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工程用地报批征地前期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ycj-jjjskfq-zd
预算金额29.8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玲0514-879822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委托,就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工程用地报批征地前期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工程用地报批征地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YCJ-JJJSKFQ-ZD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新建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宁扬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项目正线采用双线,设计速度160公里/小时(地下段140公里/小时),设朴席站。经初步概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全线需征地约246亩,本项目为该工程配套服务的用地报批征地前期准备工作。
2、采购范围:(1)协助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村(居)、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征地告知,开展现状调查,协助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土地所有权)、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土地使用权)、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农村村民住宅所有权)、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村民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等现状调查表;
(2)按照提交要求,编制整理拟征收土地公告后相关材料,提交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审核;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协助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村(居)、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
(4)协助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适用土地所有权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适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适用青苗和除村民住宅之外的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适用农村村民住宅所有权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协议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安置人员情况表、协议签订情况说明;并根据各项协议签订情况编写安置人员情况表、协议签订情况说明等材料;
(5)上述工作完成后,按照提交要求整理征前材料,提交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
3、服务工期:50日历天。(具体起始时间按合同执行)。
4、最高投标限价:29.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有所属社保机构提供的近3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征地(用地)报批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标。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竞争性磋商信息发布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网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日每天9:00-11:00,14:00-16:00)持①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④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并缴纳300元报名费。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信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9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二楼开标一室。
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六、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人:袁玲
电话:0514-87982240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工程用地报批征地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YCJ-JJJSKFQ-ZD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新建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宁扬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项目正线采用双线,设计速度160公里/小时(地下段140公里/小时),设朴席站。经初步概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全线需征地约246亩,本项目为该工程配套服务的用地报批征地前期准备工作。
2、采购范围:(1)协助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村(居)、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征地告知,开展现状调查,协助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土地所有权)、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土地使用权)、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农村村民住宅所有权)、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村民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等现状调查表;
(2)按照提交要求,编制整理拟征收土地公告后相关材料,提交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审核;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协助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村(居)、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
(4)协助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适用土地所有权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适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适用青苗和除村民住宅之外的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适用农村村民住宅所有权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协议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安置人员情况表、协议签订情况说明;并根据各项协议签订情况编写安置人员情况表、协议签订情况说明等材料;
(5)上述工作完成后,按照提交要求整理征前材料,提交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
3、服务工期:50日历天。(具体起始时间按合同执行)。
4、最高投标限价:29.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有所属社保机构提供的近3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征地(用地)报批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标。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竞争性磋商信息发布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网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日每天9:00-11:00,14:00-16:00)持①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④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并缴纳300元报名费。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信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9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二楼开标一室。
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六、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人:袁玲
电话:0514-87982240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