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移动信息2022-2023年分布式OLTP数据库及工具框架采购项目_招标采购_变更公告_(1)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2-2023年分布式OLTP数据库及工具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JS20220500085),招标人为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本公告为项目第一次公告变更)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2-2023年分布式OLTP数据库及工具框架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分布式OLTP数据库及工具,预估采购规模1600套,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为1.84亿元,预估含税采购金额为2.0792亿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包投标,但仅能中标一个标包。投标人参与多个标包投标的,应说明选择中标标包的优先级顺序,且参与多个标包的相同产品报价应保持一致。 各标包按综合排名进行标后验证性测试,测试未通过,不具备中标资格。直到通过测试厂商达到2家。如通过测试投标人少于2家,则选择所有通过测试的投标人中标。两个标包的中标份额分配原则相同,具体如下: (1) 当中标人为2家时,则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份额占比为70%:30%。 (2)当中标人为1家时,则中标70%份额,剩余份额另行招标。 1.4 交付地点:全国。 1.5 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投标产品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5万元/套,标包2投标产品不含税最高限价为8万元/套,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 框架合同免责说明:本次框架采购的标的为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需求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框架免责承诺书。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次招标。 以下系统自动生成产品名称与本招标公告1.2、1.3章节采购内容中的“分布式OLTP数据库软件”描述不一致处,实际投标产品以本招标公告1.2、1.3章节采购内容“分布式OLTP数据库软件”和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中对投标产品的具体技术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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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和标包2通用资格要求: 2.1 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在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 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5 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出具《保密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投标/应答,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投标人为母公司,制造商为子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 2.7投标产品必须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投标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并保证投标产品所用软件与软件著作权证书保持一致。 标包1专用资格要求: 2.8模型A案例要求:提供投标数据库产品在中国大陆境内于2020年1月1日起至标书发布日之间投标产品的有效销售案例,要求有效案例数≥8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有效案例认定条件如下: 1)每个案例均需提供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附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附件应包含应标数据库软件名称)+对应的付款发票。 2)合同关键页或者该合同中中标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中需包含‘分布式’关键字,证明产品为分布式数据库而非集中式数据库。 3)以类似框架+订单方式签署的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至少一个有效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按总体框架协议认定为一个有效案例(同一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认定为一个有效案例)。 4)上述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的甲乙双方名称、甲乙双方盖章、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数据库软件名称等主要信息均应清晰可辨,不得打码或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案例。 5)应提供案例中甲方的联系人及可用的联系方式备查。 6)合同日期认定条件:以合同大签页时间为准,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7)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都将视为无效案例。 标包2专用资格要求: 2.8模型B案例要求:提供投标数据库产品在中国大陆境内于2020年1月1日起至标书发布日之间投标产品的有效销售案例,要求案例数≥2个。有效案例认定条件如下: 1)每个案例均需提供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附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附件应包含应标数据库软件名称)+对应的付款发票。 2)合同关键页或者该合同中中标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中需包含‘分布式’关键字,证明产品为分布式数据库而非集中式数据库。 3)以类似框架+订单方式签署的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至少一个有效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按总体框架协议认定为一个有效案例(同一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认定为一个有效案例)。 4)上述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的甲乙双方名称、甲乙双方盖章、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数据库软件名称等主要信息均应清晰可辨,不得打码或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案例。 5)应提供案例中甲方的联系人及可用的联系方式备查。 6)合同日期认定条件:以合同大签页时间为准,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7)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都将视为无效案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6月17日17时00分至 2022年06月24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2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产品(包括全部软件、硬件)送达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移动国际信息港二期西门,超过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送达的厂商将按否决投标处理。送测产品需要满足测试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件),具备测试条件。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前设备未送达或未全部送达的,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产品(软硬件)均须封装送检。 测试联系人:郑凯 联系电话: 18811523641 6.2 检测相关费用:无。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0层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 编:100032 项目负责人:李静梅、孙鹤洋、王嘉琪、张铁军、蔡谊 联系电话:18310567291 邮 箱:lijm.zgtj@chinaccs.cn 异议提出人须知: 一、接收异议的时限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三)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 (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接收异议的渠道 异议受理邮箱:cgyy_it@chinamobile.com 联系电话:0755-82732582 三、异议提出人须知 除对开标环节提出的异议外,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二)异议提出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三)异议对象或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提出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异议提出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其中,异议提出人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相关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提出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身份的; (二)超出规定异议时限的(以送达之日计算); (三)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四)应当提交异议函的,未按照要求提交异议函的; (五)属于恶意异议行为的; (六)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已作出解答,异议提出人仍存在异议,且需要异议提出人进一步提供新的证据的,在答复后3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八)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恶意异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首次异议受理并正式答复后,在不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情况下仍就同一问题再次进行异议的。恶意异议不予受理,对供应商的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有权就恶意异议行为对恶意异议提出人进行追责。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11.1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人提出申报。 11.2 根据国家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的相关要求,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投标,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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