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采购货物名称: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佛山座椅工厂一层AGV采购项目(三次)
2.2采购货物数量:AGV附属控制系统 1套
移载式滚筒AGV 2台
潜伏举升式AGV 3台
2.3交货地点: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4交货期:订单生效后供应商1个月到货3台潜伏举升式AGV,3个月内到货2台移载滚筒式AGV
2.5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AGV附属控制系统:100,000.00 (元)人民币
移载式滚筒AGV: 230,000.00(元)人民币/台
潜伏举升式AGV: 170,000.00(元)人民币/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和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制造行业项目100台AGV以上项目经验1例,具备汽车制造业单体8台以上AGV项目经验3例;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截至2020年10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