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物业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20230506003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逸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3050600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项目概况: (1)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万家丽路南路二段989号,校园占地80亩,总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 (2)本次服务范围:学校小学部教学楼青苗楼、中学部教学楼青穗楼、青苗楼与青穗楼连廊行政楼、综合楼青雅堂、球场、道路、各类文体设施等公共区域。 2.2服务内容:提供服务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校园内保洁、水电维修、绿化维护等物业服务。 (1)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会议室物业管理服务。 (2)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4)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等物业管理服务。 (5)配合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等临时性任务。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10日前支付上个季度的款项,由甲方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进行支付。 2.5分项价格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6-01 —— 2024-05-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湖南逸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40201018280000505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卫生保洁要求: 1、卫生保洁 内容:公共建筑物、地面设施、护栏、道路广场、卫生工作,垃圾池保洁工作(不包含教室内的卫生保洁)。 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地面保证没有污渍;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保持干净整洁; (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保持干净整洁;楼道、走廊地面,每天要用拖把清洁,加强随时保洁; (5)道路、广场、球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房屋及公共部位无乱贴、乱画、无乱放杂物的现象; (6)遇文明创建,大型接待,大型考试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费用另计) 2、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1)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托运处理。 (2)垃圾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从中分捡出可回收的物品(纸张、塑料、橡胶、金属、玻璃等)。 3、公共卫生区域(含洗手间)的保洁: 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 4、公共区域的垃圾箱的保洁: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二)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要求: 1、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1)服务内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内外排水管极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配件甲方提供) (2)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防止跑、冒、滴、漏,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1)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的高压配电系统、低压供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宿舍热水系统、电梯、空调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2)服务标准: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全校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3、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 (1)服务内容:负责所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包括路灯、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箱、排污管理、沟渠、池、井等。 (2)服务标准:房屋管理制度完善,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4、房屋的公用部,公共场地的维养护和单项工程费用和涉及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改造元器件的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或由甲方另行安排处理。 5、服从完成临时调派的任务。 (三)内部管理 由乙方自行制定内部管理机制,包括跟甲方及周边单位(包括居委会、公安局等)的衔接,管理人员的配置,财务制度、内部奖惩措施等。 (四)其他约定事项 1、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相应赔偿。 2、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相关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乙方对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支付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他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工作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乙方如果没有按相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保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合理人员,要求能吃苦耐劳,为人和善,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岗位及岗位职责。 4、对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项目经理、维修电工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无对外收费权。 6、对乙方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完成学校交代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7、物业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学校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8、物业管理住宿自理,工作餐由甲方负责。 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双方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免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在校区内按双方约定的各项维护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中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为乙方进驻人员免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5)积极采纳乙方对校区保洁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6)要求师生遵守校区内制度,共同维护校区内环境卫生,爱护校区花草树木、公共设施设备。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无对外收费权。 (2)乙方人员要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教育员工爱护校区内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节的各种维护材料。 (3)乙方应加强管理,督促员工作业时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4)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在不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5)乙方须加强与甲方沟通与协作,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了解和熟悉校内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和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利用本物业的一切条件,支持和配合甲方的工作。 (6)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自觉接受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2023年06月0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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