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60.00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2023湘湖街道“百街千巷”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服务
二、相关标准:
按相关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元)
1
招牌规范整治(制作)
广告招牌规范整治、设计施工。材质建议
1、铝合金型材“晶丰”LED光源,UV打印软膜灯箱
2、七彩芯12V 400W变压器
3、原有底板翻新修复
4、原有钢结构加固           
5、(含运输,人工,安装、设计)
198
平方
1080
213840
2
特色美陈点布置
1、特色定制雕塑、城市家具
2、款式造型根据现场场景需求定制
3、材质建议:可采用玻璃钢、金属等
4、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过程维护                     
1

70100
70100
3
太阳能路灯
太阳能节能路灯,辅材(含运输,人工,安装)
60

1010
60600
4
户外防腐木花坛围边座椅
钢结构+防腐木刷油漆,打造便民坐凳。尺寸:2.4米*4张围拢为一套(含设计、运输,人工,安装)
5

8450
42250
5
仿真藤蔓
仿真绿色藤蔓类植物(含运输,人工,安装)
850

37
31450
6
竹子
景观竹子(含运输,人工,安装)
320

67
21440
7
街巷街长制
健全街巷长和相关部门协同补位管理责任,深化网格化管理建立街巷长工作评价机制,每条支路街巷醒目位置设有群众意见箱,悬挂街巷公示牌,明确创建标准、街巷长职责、管理范围和联络方式。
街巷信息公示牌、建议箱,路名牌3个一套。材质建议:斯派克亚克力、金属
11

875
9625
8
城市家具
订制户外座椅坐凳
20

1700
34000
9
墙面挂画
墙面空白处增加老照片等文化特色装饰挂画。(含设计、运输,人工,安装)
162
平方
185
29970
10
手绘墙
1.涂鸦手绘墙
65
平方
390
25350
11
阻车柱
不锈钢阻车柱(含运输,人工,安装)
6

980
5880
12
铁艺道旗
定制道旗
10

1855
18550
13
实心护栏
1、实心镀锌钢材,静电喷涂(含运输,人工,安装)
90

247
22230
14
花箱
1、订制花箱(含运输,人工,安装)
20

876
17520
15
鲜花采购
花箱内鲜花(含运输,人工,安装)
80

122
9760
16
草皮
黄土裸露处铺设(含运输,人工,安装)
230
平方
25
5750
17
绿植
黄土裸露处铺设(含运输,人工,安装)
265
平方
190
50350
18
营养土
黄土裸露处铺设(含运输,人工,安装)
400

8
3200
19
订制格栅
订制铝格栅(含运输,人工,高空安装)
180
平方
395
71100
20
护树板
树脂复合材料护树板(含运输,人工,高空安装)
40

225
9000
21
文化墙
PVC雕刻造型底板,亚克力面板,内容UV打印(含设计、运输,人工,安装)
90
平方
494
44460

 注: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格,供应商须按照标的清单中的每项分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总价为各分项价格之和,且所投单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单价,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2024年01月15日前。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
 
五、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
2.1中标人负责所有产品的制作及安装,在实施过程中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有权拒绝采购人强令的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由于中标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采购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4 合同履行完毕,无论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后,除法定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责任因素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壹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质保期之后按投标报价中的价格供应。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标的物的维修维护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均要求免费服务。
4.售后服务
4.1中标人负责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4.2中标人必须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对于采购文件没有列出,而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产品需求配带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4.3中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产品提供质保期保障。
4.4协议合同期限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中标的产品进行转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并冻结货款。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项目验收时,中标人必须保证其供货及安装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且服务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剩余的3%。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设计、制作、安装、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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