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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5-340121-04-01-587772)
1.4招标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GZ01796/JG2024-09-166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GZ01796/JG2024-09-1664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东至兴盛路,南至用地红线,北至中心路,西至蒙城北路。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地块五用地面积约72.22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2;地块六用地面积约13.02亩,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1.6,具体建设内容以政府审批方案为准。
2.7合同估算价:约42558万元
2.8计划工期:606日历天
2.9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地块五、地块六所有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坑降排水工程、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人防工程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建设工程。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96、18355431761。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邮编:231100
联系人:贾经理
电话:18133175955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罗杰
电 话:0551-62220296、18355431761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纳)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454553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82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37分4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2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8-200天0小时37分
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pdf 附件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pdf
原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DFCGZ01796
原公告日期:2024-08-20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24DFCGZ01796/代理编号:JG2024-09-1664),现针对本项目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1、 本项目招标文件28页“(1)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 18ZHZB 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造价软件,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须为18ZHTB。(同时投标文件中报价文件须上传PDF版本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且投标人应通过投标文件附件上传新点造价管理软件电子版文件。)”修改为“(1)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18ZHZB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造价软件,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须为18ZHTB。”。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回复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联系人:贾经理
电话:18133175955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罗杰
电话:0551-62220296/18355431761
日期:2024年9月9日
0天0小时46分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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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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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09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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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090天0小时12分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docx 20240909093859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原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DFCGZ01796
原公告日期:2024-08-20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24DFCGZ01796/代理编号:JG2024-09-1664),现针对本项目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1、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质动态核查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要求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要求为:“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2、将招标文件29页“7、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招标人另提供2套纸质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时的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修改为“7、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招标人另提供2套纸质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时的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将招标文件69页评审因素,投标人奖项荣誉中的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修改为如下内容,其他部分不予调整。
投标人 奖项 荣誉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类似项目,自 2019 年 1 月 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 市级 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需提供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或颁奖文件网站公示截图。 注: 1. 投标人奖项荣誉(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 个;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奖项荣誉数量进行评审: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2的为优良(应赋 100 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1的为中等(应赋 8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0的为较差(应赋 0分)。 |
4、招标资料中共计有四个ZB,请问投标单位以哪个文件夹中的ZB为准。
答复:以此次答疑澄清公告发布的18zhzb文件为准。
5、下载的招标文件里面只有工程量清单,未见excel版最高限价文件,请提供。
答复: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6、住建部、安徽省已下发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要求推行以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目前在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行,请问本项目是否适用于此类文件?
答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投资项目。不适用上述两个文件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7、招标文件补遗中关于暂列金和暂估价的约定是不再另行计税,但是我单位接收ZB文件后发现暂列金和暂估价是按照不含税金额计入的,还请明确。
答复:暂列金和暂估价不作为计税基数且不再另行计税,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五号六号地块总包工程专项工程中附录I税金计价表中计算基础公式,五号六号地块总包工程土建专业工程暂估价中附录I税金计价表中计算基础公式。
8、高层未列后浇带工程量,是否漏项?
答复: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9、因提供的图纸内容比较模糊,能否提供初设文本或者规划设计方案。
答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仅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
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奖项荣誉及其证明材料,文件中并未明确是否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若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进行提供,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奖项荣誉、人员等均予以认可。
1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实力证明材料,文件中并未明确是否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若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进行提供,是否认可?
