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旅游综合场馆(项目名称)设计 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12:16:00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安市广安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旅游综合场馆(项目名称)设计 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广安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旅游综合场馆(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发改项【2023】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安市广安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项【2023】2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 36611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43501 平方米。包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外墙及屋顶钢结构工程,玻璃幕墙、屋外排水系统、屋内装饰工程、体育设施设备及灯光照明装饰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屋外景观工程及室外总平等。
2.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为完成项目建设施工并通过审计决算后。
2.4招标范围:项目内容、规模的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预算清单编制(不包含幕墙、钢结构部分))等。
2.5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如为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四川省省外勘察、 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的建筑工程类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 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9 月 22 日0时00分至2023 年 09 月 26 日23时59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 市(州))(网址:https://gasggzy.cn/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 13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果酒巷滨江路安置房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826-28672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邮 编:6385002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26-2123198、181883260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 09月 2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