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C- PARK污水预处理站2024-2025年度运维服务 JSZC-320192-ZXTD-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A座1108室(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ZXTD-C2024-0007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C- PARK污水预处理站2024-2025年度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人民币,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应答。
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配备合格的专职操作、维修人员,服务于污水站日常运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以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污水站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营药剂的配备;负责C-PARK综合服务区污水收集罐及相关设施的维护和运营。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运维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满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会计报表或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上一年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9:00-11:59,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A座1108室(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或线下均被允许。①.线下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以上地点领取;②.线上方式请将①中资料汇同付款截图(支付宝收款账号13770573847,备注单位简称+污水预处理站运维)发送至邮箱:1443912426@qq.com,邮箱编辑内容需含单位名称、单位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肖工查收,联系方式18351931778。(以上提交材料的纸质版于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于代理公司,如需纸质版文件支持邮寄到付)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A座1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9-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A座1105室11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2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4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58394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5、1106室
联系人:肖金
联系电话:1835193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金
电话:18351931778