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前进路、环园路河堤灯改造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0.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rc2303015hg
预算金额50.69万元
招标公司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0751-8888515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小姐0751-86089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前进路、环园路河堤灯改造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GRC2303015HG
2.项目名称:前进路、环园路河堤灯改造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6978.82元
5.最高限价:506978.82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以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注: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扶持性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8)《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路248号
联系方式:0751-8888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0751-860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0751-8608990
八、所有相关公告将在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gruic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0日
前进路、环园路河堤灯改造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GRC2303015HG
2.项目名称:前进路、环园路河堤灯改造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6978.82元
5.最高限价:506978.82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1 | 前进路、环园路河堤灯改造采购安装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 506978.82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以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注: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扶持性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8)《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路248号
联系方式:0751-8888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0751-860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0751-8608990
八、所有相关公告将在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gruic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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