有悖合同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 约及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提交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 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当 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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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在商定或确定甲方应支付款项后的7天 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十六、所有权的转移
甲方在付清合同全款后,本合同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所有权转 移至资产归属方。
十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有为本合同项下商务(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图纸、技术资 料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及其他需要保密项对外保密的义务。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本项目实施期间,如遇政策性文件调整及其他不可预料的因素导致 本合同实施环境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受损的一方有权向对 方要求补偿所直接发生的所有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损失,并可向对 方主张预期利润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如任何一方需对合同的内容作出变更、修 改或补充的建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在征得对方签署 人会签同意后,方可生效实施。
第 38 页
二十、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双方各执 叁
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交付,费用结清(一年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第 39 页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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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
1.1 施工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为完成上述 内容所必需的设施、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利润、税金、管理、财务、专利使用 费用、措施费及政策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要求 调整涉及的费用不予调整。
(2)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以了解相关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 视或误解而导致的增加费用、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同意。
1.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 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1.3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 于成本。
(1) 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2) Q/GDW 11337-2014《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3) Q/GDW 11339-2014《输电线路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
(4)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 ;
(5) 《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估价表(2013年版)输电线路工程》 ;
(6) 《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估价表调试工程》 ;
(7)
《关于发布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16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 016)50号)》 ;
(8)
《关于发布电力工程计价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估价表的通知定额(2016)45号》 ;(9)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
(10)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第 41 页
(11)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12) 《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程序》(CECA/GC5-2010)
(1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
(14) 《输变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导则》(DL/T5528-2017)
(15) 《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Q/GDW11337-2014)
(16) 《变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Q/GDW11338-2014)
(17) 《输电线路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Q/GDW11339-2014)
( 18) 《 电 网 工 程 建 设 预 算 编 制 与 计 算 规 定 》 ( 2018 ) 及配套定额等相关规范、技术规程及标准;
(19)网省公司技经管理文件等;
( 20) 参 考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量 清 单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 及 其 9 本计算规范;
2.其他需其他说明的问题:
(1) 本工程材料及设备均为乙供。
(2)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税率为:建安工程费增值税税率9%。
(3)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内容,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 工作内容。投标人仅作参考,投标人可以增加。
(4)
投标人报价应结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 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后进行报价。
(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澄清问题答复和补遗文件等)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技 术要求、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规范(如: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设计施工规范,凡在招标公示前颁布实施的,对本项目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卫生等产生影响的)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 价。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规定到现场勘踏,以充分了解项目区域位置、周边情况、道路、运输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区域情 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条件、现场实际情况、当地气候条件,结 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
第 42 页
求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未填报价格的将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或 者为投标人的优惠,投标人须完成招标文件明确的所有工作,而未报价工作将得不 到结算。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被认为是有经验的、有实力的投标人,其完 全有能力根据项目进度状况和要求聚集、调动、分配各种资源以供本项目使用。
(7)
投标人保证其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 要求。
(8)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
(9) 报价以人民币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0) 总价为签约合同价,具体最终结算总价款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11)
招标人变更设计内容、设计条件或提交的资料重大错误及较大修改,以致造成的设 计返工,调整工程设计费,执行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另 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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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技术标准以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盱眙县供电分公司在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的 项目,依据文件:盱审批备〔2022〕489号。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杆线迁改一期工程,电压等级为10千伏。
二、 项目目标
1、质量目标:
1.1、工程质量目标
(一)工程“零缺陷”移交。
(二)按公司规定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创优目标。
(三)“标准工艺”应用率达到公司要求。
(四)不发生下列及以上质量事件:
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由于保管、操作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需返厂进行 返修处理,但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
由于工艺差错、构件规格和加工问题,造成批量返工。
1.2、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以下安全目 标: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1.3、进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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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安全、质量”为原则,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和工程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按时完成。
计划工期:以建设单位确认的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1.4、投资控制目标:
在满足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严格规范建设过程中现场签证,严格执行合同,做 好工程项目结算工作,控制工程造价。
1.5、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中落实环保、水保方案及批复意见,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确保工程顺利通过国家环保和水保验收。
三、施工依据
1.《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Q/GDW 742-2012)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1993
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92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2
5.《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
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
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311.1-1997
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
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10.《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 200-2003 1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 50326-2006
1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
1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16.《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1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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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 16434-1996
2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
2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11-2001
24.《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
25.《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
26.《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
27.《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T 13499-2002
28.《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GB/T 18857-2002
29.《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2003
30.《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GB/T 772-2005
31.《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 17468-2008
32.《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GB/T 16935-2008
33.《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 1179-2008
34.《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314-2008
35.《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2008
36.《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8)》
37.《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idt ISO 9001:2008)》GB/T 19000-2008GB/T 19001-2008
3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
39.《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1997
4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
4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 27-2001
4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01
4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4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03
45.《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低应变反射波法测桩)》JGJ 106-2003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第 46 页
4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4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5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51.《灌注桩基础技术规程》YSJ 212-1992
52.《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DL/T 5434—2009
53.《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
54.《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602-1996
5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95
56.《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118-2000
57.《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技术导则》DL/T 5220-2005
58.《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2005