答复: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企业实力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
12、根据招标文件资料,2024年11月20日4栋单体达到首批次预售节点,是否指定哪4栋单体,请明确。
回复:暂定4栋单体达到首批次预售节点,具体楼栋待中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明确。
13、已发布的招标资料中,未包含最高投标限价文件,请提供。
回复: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14、根据招标资料,报价文件中未明确投标总报价精确数字位数,具体精确到哪一位,请明确。
回复: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元。
15、请明确本项目最终结算方式,如最终结算价格=∑投标人工程清单各子项投标报价*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济签证(如有)+变更估计(如有)+材料调差(如有)+其他(如有)。
回复:执行原招标文件。
16、招标文件补遗2024.8.20中第(四)条,第13条注明“本项目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标后不予调整。”,是否可修改为地上结构外架采用盘扣架,地下车库内外架、地上结构模板内支撑架可使用普通钢管架。
回复:执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7、招标文件补遗2024.8.20中“工法样板房增加费”、“展示区增加费(销售配合)”,请明确此两项费用的具体施工或配合具体内容、具体部位(新建还是单体楼内改造)、施工或配合面积。
回复:以上不限于招标人为完成销售节点和销售任务而在过程中需投标人实施的涉及展示区及样板房的抢工、工程节奏节点调整等,以及因此带来的总平布置变化所产生的不限于临边防护、维护、围挡、包装等各类措施费用,需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18、本项目只提供了清单工程量,无控制价明细无各单体合价,请确认。
回复: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19、本项目无《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请确认。
回复:确认,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以招标文件115页合同中“(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仅调整主体结构用的钢筋、商品混凝土(不含楼地面及屋面建筑做法所用混凝土)、砌筑预拌砂浆”的内容为准。本项目无《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投标文件《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可不填写或填“/”。
20、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即可。详见招标文件P17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第2条。
21、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见招标文件P17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第2条。
22、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章?
回复:可以。
2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任意一方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24、关于资格审查业绩、商务文件评审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企业实力,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25、根据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关于投标人业绩需提供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问:提供纸质版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
回复:执行原招标文件。
26、首开区楼栋、景观展示区范围地库、样板展示区等局部区域的抢工节点具体为?
回复:具体抢工范围和抢工节点暂未确定。
27、投标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分别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1.3.3项规定。投标人须知中无1.3.1、1.3.3条内容,是否同招标公告?
回复:同招标公告。
28、需明确临水临电临排的具体位置,变压器容量。
回复:项目现场已完成临水临电施工,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确定接驳点,承包人生活区、办公区临水临电自行开户及接驳。
29、需明确施工大门的数量及位置。
回复:施工大门的数量不少于两个,宽度8米,位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0、如施工红线内无法布置大临设施,业主是否提供专门场地?
回复:不提供,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是否可以提供小高层结施桩位平面布置图?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32、洋房结施中有南侧洋房楼栋基础及桩位平面布置图,南侧洋房具体指哪几栋楼?南侧洋房基础平面布置图中防水板350mm厚,而洋房基础平面布置图中筏板厚度600mm,是否可以理解为除南侧洋房外,其余洋房基础按基础平面图施工?另仅有洋房基础平面布置图,无洋房桩位平面布置图。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33、结施洋房基础平面布置图8#楼筏板顶标高-5.540m,根据建施总平图,8#楼为高层。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34、是否可以提供地库结施桩位、基础及地下室结构图纸?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35、是否可以提供商业部分桩位平面布置图?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36、招标文件72页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需提交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实力认定结果的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
因发布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行业协会仅以红头文件形式向会员企业公告,未网上公布(官方网站不提供网页查询路径及官网文件),经咨询,行业协会愿提供企业实力认定结果未上网公布的情况说明,是否可以只提供企业实力认定结果的红头发布文件及行业协会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未上网公布情况说明?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72页相关要求。
37、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关于暂列金额2580万元以及关于专业工程总估价8350万元,均约定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不再另行计取税金、管理费、利润等其他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但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暂列金额为2812.2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9101.5万元均计取了税金,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暂列金、暂估价已含税不再计税。
38、招标文件合同10.4.1.1约定变更工程量约定超过15%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部分工程均与最高投标限价比较,该项目是否提供最高投标限价明细组成?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0.4.1.1条。
39、招标文件P28“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须为18ZHTB。(同时投标文件中报价文件须上传PDF版本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且投标人应通过投标文件附件上传新点造价管理软件电子版文件。)”,根据投标文件上传界面,可以上传pdf文件1份,导入18*电子文件1份。因无法再导入emahx格式新点造价管理软件电子版文件,投标人是否上传与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合并的pdf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份、导入18ZHTB格式文件1份即可?
回复:投标文件中报价文件须上传PDF版本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另外需要18ZHTB、新点造价管理软件电子版文件,建议尝试将新点造价管理软件电子版压缩后上传。
40、因本项目暂列金、暂估价已含税不再计税,在新点造价软件中勾选不再计税选项后,清标会因有错误显红,请问此项是否不影响正常投标?
