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龙江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龙江司法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龙江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92399
(三)预算金额:80,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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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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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乙方在服务点范围内加大律师驻点服务的宣传力度,并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 2. 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指引群众办理公证、法制宣传教育、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案件。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
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收服务费用,并向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期间发展为诉讼代理的,则在正 常律师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8折优惠。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年度服务期内按服务单位需求举办不少于90分钟的法律讲 座、法律培训、法治论坛等任一形式的“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国家法律颁布日和“3•8”、“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就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户外法律咨询。年度服务期内对社矫服刑人员每月开展不少于50分钟的法制教育课。
4.开展常态化法律咨询和接访工作。每周由乙方进驻龙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坐班(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并进驻访调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并协助镇领导接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一般性法律问题,当 场予以解答,并做好记录,对难以当场解答的,需于咨询日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龙江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访调工作室 予以回复。龙江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访调工作室平日收集的群众一般性法律问题或涉法涉诉引起的相关信访问题,可于咨询日当 天交由值班律师统一解答,但对于重大法律问题,可随时咨询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需于2个工作日内安排律师给予答复。 5.驻点 律师受聘为龙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其中驻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受聘为龙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站及信访中心各类矛盾纠纷(含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调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律师主持调解的案件应符 合法律相关规定,建立案件档案(档案根据2010年12月31日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的要求制 作)。遇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情形需要律师协助的,律师所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指派律师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法律服 务。 6.收集、上报在提供法律服务中掌握的涉及社会稳定的信息,配合政府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处置工作,为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引导信访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担任服务单位法律顾问的律师组成龙江镇法律顾问团,工作包括:为基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代理涉及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参与镇领导的信访接待和
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协助政府各部门审查重大经济合同、重点工程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为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
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起草或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供法律意见,代表或协助服务对象参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
大事项的谈判,准备或审核谈判所需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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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胡先生 0757-23888767
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龙江司法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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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8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 | 为龙江镇公共法律 服务站提供法律服 务 | 1 | 80,000 | 家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申诉与复核:甲方应当在考核评估结束后,向乙方通报评估结果,并接受乙方的申诉。受理机构须在受理 申诉后的30日内,组织专门小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
2 | 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1)乙方提供的服务数量未达到任务指 标的标准,被责令整改仍未达标的。(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诚信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 的。(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态度问题,影响特别恶劣的;或一年内发生10次或以上被投诉 调查属实的。(4)乙方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的(一次性被发现3宗或一年内累计被发现5宗)。(5)乙 方不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进行考核或审计的。 |
3 | 合同被中止,人员及设备的处理:合同被中止时,出现个案(服务)仍未完结时,服务单位应安排个案负 责人员将个案处理完毕。个案已处理完毕的工作人员,由乙方安排撤离。合同期内,乙方如在提供法律服 务时出现服务态度问题,影响恶劣的;或一年内发生10次或以上被诉讼调查属实的,则属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中止合同通知书》10天内一次性退回已收取的基本服务费用。 |
4 | 配置要求:承接甲方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2.律师事务所至少有8名律师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担任基层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且熟悉顺德政策及村(社区)情况; 3.为广东省法律服务定点资格采购名册内的机构; 4.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且三年内未受 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
