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研究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44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102028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先生028-87787122
中标公司北京大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4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研究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17 17:33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102028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研究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 | ||
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校内红三楼105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4498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成都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研究 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所有服务内容;(其中2022年5月至10月重点开展夏季O3 服务范围:开展城市O3污染成因综合分析;开展O3主要前体物来源与管控对策研究;提出O3防控“一市一策”解决方案;推进秋冬季PM2.5深度治理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定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 服务要求:综合分析和诊断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的时空分布特征与演变态势,精细识别大气PM2.5和臭氧污染的成因与来源,结合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总体与分阶段目标,梳理当前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工作难点;构建高分辨精细化的污染源排放清单,厘清重点行业VOCs和NOx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升受体模型、空气质量模型的解析精度; 服务标准:建立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提交VOCs和NOx重点行业治理问题清单和利用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清单;建立成都市及周边地区PM2.5重污染和O3污染过程案例库;掌握成都市及周边地区PM2.5与O3污染来源成因及相互影响规律,编写污染成因来源分析与防治成效评估简报;编制成都市及周边地区NOx和VOCs减排综合技术方案和政策工具包、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任军,龙辉,孙继耀,熊英,朱斌(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及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87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预算:450万元,最高限价:450万元;2、备案号:(2021)3683号;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4、监督电话:028-61882648。5、监督部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6、(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7.特别提示: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 ||
地址: | 成都市蜀锦路6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52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金府SOHO 29楼2930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邹先生、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78712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先生、何先生 | ||
电话: | 028-87787122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