回复:因暂列金、暂估价在新点造价软件中勾选不再计税选项后产生的报错,不影响评审,不因此否决投标。
4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模块。请问企业实力相关材料是否添加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十一)其他材料”节点。
答:可以添加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十一)其他材料”节点。
42、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合计10930万元,占最高限价比例25.68%,此部分占比太大,若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进行降幅报价有失公平,实际施工费用最大下浮达到13.46%,且施工内容仅包含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是否能将异常低价评审要求修改为“异常低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90%”+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回复:同意修改,将招标文件76页“(1)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填报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低于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中对应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规定比例(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异常低价规定指标)的,对该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
修改为
“(1)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填报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低于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中对应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金额规定比例(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异常低价规定指标)的,对该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
43、将招标文件71页报价文件评审标准中的[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修改为“[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1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评标价降幅的均按此调整。
44、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8350万元(含外窗、幕墙、保温、消防照明及动力配电箱、电表箱等内容),后期是否交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还是发包人另行招标?若另行发包此部分总承包配合费如何计取?
回复:专业工程暂估价范围内的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另行招标,配合费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1.3.4条及本次澄清补充部分。
45、招标清单“五六号地块总包工程专项工程”中第3项展示区增加费中“展示区增加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幕墙、精装等展示区范围内的配合增加费用。”如何理解?是否仅提供景观、幕墙、精装单位的配合工作?还是展示区景观、幕墙、精装由总承包单位施工?若由总包单位施工请提供相关图纸。
回复:展示区增加费详见清单特征描述;展示区景观、幕墙、精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6、未见分包水电费分摊比例表,请提供资料?
回复:详见答疑澄清附件《分包水电费分摊比例表》。
47、结合我单位以往施工经验,仅施工主体结构工程和二次结构,水电费占比极少,约为0.3%-0.5%之间即可。按招标文件第21.4.2条比例扣除极不合理,且远超定额中水电费计取比例,建议是否可以调整在0.3%~0.5%?
答复:执行原招标文件。
48、各楼栋外脚手架和屋面机房、楼梯间脚手架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均提到“含外装饰及幕墙施工阶段可能存在的吊篮使用费”,鉴于本项目总承包单位仅施工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外墙抹灰、保温及装饰做法均不在总承包单位施工范围内,总承包单位无法控制专业承包单位吊篮使用时长,此费用无法准确预估,建议删除此部分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回复:执行原招标文件。外墙抹灰在施工总承包施工范围内,总包需在达到合同约定的外墙平整度后移交专业分包单位不低于40天后拆除,若平整度不足,则存在使用吊篮维修等情形,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其吊篮由专业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其中招标人单独发包的保温工程需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外架上完成施工,总包单位外架方可拆除,拆除前需经监理方和招标人同意)。
49、招标文件中,对项目名称描述有“1.1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回复: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以“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为准。
50、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表格内字体是否也为四号?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51、地块六总图轮廓图与建筑结构图纸不一致,是否以建筑结构图纸为准?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52、9#、5#、3#、6#、D1#、D2#楼栋图纸缺失,是否可以补充提供?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53、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审批完成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按完成工程量的60%并入当期进度款支付,且未说明竣工验收交付后支付比例,请明确。
回复:执行原招标文件。
5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有歧义是否可以理解为主体结构用的钢筋、商品混凝土(不含楼地面及屋面建筑做法所用混凝土)、砌筑材料及完成此部分工程产生的人工,请明确。
回复:人工费取费基数:只计取各阶段主体结构中的人工费,砌筑部分的人工不参与调差;二次结构不参与调差。
55、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工期超过20天的部分,违约金该按何种标准扣除,是否为20000元/天?
回复:延误工期超过2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56、最终结算中,监理人审核承包人结算资料,但是招标合同中监理人审核期限未予明确,请招标人予以确定监理人审核期限。
回复:执行原招标文件。
57、总承包服务费招标文件中已给计取方式和范围,招标文件第216页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中,专业工程合同、材料、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价值如何确认?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1.3.4条及本次澄清补充部分,总包配合服务管理费不计入本次报价范围内
58、招标文件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错误或漏项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均应按实调整。”和招标文件“21.4.6若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或清单多项或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且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修正并重新发布,且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清单多项和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合计金额增减幅度超过签约合同价3%,招标人仅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调整,其中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清单多项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规定执行,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按照中标(成交)单价执行。”,是否存在矛盾,请问招标人,应执行哪一条?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
59、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列表格,是否按照广联达软件表格导出即可?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60、招标文件中,附件2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填报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低于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中对应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规定比例(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异常低价规定指标)的,对该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招标人是否提供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明细?