5 | 考核验收标准:依据顺德区司法局龙江司法所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本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 安排。考核于法律顾问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进行,共包括三个阶段,具体为:第一阶段:材料及意见收集 阶段。法律顾问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以下材料附清单移送甲方:《工作日志》、《龙 江镇法律顾问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龙江镇涉法文书合法性审查登记表》、法律培训材料、法制宣传 活动或者法制讲座材料及其他能充分反映乙方履行法律顾问合同的材料。第二阶段:评分及考核结果确定 阶段。甲方自收到乙方移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照本办法附件《龙江镇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标 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计算考核得分,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本办法第二条的法律顾问合同服 务费用应付余款计算办法,确定应付中标人法律顾问费用余款金额,并向中标人出具《龙江镇法律顾问工 作绩效考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考核结果通知书)。考核结果异议处理办法:中标人如对考核结果有 异议,须于收到考核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送达书面异议意见并提供相应依据;采购人须 于收到中标人书面异议意见及依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向中标人出具书面复核通知书 确定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确定日期的界定:中标人在限期内没有向采购人送达书面异议意见的,中标 人收到考核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的次日为考核结果确定日;中标人在限期内向采购人送达书面 异议意见的,则采购人向中标人送达书面复核通知书之日为考核结果确定日。第三阶段:支付法律顾问合 同绩效考核奖励阶段。采购人根据已确定的考核结果及法律顾问合同规定,于考核结果确定后向中标人支 付法律顾问合同绩效考核奖励。 |
6 | 本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二、龙江镇采购法律服务合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计算办法。(一)法律顾问合同年 度绩效考核奖励按以下公式计算:合同服务费用X25%X考核得分对应档次的法律顾问合同绩效考核奖励款 支付比例=每个考核周期服务考核及绩效奖励。(二)法律顾问合同服务考核及绩效奖励考核款支付比例 按如下规则确定:法律顾问合同服务考核及绩效考核分值大于75分以上(含75分)的为合格,不足75分 的为不合格。法律顾问合同服务考核及绩效奖励考核款支付比例按考核得分共设四个档次,具体为:第一 个档次,考核得分≥95分,支付比例为100%;第二个档次,95分>考核得分≥85分,支付比例为90%;第三个档次,85分>考核得分≥75分,支付比例为70%;第四个档次,考核得分<75分,支付比例为 0%,即不得兑现当期的周期服务考核及绩效奖励款。 |
7 | 龙江镇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基础服务项目(共100分),其中:一、工作联系制度(第1―2 项,共8分) 1.律师所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系,能确保联络通畅。(4分)评分标准:没有专人负责不得 分,沟通不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公示情况、听取服务对象意见。 2.能按要求安排人 员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4分)评分标准:每缺席一次会议扣1分,扣完为止。考评方 法:查看会议到会情况。二、工作日志制度(第3―4项,共10分) 3.一本工作日志,工作日志记载事项 详细,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具体列明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方法和结果。(8分)评分标 准:没有设立工作日志的,不得分。记载事项不详细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台 账。 4.办理合同审查、调解等具体法律事务的,并建立案件卷宗档案,一事一档。(档案按司法部档案管 理规定标准装订)(2分)评分标准:没有设立收案登记簿,未立卷宗档案的,每少一件扣1分,卷宗材料 混乱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台账。三、信息反馈制度(第5―7项,共12分) 5.按每 季度、半年、全年报送工作报告,总结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6分)评分标准:未 及时报送报告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台账。 6.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填 报相关工作表格,每季度提供至少两篇法律服务简报,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交。(3分)评分标准:每延迟 报送一次扣0.5分,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拒不报送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台账。 7.敏感、群体性等重大事件一事一报,随时反馈存在问题和信息。(3分)评分标准:未及时反馈信息 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台账。 |
8 | 龙江镇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基础服务项目(共100分),其中:四、定期服务制度(第8—9 项,共40分) 8.每周进驻龙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坐班(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并协助镇领导接访。(20分)评分标准:未按每月规定时间 坐班服务的,每月扣5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工作登记簿等相关台账。 9.年度服务期内按服务单 位需求举办不少于90分钟的法律讲座、法律培训、法治论坛等,利用国家法律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就 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户外法律咨询。对社矫服刑人员每月开展不少于50分钟的法制教育课。(20分)评分 标准:未按要求完成活动的,少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开展法制宣传的记录及相关活动 资料。 |
9 | 龙江镇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基础服务项目(共100分),其中:五、适时服务制度(第10—14项,共30分) 10.由中标人组成龙江镇的法律顾问团,为镇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 见。(2分)评分标准:未及时为镇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考 评方法:查看卷宗、台账等。 11.建立咨询登记簿,对群众来访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工作室 统一收集后交办的一般问题,驻点律师应当场解答,并做好记录;对复杂问题,应在咨询日后3个工作日内 书面予以答复。(5分)评分标准:超时答复或未答复的,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咨 询登记资料等相关台账。 12.村(居)、股份社、镇部门就重大法律问题随时咨询的,律师事务所需于3个 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或口头答复,口头解答的需做好记录。(5分)评分标准:超时答复或未答复的,每一 次扣1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登记资料等相关台账。 13.驻点律师受聘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员参与镇、村(居)两级各类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由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在二十四小时内指派律师负责主 持调解。年度服务期内,律师参与调解案件每月不少于1宗(因没有发生纠纷需律师介入调处的,经镇、村 两级调委会确认可视为完成工作量)。(10分)评分标准:不接受指派参与调解的,或懈怠参与的,每一 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看登记资料,走访镇、村(居)。 14.应镇、村(居)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村(居)组织、经济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的承包合同及法律文件,协助制定、 修改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制度、章程、村规民约及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服务期内,律师办理前述 法律事务均需建立卷宗档案。(8分)评分标准:怠于办理的,每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查 看卷宗,走访村(居)。 |
10 | 龙江镇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加分项目(共15分):其中:一、工作创新(第15项,4分)15.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4分)评分标准:创新工作做法被区司法局采纳登载的,每件加2分;被市司法 局采纳的,每件加3分;省司法厅采纳的,每件加4分;同一事项不累加,以最高得分为限。考评方法:查 阅材料。二、服务实绩(第16—18项,共11分) 16.办理现场见证、代书(3分)评分标准:免费办理 现场见证及代书的每件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考评方法:查看案件档案。 17.成功调解镇人民调解委 员会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5分)评分标准:调解成功的,每件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考评方法:查看 案件档案。 18.驻点律师参与镇、村(社区)各类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且超额完成基本工作量。(3分)评分标准:超额完成基本工作量且每多于2件的,可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考评方法:查看案件档案。 |
11 | 其它: 1.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 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优先服从补充协议的约定。 2.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 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 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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