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攀ZCB3-LM3项目部LNG液化天然气采购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3-LM3标项目经理部
LNG液化天然气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3-LM3标项目经理部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机分司物[2023]120号文件批准材料集中组织招标采购,本项目天然气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3-LM3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K263 120-K428 210),线路起于凉山州宁南县城南侧,顺接在建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经宁南县景星乡、竹寿镇、松林乡、新华乡,会东县堵格镇,骖鱼河镇、姜州镇、小坝乡,会理县彰冠镇、南阁乡、鹿场镇、白鸡乡、盐边县红格镇,止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顺接已建成通车的G4216线攀枝花至丽江段高速公路,并与西攀、攀田高速交叉形成十字枢纽,线路全长166.167公里。本项目为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3-LM3标路面工程,起讫桩号为K390 718-K428 210,全长36.925k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km,路基宽度 25.50m,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针对宁攀高速ZCB3-LM3标项目经理部沥青拌和施工所需的LNG液化天然气进行招标采购,拟拌和混凝土数量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个包件。包件号LNG-01,预计进货开始日期为2023年4月份,工期为8个月。
2.2.2中标人负责提供每套沥青搅拌站相配套的LNG液化天然气撬装式气化站(含低温贮罐、空温式气化器、调压计量装置等所有设备、管网和PLC控制系统),管道并与沥青拌合站对接等,供合同买方免费使用,并在合同买方通知进场之日起20日内完成整个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和合同履约完毕后安全拆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安全责任等。中标人对该部分设备具有全部处置权。
2.2.3合同买方负责提供LNG撬装式气化站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LNG液化天然气销售和LNG撬装式气化站建设、管理、维护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只有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生产企业可对多家代理商进行授权,且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一年以上)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LNG液化天然气年产2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LNG液化天然气产能配套的液化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取得生产商相关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1、2022年度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验资情况报告),要求投标人净资产收益率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3-LM3标项目经理部
LNG液化天然气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3-LM3标项目经理部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机分司物[2023]120号文件批准材料集中组织招标采购,本项目天然气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3-LM3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K263 120-K428 210),线路起于凉山州宁南县城南侧,顺接在建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经宁南县景星乡、竹寿镇、松林乡、新华乡,会东县堵格镇,骖鱼河镇、姜州镇、小坝乡,会理县彰冠镇、南阁乡、鹿场镇、白鸡乡、盐边县红格镇,止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顺接已建成通车的G4216线攀枝花至丽江段高速公路,并与西攀、攀田高速交叉形成十字枢纽,线路全长166.167公里。本项目为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3-LM3标路面工程,起讫桩号为K390 718-K428 210,全长36.925k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km,路基宽度 25.50m,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针对宁攀高速ZCB3-LM3标项目经理部沥青拌和施工所需的LNG液化天然气进行招标采购,拟拌和混凝土数量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个包件。包件号LNG-01,预计进货开始日期为2023年4月份,工期为8个月。
2.2.2中标人负责提供每套沥青搅拌站相配套的LNG液化天然气撬装式气化站(含低温贮罐、空温式气化器、调压计量装置等所有设备、管网和PLC控制系统),管道并与沥青拌合站对接等,供合同买方免费使用,并在合同买方通知进场之日起20日内完成整个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和合同履约完毕后安全拆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安全责任等。中标人对该部分设备具有全部处置权。
2.2.3合同买方负责提供LNG撬装式气化站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LNG液化天然气销售和LNG撬装式气化站建设、管理、维护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只有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生产企业可对多家代理商进行授权,且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一年以上)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LNG液化天然气年产2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LNG液化天然气产能配套的液化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取得生产商相关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1、2022年度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验资情况报告),要求投标人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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