回复: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61、招标人提供的电源接驳电的容量是多少KVA的?几个回路?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62、招标人提供的水源接驳点的管径、压力或流量?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63、招标人提供的污水排放接驳点的位置在哪里?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64、招标人是否能提供施工临建(临时办公区、生活区场地)?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且需考虑招标人临时办公区场地的建设,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65、建筑用地红线与地铁用地红线有相交位置,是否会影响项目建设?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并评估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66、缺桩基图纸,8#楼缺图纸?缺少地库出入口的详图?请提供。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67、西侧主入口处设置了停车位?有冲突。
回复:最终以规划部门公示的总图为准。
68、缺少地下室集水坑、消防水池、电梯井等涉及降板以及大样的图纸,请提供。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69、非机动车停车处出口位置未在建筑图上标明?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70、住宅基坑支护图纸中缺少降水图纸、监测布置图,商业部分基坑无支护图纸,请提供。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71、结构图:大高层结构0809、小高层典型楼栋-结构施工图0803,结构设计总说明(五)中:图14.2.3(C),地下室底板后浇带(超前止水带)的止水钢板安装方向是不是反啦?应朝向室外(迎水面)。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72、地下车库部分,建筑专业地库平面图中下图所示9、10#楼之间底板高差区域衔接做法如何考虑?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73、地下车库部分,招标地库图纸中未见地库剖面图或完整结构顶板图,地库顶板是否高差设置位置是否在总图中场地高差线位置处;室外场地覆土高差处是否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墙(该部分量归入地库主体还是室外部分?)?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74、地下车库部分,地库典型区域-结构-0807图纸中,地下室顶板平面配筋图(图号06)的说明中未注明板厚300,典型跨地库图中未见350板厚,说明中出现非人防与人防350厚配筋说明,是否存在350厚顶板;另外,车位处顶板板跨较小,建议考虑是否可按最小厚度250优化控制。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75、地下车库部分,地库典型区域-结构-0807图纸中,基础~地下室顶墙柱平面布置图(图号05)中,如下图所示人防临空墙板板跨较小的墙厚建议是否考虑按最小250mm厚度控制。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76、地上部分,小高层建筑图中建筑设计说明(一)中的设计标准部分的绿建标准:绿建一星与绿建设计说明专篇(图号A12)中的项目概况部分的绿色建筑设计级别:住宅三星级冲突。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77、地上部分,大高层结构图中结构设计总说明(一)中的防火、防腐蚀设计要求部分的构件耐火等级二级与建筑耐火等级一级不符。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78、地上部分,大高层结构图中三~十二层梁配筋平面图(图号26)中L1支座筋16,墙厚200,钢筋直锚段长度无法满足,建议此位置优化。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79、地上部分,大高层结构图中三~十二层梁配筋平面图(图号26)中连廊处KL10是否参照连廊另一侧梁LLk4设置腰筋?
回复:本工程采用模拟清单形式招标,中标后按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调整原则详见合同条款),招标图纸作为参考,报价综合考虑。单楼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其它楼栋。
80、地上部分,如下图所示大高层结构图(或小高层、洋房)中一层梁配筋平面图(图号24)周边与地库相接处梁、板是否考虑加腋做法?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81、地上部分,招标文件中各单体建筑图的建筑设计总说明中,缺地下建筑面积和住宅地上大高层、小高层、洋房总建筑面积数据。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82、地上部分,【20240802】大高典型楼栋扩初图纸中,建筑设计说明(六)第七部分,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中有明确本项目大高层有装配式,但图纸中未见装配式构件平面布置图等装配式相关图纸,请提供。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83、机电部分,防火封堵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防火封堵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84、机电部分,商业采光顶的电动排烟窗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电动排烟窗在本次招标范围,且需负责接入消防联动系统。
85、机电部分,地下室负一层暖通的图纸不全,仅有两个防火分区的风管布置,其余防火分区的风管无图纸,无法确定预留预埋的工程量。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86、机电部分,地下室负一层给排水水图与建筑图不一致。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87、机电部分,地下室负一层电气图与建筑图不一致。
回复: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均为阶段性图纸,以最终图审版的施工蓝图为准。
88、机电部分,户内新风管穿墙是否预埋套管?
