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省常春印务有限公司年产450套印刷机械设备项目
金额
58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吉林省常春印务有限公司年产450套印刷机械设备项目
1.招标条件
受吉林省常春印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年产450套印刷机械设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常春印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已到位。
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年产450套印刷机械设备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规模:投资:585万元;
2.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
2.5工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工;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3年至少有1项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3本项目采取网上受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扫描识别金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1.招标条件
受吉林省常春印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年产450套印刷机械设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常春印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已到位。
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年产450套印刷机械设备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规模:投资:585万元;
2.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
2.5工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工;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3年至少有1项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3本项目采取网上受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扫描识别金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