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热水水库调水修复工程施工补充公告(001号)
补充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热水水库调水修复工程施工补充公告(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茂名市电白区热水水库调水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4-1485])已于2024年4月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部分
1、原招标文件P4、P16、P24投标报价的表述现更正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0983814.21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569967.97元、预留金为:¥999229.25元、暂估价为:¥277045.65元。
安全生产措施费、预留金、暂估价不参与下浮。预留金为发包人所有,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使用。
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措施费-预留金-暂估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安全生产措施费+预留金+暂估价。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粤水建管〔2012〕163号),投标人需编制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投标人需按规定填报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和对应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下浮基数为招标文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依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茂府办〔2015〕14号要求,下浮率必须大于百分之六(6.000%)。
投标人按以上规则根据自身实力及市场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及对应投标总价,不按本约定报价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合同价=(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措施费-预留金-暂估价)×(1-中标下浮率)+安全生产措施费+预留金+暂估价。
各个子目合同单价=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价中的各个项目单价×(1-中标下浮率)。”
2、原招标文件P103(一)投标函第1点表述如下: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下浮率 %,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预留金不参与下浮),总工期: 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现更正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下浮率 %,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预留金、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总工期: 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二、凡招标文件涉及上述更正的同步进行更正。
三、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茂名市电白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君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