回复:需预埋套管。
89、机电部分,顶层太阳能系统及相应供回水管线、阀门等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太阳能设备及安装不在本次范围,但供回水管线、阀门、电源线,及强弱电线管预埋在本次范围。
90、机电部分,室内塑料排水管安装的阻火圈由消防专业安装,还是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阻火圈在本次招标范围。
91、机电部分,招标文件补遗2.1.4,给水管按图计入,室内计算至楼外出墙1.5米或第一个阀门井处(不含阀门及阀门井)。套管及穿楼板防水套管列入清单,包括后期楼板封堵。水表不计、卫生洁具不计。此条描述范围不明确,因自来水供水主管由市政接驳点引至车库,再由车库管网引至各单元管井,按此2.1.4条所描述范围,包括与市政自来水管网的接驳点阀门井直至户内主管道及阀门等,请明确本次招标的具体范围?
回复:给水管只安装水表后管道及阀门,如户内水表表后管、消防水箱、水池表后管,水表不计、卫生洁具不计。套管及穿楼板、外墙防水套管列入清单,包括后期楼板、套管封堵。
92、机电部分,招标补遗2.2.1电气系统:单体一级配电箱往后(含箱体及元器件)均按图纸计入(即变配电所引入的电缆不计),包含消防风机、排污泵、卷帘门等配电箱及控制箱的进出线回路全计入;消防泵控制箱及出线电缆不计。电梯控制箱不计。商业空调配电箱至空调室外机电缆未计。风机、排污泵、卷帘门等配电箱及控制箱的进出线回路全计入,是否为:风机控制箱至风机段强电电缆/电线(消防控制箱不包含)、排污泵控制箱至排污泵的电缆/电线及控制线,卷帘门控制线供电(控制箱至卷帘门、按钮的出线不包含)?末端配电箱至设备的电缆/电线是否在本次范围?
回复:末端配电箱至设备的电缆/电线在本次招标范围。
93、机电部分,招标文件补遗2.1.9空调系统,户内新风管穿墙是否预埋套管?冷媒管及冷凝水管套管规格图纸未标识。
回复:户内新风管穿墙需预埋套管。
94、机电部分,招标文件补遗2.2.3商业户内,铺内水管、水表、阀门、止回阀等均按施工图纸计入,后面又有水表、洁具不计的描述,请明确水表是否计入?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5、机电部分,招标文件补遗2.3.1,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开关至地库所有一级配电箱段的电缆、电线或母线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开关至地库所有一级配电箱段的电缆、电线或母线槽不在本次范围。
96、机电部分,招标文件补遗2.3.2,本条结合2.1.4,自来水管网,除水表外,其余均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自来水管网、水表不在本次范围。
97、机电部分,招标文件补遗2.3.8充电桩系统,充电桩配电箱、电缆、桥架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8、招标文件第29页:须知表10.1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6、专业工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报价需按清单说明中约定价格计入,此费用不再另行计取税金、管理费、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另行招标,中标人不得由此提出异议,投标人必须按此价格进行报价。”
修改为:“6、五号六号地块总包工程专项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中暂列金及专业工程中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的价格计入,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不再另行计取税金、管理费、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另行招标,中标人不得由此提出异议;投标人必须按此价格进行报价。”
99、招标文件第101页:“(1)发包人代表签发变更签证,必须按照发包人相关规定办理,且有设计、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署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
(2)发包人代表确认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价款,必须有设计、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署的原始测量记录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
(3)发包人代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必须经造价审核机构出具报告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的签署需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批准”
修改为:
“(1)发包人代表签发设计变更签证,必须按照发包人相关规定办理,且有设计、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署并经发包人(指定的负责人)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2)发包人代表确认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价款,必须有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署的原始测量记录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3)发包人代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必须经造价审核机构出具报告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的签署需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方为有效后方为有效批准。”
100、招标文件第113页:10.4.1.1中增加第(5)条,内容如下:
(5)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发包人通知单等产生的经济签证仅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和不可竞争费、税金;措施项目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临时保护设施费赶工措施费等)均不计。
101、招标文件第113-114页:“10.4.1.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变更工程部分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本项目招标采用模拟清单方式,此条款适用于具备完整的施工图纸,且双方根据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并确定工程总价款后的变更):
(1)按照费率计算的措施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算;