59.《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
6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2-2004 61.《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 5168-2002 62.《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送电线路工程)》DL/T 5205-2005 6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1~5161.17-2002 64.《架空绝缘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602—1996
65.《架空送电线路导线修补导则》DL/T 1069—2007
66.《架空配电线路带电安装及作业工具设备》DL/T 877-2004
67.《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
68.《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DL/T 5130—2001
69.《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规定》DL/T 5219—2005
70.《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 5106—1999
71.《输变电钢管杆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2006
72.《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 5024—2005
73.《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L/T 5341—2006
74.《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
75.《重覆冰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440—2009
7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 50150-2006
7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第 47 页
7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及规范》GB 50169-2006
7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90
8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8-90
8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90
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92 8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92
8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
8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8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92
8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96 8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89.《20kV以下配电网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国能电力〔2009〕123号 90.《输电线路钢管塔构造设计规定》Q/GDW 391-2009
91.《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92.《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 250—2009
93.《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Q/GDW 382-2009
94.《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
95.《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监督若干重点要求〉的 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9〕998号
9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9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 64号
98.《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
9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基建质量〔2010〕100号
第 48 页
100.《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安监〔2007〕206号
101.《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7〕110号
10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 10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 10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工〔2004〕264号
105.《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106.《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防汛检查大纲(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399号
107.《国家电网公司带电作业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生〔2007〕75 1号
108.《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科〔2007〕211号
109.《关于发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 的通知》国家电网电定〔2008〕8号
110.《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现成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农〔2003〕35号
111.《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国电农(1999)191号
112.《配电自动化试点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国网生配 电〔2009〕196号
11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2006版)
1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20 06版)
1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示范光盘》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20 06版)
116.《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
第 49 页
117.《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8〕891号
118.《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
119.《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号
12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国家电网 基建〔2010〕19号关于印发
121.《变电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Q/GDW 274-2009 122.《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 网基建〔2010〕170号
123.《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苏电生〔2009〕17 86号关于印发
124.《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苏电生〔2009〕17 87号关于印发
125.《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电财〔2010〕128号
126.《江苏省电力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电办〔2011〕1881号
127.江苏省电力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试行)苏 电运检〔2013〕1717号
128.江苏省电力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苏 电运检〔2013〕1717号
129.《农村低压电网通用设计及工艺规范》2014年1月,江苏省电力公司 四、费用计价标准: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勘察涉及概算计列标准(2014年版)的通 知》(国家电网电定〔2014〕19号);《国网办公厅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三维涉及 费用计列意见的通知》(办基建〔2018〕73号);基建电源工程(20kV及以下)和 线路迁移改造工程(20kV及以下)
执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年版);江苏省
第 50 页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 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一、详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 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 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勘察。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发包人提供。
3. 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发包人提供。4.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如果有)
5.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6. 其他资料:/
第 51 页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标段编号: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 52 页
年 月 日 封面(商务标)
(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标段编号: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53 页
投标函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工程名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 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发包人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报价,总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本项目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 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号: 〕。
2、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中对项目负 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相关要求。
3、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 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 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7、其他: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4 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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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 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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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招标人):
为积极配合国家电网公司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 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公司招标活 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同时为响应国家电网公司“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电网设备质量倡议书”,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 量强网,一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一、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 谋取中标;
二、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
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 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 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五、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 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六、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 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 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八、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 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九、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 商;
十、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十一、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 内容。
十二、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 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 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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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诺践诺,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供货合同的约定,生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保证出厂设备质量。增强企业全员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十四、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 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 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十五、严格管理,强化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 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从产品设计、原 材料组部件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十六、积极主动,大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 务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追溯、召回和处理,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 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现场的技术支持,加强设备运行后的信息跟踪和售后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十七、重视研发,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选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发展环保型、节约型、高能效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研 发水平,实施以质量诚信为核心内容的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创新发展的核心竞 争力。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 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 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 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人: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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