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塍塘路跨秀湖桥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塍塘路跨秀湖桥梁工程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秀洲发改批[2024]74号(项目代码:2304-330411-04-01-953114)批准建设,受运河湾指挥部委托,建设单位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招标人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码:A3304010550005719001001
2.2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西起秀湖路,东接现状新塍塘路(秀湖东段)(新塍塘路规划为次干路)。
2.3建设规模:项目西起秀湖路,东接现状新塍塘路(秀湖东段),新建跨秀湖桥梁一座,规划红线宽度为 27m,跨湖面长度约110m (不含两侧引坡道路长度),工程总长度约300m。桥面拟建双向四车道,两侧含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
2.4概算总投资9003.46万元。
2.5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新塍塘路跨秀湖桥梁工程,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含绿化)、交通工程(含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6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总工期控制在365日历天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7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南湖杯”优质工程标准。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标化要求:达到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具体按嘉兴市相关文件执行)。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证明);
3.1.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市政类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1.5外省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或外省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 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3.2.1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市政类的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3.3.1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3.4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3.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3.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5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4日13时00分止。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4日13时00分整。
5.1.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5.1.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帐 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 1581号秀宏大楼 | 地址: | 嘉兴市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 |
邮编: | 314000 | 邮编: | 314001 |
联系人: | 傅先生 | 联系人: | 马琳 |
电话: | 0573-83635659 | 电话: | 0573-82087792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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