(2)按照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合同专业条款第10.4.1.1目计算;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同比下浮标准,提出新的措施项目费,作为结算的依据;(4)如果承包人未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修改为:
“10.4.1.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变更工程部分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本项目招标采用模拟清单方式,此条款适用于具备完整的施工图纸,且双方根据施工图重新核对调整工程量并确定工程总价款后的变更):
(1) 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发包人通知单等产生的经济签证仅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和不可竞争费、税金;措施项目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临时保护设施费赶工措施费等)均不计。”
102、招标文件P126页21.3.4.1中增加第(3)条,内容如下:
(3)总包暂估价专业工程
暂估价专业工程:外立面门窗、外立面幕墙(含涂料、保温)、配套用房装饰、样板房装饰、示范区景观等工程。总包配合服务管理费计取如下:
①外立面门窗工程:按专业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1.5%计取;
②外立面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按专业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0.5%计取;
③配套用房装饰、样板房装饰、示范区景观等工程:按专业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0.5%计取。
备注:暂估价工程后期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调整,承包人无条件配合。上述约定的总包配合服务管理费由相应的专业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缴纳,缴费标准不得高于上述约定。各专业分包单位缴纳该费用后,总包单位应同时出具费用结清证明(总包单位需盖章),专业分包承包人与总包承包人之间所发的票据事宜,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室外景观、道排、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市政供暖工程等不予计取总包配合服务管理费,承包人仍需履行配合服务及管理相应责任。若承包人不积极配合,发包人可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加20%管理费后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3、招标文件第127页:“合同条款21.4.5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删除此条内容。
104、招标文件第127页:合同条款21.4.6若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或清单多项或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且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修正并重新发布,且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清单多项和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合计金额增减幅度超过签约合同价3%,招标人仅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调整,其中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清单多项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规定执行,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按照中标(成交)单价执行。
修改为:此条删除。
105、招标文件第128页:“合同条款21.5.3承包人需响应以下要求:
第一阶段:承包人应在收到完整施工图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量计算并上报书面调整文件,上报后3个月内与发包人指定的审计单位完成核对工作并形成书面调整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发包人有权视情况暂缓或暂停进度款支付。最终竣工结算时不再核对调整(合同约定可调部分除外)。”
修改为:“21.5.3承包人需响应以下要求:
第一阶段:承包人应在收到完整施工图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量计算并上报书面调整文件,上报后3个月内与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核对工作并形成书面调整文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及投标单价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结算时不再核对调整(合同约定可调部分除外)。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发包人有权按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调整成果文件,并依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最终以竣工结算审核为准。”
106、招标文件第129页:合同条款21.5.4发包人的其他要求:“(4)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审批完成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按完成工程量的60%并入当期进度款支付;所有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发包人通知单等产生的经济签证计算工程量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时,措施费仅计算模板、脚手架费用;组织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缩短工期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等)均不计。”
修改为:“(4)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审批完成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按完成工程量的60%并入当期进度款支付(剩余部分结算审核后支付);所有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发包人通知单等产生的经济签证仅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和不可竞争费、税金;措施项目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临时保护设施费赶工措施费等)均不计。”
107、本项目是否有推荐品牌?
答复:推荐品牌如“品牌参考表”所示,相关要求如下。
品牌参考表
类别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名称 |
备注 |
门窗、幕墙、涂料 |
1 |
玻璃 |
南玻 、耀皮、信义、台玻、洛玻、北玻 |
|
3 |
挤压铝型材 |
亚铝、兴发、南山、坚美、凤铝、南平 |
|
|
4 |
幕墙及门窗五金件(含地弹簧及门锁) |
坚朗、合和、立兴、国强、春光 |
|
|
5 |
耐候密封胶、硅酮结构胶 |
安泰、白云、硅宝、之江金鼠、思蓝德、回天、吕氏 |
|
|
6 |
化学螺栓 |
上海悍马、上海达立、南京贝栓、北京许工、南京曼卡特 |
|
|
7 |
涂料、油漆 |
美涂士、富思特、久诺、亚士、三棵树、嘉宝莉、华润、固克 |
|
|
8 |
石材 |
按我司提供样品,进场施工前石材须经甲方、监理、设计院核对确认 |
|
|
土建类工程 |
1 |
钢材(含预埋件) |
马钢、武钢、南钢、沙钢、莱钢、宝钢、鞍钢、首钢 |
|
济钢、本钢、河北钢铁、太钢、新兴铸管 (可含分厂、子品牌) |
|
|||
2 |
商品砼 |
使用前须经甲方、监理确认。同一栋单体应使用经甲方认可的同一厂家。 |
|
|
3 |
水泥 |
海螺、巢湖、东关、南方、相山、中材 |
|
|
5 |
保温材料 |
国产,满足规范规定各项参数,通过验收 |
|
|
6 |
防水材料 |
东方雨虹、科顺、凯伦、禹王、卓宝、基仕伯(中国) |
|
|
7 |
瓷砖 |
马可波罗、梦娜丽莎、东鹏、博德、新中源 |
|
|
8 |
入户门 |
星月神、春天、步阳、王力、盼盼、美心、群升、万嘉、锐亿 |
|
|
给排水系统 |
1 |
钢塑复合管 |
金洲、友发、利达、华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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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PR冷、热水管 |
金德、伟星、联塑、公元、日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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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UPVC排水管、螺旋消音管 |
金德、伟星、联塑、公元、日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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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铸铁管(及配件) |
新兴铸管、河南新光、济钢、山西泫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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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阀门 |
上海冠龙、上海白湖、开维喜、上海良工、精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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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活给水管连接件 |
潍坊WPT、山东亿佰通、山西卡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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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排污泵 |
上海连成、上海凯泉、上海东方、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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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同层排水系统 |
吉博力、威文、GF乔治费歇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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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活给水加压泵 |
上海连成、上海凯泉、上海东方、熊猫 (或国际一线:格兰富、苏尔寿、凯士比、威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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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表 |
宁波、瑞光、东海、三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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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锈钢管 |
山东金力特、成都共同、浙江正康、深圳民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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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
1 |
塑料管材 |
国产,满足规范规定各项参数,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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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C镀锌钢管 |
国产,满足规范规定各项参数,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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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DG管 |
国产,满足规范规定各项参数,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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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普通电线电缆 |
无锡江南、上海高桥、宝胜、远东、上上、上海胜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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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矿物绝缘电缆 |
宝胜、久盛、上海高桥、上上、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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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浪涌保护器 |
嘉顿威尔、北京索普尼、上海臻和、天津中力、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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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 |
贵州长征、杭州之江、上海人民电器、上海良信、常熟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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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双电源转换开关 |
亚派、泰永、华明合兴、新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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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关插座 |
飞利浦、西蒙、罗格朗、西门子 (住宅毛坯交付项目,户内开关插座品牌不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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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普通照明灯具 |
三雄极光、雷士、西顿、欧普 (住宅毛坯交付项目,户内灯具品牌不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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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应急照明灯具 |
敏华、振辉、劳士、崇正华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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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航空障碍灯 |
上海新秀、上海航标、苏州海翔、深圳星标、上海赛浮、精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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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能表 |
浙江华立、宁波三星、长沙威胜、江苏林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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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费控电表及系统 |
宁波三星、长沙威胜、江苏林洋、南京天溯、深圳中电、纳宇电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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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电力仪表 |
合肥华科、合肥英特、合肥艾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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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电缆桥架 |
国产,满足规范规定各项参数,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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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及通风工程 |
1 |
防火门、防火卷帘 |
国产,满足规范规定各项参数,通过消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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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喷淋头 |
南消、川消、上海金盾、福建天广、成都捷晟、长城瑞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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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泵、喷淋泵 |
上海连成、上海凯泉、上海东方、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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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阀门 |
上海冠龙、上海白湖、开维喜、上海良工、精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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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管连接件 |
山东莱德、山东迈克、上海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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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空间消防炮系统 |
科达立安、川消、福建天广、南京国泰、上海金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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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气体灭火系统 |
南消、川消、上海金盾、福建天广、江西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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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镀锌钢管 |
金洲、友发、利达、衡水华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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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消火栓、灭火器及箱体 |
国产优质,满足规范规定各项参数,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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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
国产优质,满足规范规定各项参数,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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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风机、风口、风阀 |
双阳、安徽三升、合肥华达、安徽金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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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橡塑保温材料 |
阿乐斯、福乐斯、欧文斯科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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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消防报警设备 |
海湾、北大青鸟、上海松江、北京利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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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漏电火灾报警设备 |
海湾、北大青鸟、上海松江、北京利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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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消防电源监控设备 |
海湾、北大青鸟、上海松江、北京利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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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防火门监控系统设备 |
海湾、北大青鸟、上海松江、北京利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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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考品牌不得少于三个,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如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能够提供满足上述产品品牌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并发布澄清公告。投标人选用该产品品牌,评标时予以认可。
108、 招标文件96页,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其中30%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70%支付至资金托管账户”修改为“签约合同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招标文件中相关部分同步调整。
109、 增加零星工程表格作为合同附件,详见答疑澄清附件中的《零星工程》。
1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是否为:18ZHTB、pdf版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新点造价管理软件电子版三份文件?
回复:是。
111、招标文件终最高投标限价由“42558万元”修改为“425581207.43元”,招标文件中相关部分同步调整。
11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2024年9月23日11时00分,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时间的同步调整。开标地点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11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09月23日11时00分。
11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回复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联系人:贾经理
电话:18133175955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罗杰
电话:0551-62220296/18355431761
日期:2024年9月6日
0天1小时21分2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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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06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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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060天0小时49分
20240906125520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答疑澄清附件.zip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GZ01796/JG2024-09-166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9月23日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安徽广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72号;长丰县罗塘乡土地所办公楼二楼西边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叁佰玖拾伍万叁仟零捌拾陆元陆角玖分(小写:393953086.69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6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叁佰玖拾伍万叁仟肆佰零贰元玖角柒分(小写:393953402.97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6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安徽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南角合肥北城双创中心北楼12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叁佰玖拾伍万叁仟零捌拾陆元陆角玖分(小写:393953086.69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6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叁佰玖拾伍万叁仟零捌拾陆元柒角(小写:393953086.7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6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叁佰玖拾伍万叁仟零捌拾陆元柒角(小写:393953086.7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6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方式:181331759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罗杰
联系电话:0551-62220296/18355431761
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申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24日
0天0小时4分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4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40天0小时4分
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项目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定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20240924155923中标候选人公示_签章文件.pdf 附件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24DFCGZ01796/JG2024-09-1664)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叁佰玖拾伍万叁仟零捌拾陆元柒角(小写:393953086.7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胡育红、王显亮、刘文波、王飞、马成、张大栓、刘璐
公示日期:2024年9月30日
0天0小时2分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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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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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300天0小时2分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4DFCGZ01796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招标人 | 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2024DFCGZ01796 |
工程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系统 | 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
中标单位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150501353B |
中标价格 | 39395.30867万元 | 项目登记日期 | 2024-08-20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8-20 | 开标日期 | 2024-09-23 |
开标地点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 | 2024-09-24 |
中标结果公示日期 | 2024-09-30 |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4年09月30日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交易见证书.pdf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四、合同估算价:335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坑降排水工程、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人防工程等相关内容。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8-30
八、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813317595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 |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 招标项目简号: | 2024DFCGZ01796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 42558.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类型 : | 房屋建筑 |
监督部门编号: | 11340100MB1683202M | 监督部门名称: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 2024-08-20 |
0天0小时41分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20
-
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08-200天0小时41分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第4次保证金退款
项目编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退款指令发送时间 | 退款状态 |
2024DFCGZ01796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4-09-30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0天0小时28分2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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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300天0小时28分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300天0小时1分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第1次保证金退款
项目编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退款指令发送时间 | 退款状态 |
2024DFCGZ01796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4-09-29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2024DFCGZ01796 |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4-09-29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2024DFCGZ01796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4-09-29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2024DFCGZ01796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4-09-29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2024DFCGZ01796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4-09-29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2024DFCGZ01796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4-09-29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2024DFCGZ01796 | 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4-09-29 | 退款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
0天0小时17分2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9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90天0小时7分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90天0小时10分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DFCGZ01796 | ||
标段名称: |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 | ||
招标人: | 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单位: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39395.30867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30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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